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性格叛逆!”她說。
章金華出生在龍港鄰近一個叫做巴曹的地方,家有兄弟姐妹六個,她排行老二。父母以打魚為生,平時賣些魚幹、蝦類的海產品,也編織、銷售魚網。其它幾個兄弟姐妹耳濡目染,很早就參與到父母的行當中來。惟有她,對父母從事的活計毫無興趣。父母讓她幫忙,她很不樂意。她想做的事情,父母也有一百個不支持的理由。
從小,父母對她就比較嚴厲。比如,她在上學前,家裏每天要她揀些柴禾回家燒飯用。有一天,她實在找不到柴禾,怕回家挨訓,就用大石頭把人家放在河邊的一隻小船砸壞,把木頭搬回家去,結果被父母狠狠地“修理”了一頓。又一次,她在路上撿到5元錢,回家高興地交給父母。母親硬逼著她拿回去站在路邊,等待失主過來認領……
她現在明白,當年父母這樣對她,雖然有些苛刻,但實屬教育子女的一種方式。但在當時她那個年齡,她不能理解,總以為父母是小題大做,有意刁難自己。
也許正是這樣,她的性格變得更加叛逆。與父母沒有太多話說,與其它幾位姐妹兄弟,也很難談得到一塊。
十二、三歲的時候,看到村裏的大人小孩們從台灣等地走私布匹、手表等日用商品來本地販賣,還在上小學的章金華毫不猶豫地參與其中。小打小鬧,賺錢不多,除掉本錢,有時淨收幾毛錢,有時幾塊錢。雖說父母不支持她,但她是家中一員,生活、學費都需要家裏供給。所以,每天回家,賺到的錢一分不少都得“交公”。
但畢竟是自己喜歡的事情,她樂此不疲。
對生意滿懷熱情的投入,使她無心繼續上學。當時她的想法是,女孩子讀不讀書都要嫁人的,不如早點出去掙錢,有了錢,說不定還能嫁個好人家。五年級剛讀沒幾天,學校說要交5元錢買書,父母不給錢,她就賭氣說不讀書了。拖了兩天,父母給她錢買書,她堅持不去讀了。父母也隻好由著她,不讀就不讀了。
就這樣,章金華以不滿15周歲的年齡步入社會,投身商海。做過油漆工,開過理發店、服裝店,訂過徽標,搞過印刷,賣過蚊香,販過香煙……做過那時候很多人都做過的事情。
她剛“出道”那陣,應該算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行。但在城鎮,剛剛興起的商品交易尚被視為“資本主義尾巴”而受到嚴厲打擊。溫州柳市鎮有名的“八大王事件”就發生在那段時間。
她說,那時候她們在路邊擺個小攤,一邊經營,一邊瞻前顧後。一發現“打辦”(打擊投機倒把辦公室)的人來,趕緊收攤跑掉。因為一旦被抓,輕則沒收、罰款,重則拘留坐牢。
有一次,她情急中跑進了一片墓地,看見一個空置的墓穴,也顧不了那麼多,一頭鑽了進去。但一隻腳還露在外麵,“打辦”的人就追了過來,拍拍她的腳說:“出來吧,腳都還在外麵,你躲不了!”
她抖抖擻擻地爬了出來,緊張得心都快掉出來了。所幸手中沒貨,“打辦”的人也拿她沒撤,隻好放過了她。
……
往事不堪回首。
因為章金華的叛逆,注定了人生多艱。也因為她的叛逆,使她從小比別人更多功能了一些自立意識。
挫折使她堅強
孟子曰:“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餓其體膚,勞其筋骨,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小學沒有畢業的章金華也許不知道孟子,但她知道先苦後甜的道理,知道一個人在創業路上,必然會遇到許許多多的困難和挫折。隻有戰勝了這些困難和挫折,才會最終成就自我。
她說自己從商二十多年,遇到的大大小小的困難和挫折不計其數,有些經曆讓她至今銘刻在心。
她有一段短暫的婚史。20歲那年,她嫁給了本地一位漁民。
男人生性保守,不願冒險,靠賣些漁具等小玩藝度日。而她,風風火火,喜歡挑戰性的工作。她那段時間在離家幾裏外的錢庫(地名)開了一個店麵,做的主要是香煙生意,剛開始賺了不少。但人算不如天算,到頭來虧了十多萬元。丈夫不但不給予安慰,不一起想辦法渡過難關,反而粗言相向,說她根本沒虧,隻是有意騙他。當知道她已確實虧了之後,不同意她繼續在外闖蕩,要她回家。這當然與章金華的性格相悖。
反複鬧騰的結果,雙方已不可調和。這段存續了一年多時間的婚姻最終宣告破產。
離婚後,章金華對於感情之事心灰意冷。
“一個人雖然難,但如果找不到一個誌趣相投的男人,還不如一個人過得自在。”她這樣說。
所以,她至今單身。
她沒在婚姻失敗和生意虧損的雙重陰影下沉淪下去。
很快,她又出現在市場上。幾經波折後,她在幾位熱心朋友的幫助下,拉起了自己的建築隊伍,先從普通的修橋鋪路開始,逐漸進入大的工程。但由於是“半路出家”,沒有經驗,人員素質也不高,在她承包的一項工程施工中疏於管理,外牆出現垮塌,出了人命。她為此獲刑兩年。
兩年牢獄生活,她思考了很多,總結了很多,也學習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