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用人之道:野狗和小白兔都要殺(2)(3 / 3)

頻繁跳槽的人用不得

我自己不願意聘用一個在競爭者之間經常跳躍的人。

——馬雲

在歐洲的很多公司裏,都有一些奇怪的規定,比如有些公司會明文規定,“不許招聘跳槽3次以上的員工”,“不許招聘經常換工作的員工”。很多人會覺得這是在歧視,這是一種不公平的招聘。不過從現實情況來說,多數企業的確都不怎麼喜歡那些頻繁跳槽的人,隻要招聘人員一看到簡曆上密密麻麻的不同工作單位,肯定會皺起眉頭,很顯然,你今天跳到了這裏,但是第二天又跳走了,這對任何公司來說都是不能容忍的。

馬雲就說過自己絕對不喜歡從別的公司挖人,也不喜歡那些頻繁的跳槽者,興許他們真的是人才,真的對阿裏巴巴很有幫助,但是馬雲覺得這類人沒有基本的職業素養,他們將工作看得太兒戲了,所以不具備責任感,也沒有什麼擔當。而且馬雲還提到了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當你招收這類員工時,如何使用往往是個大難題,因為無論他們原工作是什麼,實際上都意味著背叛,要麼是對前任公司不忠,要麼就是對現任公司不夠盡心。

比如你想要從跳槽的人身上得到一點兒信息,對方透露信息或者不透露信息實際上都是一種失信於人,這關係到職業道德問題。其實即便你能夠順利套到信息,但是難保這個人不會將你的信息透露給別的競爭者。在馬雲看來,頻繁換工作的人很容易將市場競爭帶入一個惡性循環之中。

對於這樣的人,很多公司將其會當成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要麼就當成寶,想要好好藏著,但是又怕寶貝突然消失不見了,因為惦記的人畢竟很多,也難保寶貝不會自己偷偷溜出去。但是馬雲的態度很堅決,哪怕是一個再出色的人才,他也要拒絕和排斥,因為他不想承受這種困擾,也不想因為一個員工而破壞整體的工作氛圍和行業規則。

馬雲的話不是沒有道理,其實頻繁跳槽的人往往一定存在諸多問題和缺陷,比如說經常跳槽的人喜歡抱怨,從來不在自己身上查找問題,總是將所有的責任都推到別人身上。這種人不會認識到自己的缺點,或者說總是在逃避自己的缺點,所以難以取得進步,下一次他還是會犯同樣的錯誤,還是會因為同樣一件事而離職。

這些人在多次跳槽中,其實能力並沒有什麼提高,隻是更多地學會了將跳槽當成一件武器,當成一件威脅公司或者與公司談判的武器,他們的野心和胃口會越來越大,一旦訴求得不到滿足,就會使出離職和跳槽這樣的殺手鐧,公司能怎麼辦?不答應的話,對方走人,對公司來說,這肯定是一種傷害,是賠本生意。如果答應了對方的請求,那麼下一次可能還要花更多的代價來繼續留住他。一個是輸在了現在,另一個則是輸在將來,左右都不能如意。

此外,頻繁跳槽的人往往缺乏足夠的定力,每幹一件事總是有開頭沒結尾,不能善始善終,尤其是一遇到困難就容易打退堂鼓,這樣的人難以獲得什麼成功。嚴格說起來,經常跳槽的人實際上根本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麼,不明白自己最適合做什麼,所以總是換來換去,到處嚐試。相反,如果他們有一個相對明確的目標和想法,知道自己最應該做什麼,那麼就會義無反顧地做下去,就不會因為各種緣由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