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年初一(7)
《中華民國實錄》(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2月第一版)上有這麼一個統計,說1947年1至10月,上海的犯罪人數共計6451人,其中內亂3人,瀆職21人,妨害公務13人,妨害投票1人,妨害秩序47人,脫逃5人,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4人,偽證及誣告22人,公共危險98人,偽造貨幣29人,偽造有價證券43人,偽造度量衡2人,偽造文書印文63人,妨害風化48人,妨害婚姻及家庭83人,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1人,妨害農工商18人,賭博299人,殺人243人,傷害518人,墮胎1人,遺棄3人,妨害自由142人,妨害名譽及信用17人,妨害秘密2人,竊盜1948人,搶奪強盜及海盜99人,侵占129人,詐欺背信及重利224人,恐嚇及擄人勒贖45人,贓物301人,毀棄損壞38人,特種刑事法令1941人。這一組數據最清楚不過地表明,要不是全麵內戰爆發後的執政當局已將自己的執法重心完全傾向“特種刑事”,因為反饑餓、反迫害、反內戰等特種刑事而被送上法庭、投入冤獄的人數也不會跟竊盜一樣多。而那些在武定路、西摩路大火中醜態百出的消防警察,也就不會輕易逃脫刑律的製裁!
關於此案的另一種說法
最後,我們還想提請所有關心武定路、西摩路大火的人們讀一讀薑龍飛的《被大火焚毀的秘史》。
這篇文章已被收入他的集子《解密檔案》。
薑龍飛是《檔案春秋》的常務副主編。《檔案春秋》由上海市檔案館主辦,所以,薑龍飛有的是“與檔案接觸的諸多便利”。
何況《被大火焚毀的秘史》確也告訴了我們一個秘密,正是這一秘密的公諸於世,方才“使不動聲色的原始檔案,恢複曆史的緊張和複雜,還原一段過程化、經驗化的情感記憶”。
這秘密就是“西摩路660弄29號三樓重又火光衝天並‘迅作為原子彈爆發之菌式蔓延’”的真正原因,既非“悶頂裏麵的火還在燒”,亦非消防員“放著火不救,先來敲竹杠”,而是“三友實業社老板”的兒子在“窗外的呼叫已複歸平靜”之後,又悄然“來到樓下,走進他家自搭的那座小木屋,提起一桶柴油,發瘋一樣地把四周澆了個遍。然後,氣喘籲籲、哆哆嗦嗦地擦燃了火柴”。
從熊月之說消防員“縱火”到薑龍飛說“三友實業社老板”的兒子“縱火”,這變化不可謂不大。
隻是這一大變化的由來要比這一大變化本身還要駭人聽聞。
“三友實業社老板”的兒子發現與自己“同床共寢”的妻子,又“與她的公爹、自己的生身父親,躺在了同一張床上”,他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老婆的肚子在“悄悄隆起”,“一條無以名之的小生命正在成形之中”,“一股蓄勢已久的水流”遂“醞釀”成為“潰壩破堤的瘋狂”。
然而,那樣一大桶“把四周澆了個遍”的柴油所遺留下來的明顯痕跡,怎麼就在光天化日之下,瞞過了所有人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