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餘家那些人(1 / 3)

餘家的成分其實很複雜,姥爺的父親是地主,家裏賊有錢,他老人家還是個訟師,這是民國時期的律師,專門給人寫狀子的。

後來不知道是得罪了什麼人,還是咋了,有一次去別人家給人寫了狀子後,回來沒多久就去世了。

姥爺當時正在縣城讀書,得到消息後趕緊趕回家裏,從此以後當起了家裏的頂梁柱,當時姥爺才十七歲。

姥爺隻有一個女兒,就是餘文樂的奶奶,他爺爺輸入入贅,本來性格就軟,又是這種身份,可以說爺爺一輩子都活在奶奶的陰影中。

他爹餘樹林據說是抱養的,在餘父來這個家以前,奶奶其實還生過一個孩子,不過沒養活,夭折了。

不過這些都是餘母告訴餘文樂的,他我不知道真假,真假重要嗎?餘文樂懷疑這件事的真實性是因為,他奶奶對他爹實在是太好了,有求必應,三十多歲了回到家還和個孩子一樣。

媽!我要吃這個!媽!我要吃那個。

然後奶奶就會馬上去做,又不是沒有親生的,奶奶為啥會對一個領養的孩子這麼好?餘文樂想不通。

餘父和餘文樂奶奶隻差十六歲,那個年代女子十四歲就結婚的也大有人在,不過一般情況,頭一胎都保不住,一是發育不全,二是醫療條件差,有個啥病全靠嬰兒自己扛,能扛過去就是命大,扛不過去也是天數。

大叔餘邵林是重組家庭,第一任妻子和他結婚兩年後,因為沒有孩子而離婚了,可人家再嫁過去後,很快就有了孩子。

這件事也不好說,真是大叔不行?也不見得,有一種病,就是男女雙方都可以生育,但是組合在一起以後就生不出孩子,好像是染色體的問題。

這件事無從考證,因為大叔的第二任妻子是帶著孩子來的,而且大嬸也結紮了,想驗證這個消息也不能了。

大嬸帶著一兒一女來的,女孩比餘文樂小兩歲,男孩比餘文樂小五歲,餘文樂對這件事情印象很深。

記得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後,大嬸帶著兩個孩子來到餘家,和大叔舉行了簡單的婚禮就算結婚了。

餘母讓餘文樂帶著兩個孩子到外邊去逛逛,熟悉下環境,不知道是不是知道內情的原因,餘文樂對於這對姐弟實在是親近不起來。

想來也是,一個六歲,一個九歲,都已經能記起事情了,能親近的起來嗎?他們不知道自己是從別的地方過來的嗎?

而且餘文樂覺得所有人對於這對姐弟都不是很親熱,這和餘文樂家裏還有點區別,這種情況實在讓人親近不起來。

小叔餘護林才是奶奶親生的孩子,這從奶奶平時的區別對待中就能看出來,奶奶對於餘父挺好的,但也隻限於餘父一人,對餘家其餘人可一點都不算友好。

對大叔一家人更是如此,比對餘文樂家還過分,餘文樂記得奶奶做的最過分的事就是,有一次下大雨,奶奶忙著去找小叔家的孩子,看看他是不是跑哪裏去玩了,別被雨淋著了。

而大叔家的孩子去放牛了,沒人去問問這麼大的雨,孩子該往哪裏躲,會不會被山洪衝走了?

由於這些事情的發生,加上小時候受到的待遇,讓餘文樂在長大後也對其餘人親近不起來,更是覺得老餘家的人大部分都薄情寡義的,不可深交。

小叔家可以說是根正苗紅的餘家血統了,自小就受到各種寵愛,是父母眼中的幼子,哥哥姐姐眼中的幼弟,而且小叔這個人還嘴甜,做事也勤快,為人處世又真誠,特別受人待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