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2財務盈利性分析
本章開頭關於財務評價的定義中曾指出,財務評價的目的就是考察項目的獲利能力、清償能力及外彙效果,判別項目的財務可行性。在財務報表編製的基礎上,財務評價首先應進行的分析就是財務盈利性分析。這種分析,概括了現金流量分析和財務平衡分析中的盈利性分析部分,主要的評價指標是財務內部收益率和投資回收期。輔助指標包括財務淨現值、財務淨現值率、投資利潤率、投資利稅率。用於方案比較的指標有差額投資內部收益率、費用現值、等額年費用、靜態差額投資收益率、靜態差額投資回收期等。
17.2.2.1財務內部收益率
財務內部收益率,又稱內部報酬率、預期收益率,指項目在計算期內各年淨現金流量現值累計等於零時的折現率。這個折現率不是規定或假設的折現率,而是通過計算求出的一個內含的、潛在的折現率,它表明項目在取得這一折現率時,計算期內各年的現金流入現值和現金流出現值相等,即項目不盈不虧。在財務評價中,運用這一指標的意義在於:通過計算求出財務內部收益率,再與部門、行業的基準收益率或銀行貸款利率進行比較,當前者大於或等於基準收益率,或高於銀行貸款利率時,則認為項目在財務上是可以考慮接受的。
財務內部收益率可用試差法求得,即先按規定的折現率或實際貸款利率試算項目的淨現值(參見淨現值指標的計算),當為接近於零的正值(或負值)時,再適當選用一個偏高(或偏低)的折現率使淨現值為接近於零的負值(或正值),然後運用插值公式,求得淨現值為零的折現率。
計算所得財務內部收益率為12.86%,高於主管部門規定的基準收益率12%,如無其他因素考慮,表明項目在財務上是可行的。
17.2.2.2投資回收期
投資回收期,即投資還本年限,指以項目的淨收益抵償全部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所需要的時間。這個指標是反映項目財務上投資回收能力的重要指標,對評價資金短缺和強調清償能力的項目尤其顯得重要。
投資回收期自建設開始年算起,同時還應注明自投產開始年算起的投資回收期。
該項目計算所得投資回收期短,低於本行業基準投資回收期,故在財務上可考慮接受此項目的投資。
17.2.2.3財務淨現值
財務淨現值是指項目按部門或行業規定的基準收益率或設定的折現率(當未製定基準收益率時),將各年的淨現金流量折現到建設起點的現值之和。這一指標一般作為評價的輔助指標,其意義在於:當計算所得的項目淨現值大於或等於零時,表明項目的收益水平超過或等於規定的基準收益率,項目投資在財務上可行;反之,如淨現值為負值,則表明項目收益水平達不到規定的基準收益率的水平,項目不可取。這個指標還可用於方案比較,如投資額相同,應選擇淨現值最大的方案。
按規定的17%折現率計算所得淨現值為691.86萬元,表明項目收益水平已超過規定的折現率水平,故為可行項目。
如有兩個以上投資額相同的方案比較,可按照上例計算方法分別算出項目淨現值,然後選擇淨現值最大的方案。
17.2.2.4淨現值率
淨現值率是項目淨現值與全部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現值之比,亦即單位投資現值的淨現值。這個指標也是按規定的折現率進行計算的,它能反映單位投資現值所能獲得的淨現金流量(淨收益)現值的大小,主要用於方案選擇。當兩個以上方案的投資額不同時,就需要用淨現值率來衡量。
計算表明,雖然第一套方案的淨現值大於第二套方案,但第二套方案的淨現值率大於第一套方案,即第二方案的單位投資現值所獲得的淨收益現值優於第一方案,故第二方案可取。
17.2.2.5投資利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