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嫦娥與馮建軍於1987年5月裏的一天,終於離婚了。明明歸彭嫦娥,鴻運
商店也劃在了彭嫦娥名下,另外再給了彭嫦娥一萬元錢。本來可以提前幾個月離
婚的,兩人在明明身上糾纏了幾個月,最後還是馮建軍妥協了。馮建軍妥協有兩個原因:一是他覺得彭嫦娥帶著明明也好,明明畢竟是個女孩子,調皮也不會調到
哪裏去;二是替代他的男人是個大學教師,明明可能也需要這樣的養父輔導明明
的功課。離婚的前-個星期,他把教授約到一處花壇前談了一番話,不是談彭嫦娥,而是談明明。“彭嫦娥不肯把女兒給我。”他盯住教授說,“你如果做了明明的養父,醜話說在前麵,就莫嫌棄她啊。”
教授高傲地揚起頭,做出士可殺不可辱的模樣,不屑他的話。
“我是喊醒你,朋友。”馮建軍不在乎他這副樣子,“什麼東西都是醜話說在前頭好,有的養父總是帶別人的孩子不過,又打又罵,嫌狗屎樣。我是想要你告訴彭嫦娥,如果你不喜歡,就把明明判給我。免得到時候你又嫌明明。”
“我非常喜歡明明。”教授不在乎明明是他的女兒說,揚起了他那張白白的老鼠臉,“明明聰明得很。我會發自內心地關心和愛護她。”
“你這話要兌現的。”馮建軍點煙的時候,眼睛瞥著他仍不甘心,“你叫麼要彭嫦娥把明明讓給我?你們自己將來又不是不能生孩子,你說呢?”
“我尊重彭嫦娥的意見。”他繃著臉說,眼睛望著天。
“你今天說的每一句話,你將來都要兌現的,朋友。明明如果到時候……”
“我會做得問心無愧。”教授打斷他的話,表白說,“請你放心。說實話,明明雖然是你的女兒,但她已經把我當做她父親看了,非常喜歡我。”
馮建軍瞟著他:“反正我是說句醜話囉,莫嫌棄我明明。不然……”
他沒有把話說完就走了。他不喜歡教授這個人,相比之下,他覺得何斌身上沒有這種酸氣。彭嫦娥找了這樣一個男人也好,這樣彭嫦娥倒可以“罩”住他了。彭嫦娥的性格很強,一生氣人就跟發了瘋的牛似的,勇往直前,當然就撞得頭破血流。也許她跟他生活在一起又會有所改變,這誰說得準?反正不是我的事了。他想。他騎著摩托車,望了眼天——天上白雲層層疊疊的,向辦事處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