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2章 美路中國VS美路海外——最後一論!(2 / 3)

(2) 不適用售貨原則,對美路人的存貨負擔公司沒有任何製度保障;

(3) 美路人每月業績主要來源於已有部門業績、新人起步備貨、個人月底補/囤貨以及個人產品自用這四個方麵,其中,新人起步備貨是很重要的來源之一。美路人不是常講“出人出業績”嗎?不知道這是否可以看做是直銷商通過變相發展下線獲取傭金?

(4)對那些於美路還懵懂無知的新人,30天內有條件退貨其猶豫期是否太過短暫而形同虛設?至於一年內回購更是無從談起!

對照以上,不知今日的美路中國及其市場運作還能符合幾條?

2. 海外發達國家對直銷的管理較之中國更為嚴格

1983年,美路因逃稅及欺詐顧客,最後被國外貿易局認定有罪並被裁定2 500萬加幣的罰款,這也是該國當時最大的一筆罰款。在隨後的1989年,美路又支付了4 500萬加幣來和解貿易局提起的訴訟。

20世紀70年代末,經過四年多的調查,最終裁定美路不屬於金字塔公司,但責令美路必須改變一些商業操作模式。如強令美路停止將直銷人員算作顧客之列,並嚴禁以這些商業操作模式來誤導直銷人員可能從經營中獲得利潤的數量。美路被要求其每個直銷人員必須遵守上述聲明,並表明一半以上的直銷人員收入有限,且直銷人員平均工資為100美元/月。1986年,美路公司公然違反該強製命令,繼續在數據上造假並因虛假廣告被提起訴訟,美路因違反上述聲明最終被罰款10萬美元。

而最近的爭端則發生在英國。1973年美路進入英國,這是美路在歐洲開拓的第一個海外市場,也是美路全球擴張的第一批海外國家。在進入英國的第34個年頭,也就是2007年,美路英國卻遭遇了一場危機。

2007年11月,在美路英國作出大力調整後,英國貿工部仍然作出了推遲審判的決定,並堅持認為關閉美路英國的業務才是最好的選擇。2008年5月14日,英國高等法院駁回了英國貿工部對美路的指控。2009年1月底,英國高等法院作出了最終裁決,接受美路所作出的改革以及美路對薄弱環節的處理,並允許美路繼續在英國經營。盡管法院駁回了相關指控,但對美路的評價依然十分嚴厲。法院認為,這次調查足以警示美路:多層次直銷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控製將會造成很大的風險!

美路英國的官司印證了直銷業麵臨的一個共同難題,即使是美路這樣的頂級直銷企業,在英國這樣規範的市場運作長達36年之久,其多層次的商業模式依然會遭受嚴重質疑。雖然英國貿工部的調查自直銷商而起,但英國貿工部同樣確認了美路的監管責任。而在中國這樣還不規範的市場環境下,這種監管的挑戰隻會更加艱苦。美路英國多層次之戰所得出的經驗是:更加嚴格地控製直銷商的行為,用更高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直麵困難而不是逃避。

而在之後兩年的美國,在美路的起源地和大本營,另一場曠日持久的爭端同樣震驚了全世界。美路被控欺詐,賠償高達1.5億美元……

這項巨大的判決對直銷協會“倫理法則”的正確性以及其他所有基於美路模式的傳銷公司作為可行“商業機會”的合理性都廣泛地打上了一個大大的問號。在這個致使美路同意支付1.5億美元的集體訴訟中,美路被認定:

. 美路是一個非法傳銷,銷售激勵與培訓產品給營銷人員的美路總公司也是一個非法傳銷;

. 美路違反了聯邦詐騙法案;

. 美路違反了加利福尼亞州“無窮盡鏈法案”;

. 美路宣稱它遵守著一項25年前的聯邦裁定以試圖掩蓋其罪行,事實上它沒有遵守此項裁定;

. 美路引誘銷售人員購買數億美元的超高價產品以及無用的成功工具,然後用同樣方式招募新人,這在設計上就決定了其無窮盡模式,幾乎所有人都是要遭受損失的;

. 美路故意欺騙消費者參加傳銷,期間他們將不可避免地要遭受財產損失;

. 美路的仲裁條款意圖阻止受害者們起訴它的不公平和不合理;

. 美路觸犯了電話詐騙和郵件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