正文 第七十六章 中國推進“兩化融合”的政策建議(3 / 3)

8.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在“兩化融合”實施過程中,要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努力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以搶占“兩化融合”的製高點。要努力構建和完善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知識產權保護體係,優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和激勵機製,積極保護“兩化融合”知識成果,以促進企業積極推進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

(1)完善知識產權保護製度。各級政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製度在推進“兩化融合”中的重要意義,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放到重要的議事日程當中去。要綜合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保護企業和個人正當的知識產權,引導尊重知識創新、尊重知識產權的社會氛圍。

(2)進一步加強“兩化融合”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推廣工作,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借助新聞媒體對知識產權保護做適當報道和宣傳,發揮輿論宣傳和輿論監督作用。

(3)把知識產權保護與法律保護緊密結合。相關個人、企業可以動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兩化融合”知識產權成果。相關部門也可以依據法律切實執行,保護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

(4)特別加強對“兩化融合”新技術、新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5)加快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強政府、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在知識產權方麵的合作與交流。

(6)知識產權局要與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如公檢法、工商等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切實保障知識產權擁有者的合法權益。

9.建立和完善實施“兩化融合”中介服務機構,提高服務水平

“兩化融合”中介服務機構在“兩化融合”過程中起到普及知識,提供技術支持、實施、谘詢、培訓、監理、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網絡安全等方麵服務的重要作用。要充分發揮“兩化融合”中介服務所起的作用,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建立非政府組織“兩化融合”服務體係和推進聯盟,形成政府、企業、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共同推進“兩化融合”的局麵。

政府部門要加強對第三方中介服務市場的監管、監督,打破行業壟斷,減少行業欺詐、虛假信息的出現,維護公平競爭、誠信務實的市場秩序和市場環境,打造第三方中介服務企業的誠信品牌、信用品牌、技術品牌,促進信息服務業的發展。鼓勵企業將“兩化融合”業務部分外包,促進專業化市場發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第三方中介服務市場的政策、法規,促進市場的規範化。可以積極扶持一批比較優秀的“兩化融合”中介服務機構,促進其發展壯大。

“兩化融合”中介服務機構要利用自身在人才、技術和信息方麵的優勢,向社會提供高水平的“兩化融合”實施、谘詢、培訓、監理等方麵的服務,同時打造自己的誠信、技術方麵品牌,爭取把業務和市場做大做強。中介機構在技術上要不斷提高自己的水平,提高自己的服務品質,為企業成功實施“兩化融合”保駕護航。

10.建立“兩化融合”評價指標體係,實施績效考核

建立和完善“兩化融合”發展水平評估指標體係很有必要。“兩化融合”發展水平評估指標體係可以是麵向企業的,也可以是麵向地區的。通過製定“兩化融合”發展水平評估指標體係,可以定量測度企業或地區“兩化融合”的水平,更好地了解企業或地區“兩化融合”現狀與進展;也可以讓企業和地區了解自己在“兩化融合”過程中所處的位置、進程、優勢與不足,進一步指導企業、地區“兩化融合”發展的方向;同時可以為國家製定下一步“兩化融合”推進政策,采取“兩化融合”實施舉措提供參考依據。

國家可以成立專門的“兩化融合”評價指標體係研究和實施工作小組,聯合科研機構、企業開展相關工作。各地方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出台麵向區域的“兩化融合”評價指標體係,推動本地區“兩化融合”健康發展。

在“兩化融合”指標體係建立之後,國家和地方政府可以適時發布評估結果,表揚先進,為“兩化融合”實施的績效考核提供依據。同時,也可以充分了解各企業、各地區、各行業“兩化融合”水平,為下一步推動工作打下紮實的基礎。

11.製訂和完善“兩化融合”相關政策、法規,推進內生動力機製建設

“兩化融合”事業的持續、深入發展,政策、法規工作要先行,並在其中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和保障作用。創造支持和促進“兩化融合”的外部環境,建立支持和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製度體係,是推動我國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良好保證,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之一。要建立和完善“兩化融合”市場運作機製,進一步加快“兩化融合”內生動力機製建設。

(1)各級政府部門需要加快“兩化融合”管理組織體係建設,建立和完善“兩化融合”領導、協調機製,統一領導“兩化融合”建設。

(2)要研究“兩化融合”過程中的各種機製問題,包括組織機製、融資投資機製、激勵機製、財政保障機製和責任機製等,為製定和完善“兩化融合”相關政策、法規提供決策依據。

(3)各地各部門要盡快積極地製定推進“兩化融合”實施意見,出台“兩化融合”相關扶持政策、優惠政策,在自主創新、政府采購、用地、稅收、融資、人才引進等方麵給予便利和政策傾斜。要支持“兩化融合”相關產業集聚,支持“兩化融合”技術改造、產業升級、科技創新和攻關,優先支持“兩化融合”試點示範項目,充分發揮試點示範企業、試點示範項目的榜樣作用。

(4)完善政府采購機製,在同等性價比情況下,優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兩化融合”產品。積極引導企業加大創新資金投入,鼓勵企業自主創新。

(5)加快製定知識產權管理、信息安全、第三方中介服務、信息資源管理等方麵的管理辦法、法規。立法要優先解決“兩化融合”發展過程中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如信息公開、電子簽名、電子支付的合法性等,修改原有法規中與時代發展不適應的成分。

(6)加快信息化標準體係建設和製定,具體包括數據標準、技術標準和安全標準等,積極參與國際、國家信息化標準的製定和實施。

(7)在“兩化融合”過程中,打造個人信用、企業信用,加快建立信用認證體係建設,完善“兩化融合”服務市場。

(8)建立和完善“兩化融合”市場運作機製,規範和充分發揮市場機製在“兩化融合”推進過程中的作用。針對“兩化融合”的巨大市場需求,逐步建立起技術應用、產業發展、技術創新相互支持、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市場體係。各級政府部門要善於從宏觀高度把握全局,加強政策的執行力度和連貫性,積極努力促進我國“兩化融合”服務市場的成熟。

(9)抓好各項“兩化融合”政策、法規的落實工作。

(10)強化政策創新。以政府財政投入為導向,帶動全社會對“兩化融合”進行資金投入,形成多元化投資融資環境。協調銀行、各類風投資金等重點支持“兩化融合”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方麵的工程和項目。

12.加強“兩化融合”交流與合作

由於“兩化融合”涉及“點”、“線”、“麵”、“體”各個層次,關聯著技術、產品、企業、市場、製度和資金等各個要素,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程。因此,要加強各層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使之形成發展的合力。

政府部門要與重點龍頭企業、示範園區密切合作。借助國內外信息領域大型公司、本地區重點企業、國內外機構、國內外科研機構、高校的資源,簽訂合作協議,共同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龍頭企業信息化改造、“兩化融合”人才培養、“兩化融合”服務機構設置、“兩化融合”知識普及和經驗交流等工作。

要建立節能減排、電子商務、傳統工業信息化改造、“兩化融合”中介服務等方麵的公共服務平台,宣傳、普及“兩化融合”相關知識和技能,監控“兩化融合”實施現狀,及時發現“兩化融合”實施中存在的問題並采取糾正措施,加強企業之間、企業與政府之間等的溝通和聯係,為企業提供各種“兩化融合”相關服務。依托區域平台和產業平台,以係統的、多維的方式積極推進。

要加強農村等偏遠地區、相對落後地區的“兩化融合”知識普及和技術支持工作。要依托行業協會、公共平台開展交流會、論壇、洽談會、推介會,推動“兩化融合”國際合作和交流,實現招商引資,促進“兩化融合”建設。

要推動區域間的“兩化融合”合作與發展,共同打造“兩化融合”區域發展平台,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以“兩化融合”試驗園區為載體,構建企業合作交流平台,為供需配對提供平台,營造交流與合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