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過直接參與政府管理,實現人民自治。傑弗遜堅決主張“把國家劃分為不同的行政區”。他寫信(1816年2月2日)給與他一起創建弗吉尼亞大學的合作者約瑟夫·C。卡貝爾(JosephC。Cabell)說道:“建立一個可靠、有效的政府的途徑,就是不要把政府委托於一個人去管理,而是讓很多人分而管之,讓每個人在自己合適的位置上充分發揮自己最大的潛能……通過這種劃分和再劃分,共和國從作為一個整體的最高主權國家,由上而下,層層分解,最後到達最底層的形式,即,每個人管理好自己的農場;把一個人目光所及的範圍劃歸他來監管,如此這般,人人盡職盡責,國家繁榮昌盛……古代的加圖(Cato)每次演講的結束語是’摧毀迦太基‘;與他相似,在每一次闡述自己的觀點時,我都要在最後提出自己的忠告,’把縣劃分為行政區‘。我確信,行政區的劃分將使我們的國家變得更加強大,我們的政府將不會發生蛻變,政府權力將不會集中於個別人、幾個人、出身顯赫的貴族手中,也不會全部集中於多數人手中。”在寫給約翰·泰勒的信(1810年5月26日)中,他更加詳細地闡述自己的立場:“我內心堅信兩個偉大的方案,隻有借助於它們,共和國才能強大起來。第一種方案就是大眾教育,使得每個人對於怎樣做將會保障自由、怎樣做將會危害自由有能力作出自己的判斷。第二種方案是,把每個縣劃分為數個百戶邑,確保每個百戶邑都建有一所中心學校,這個地區的所有孩子都能夠去那裏上學。然而,這種劃分要符合其他許多基本規定。每個百戶邑除了有一所學校外,還應該擁有一名治安法官、一名行政長官和一名民兵組織指揮官……所有選舉活動應該以百戶邑為單位分別進行,然後把所有百戶邑的選票集中到一起。”由於有些行政區太大,人們很難聚集在一起投票選舉。考慮到這一點,他給塞繆爾·柯切沃爾寫信(1816年7月12日)說:“每一個行政區的區長將把他的選民召集在一起討論問題,比如討論現在的這個問題,然後把選民讚成和反對的簡單表決結果彙總起來交給縣法院,縣法院再把所有轄區的選民意見彙總起來,作出權威性的合理裁決。於是,通過這種全社會的共識,全體人民的呼聲得到了公正、充分、平靜的反映、討論和裁決。如果關閉人民的這一自由言路,人民的呼聲將會通過武力形式傳遞出來;於是,就像其他國家的現狀那樣,我們將沒完沒了地陷入壓迫、反抗、改革,再壓迫、再反抗、再改革的怪圈,周而複始,永遠沒有盡頭……”
(3)多數人法則,是共和政體的重要原則。1801年,在他的就職演說中,傑弗遜認為,美國政府的基本原則“包括對多數人所做決定的絕對服從,這是共和政體的重要原則;與此形成對照的是訴諸於武力,這是獨裁政治的重要原則和直接根源”。他在寫給偉大的自然科學家亞曆山大·凡·洪堡(AlexanderVonHumboldt)的一封信(1817年6月13日)中說道:“共和政體的首要原則是,lexmajorispartis(多數人法則)是一個社會的基本法則,在這個社會裏,每個人都擁有平等的權利;對社會的意願所做的一次性表決中多數人的共同心聲,是如此的神聖,仿佛所有人的意見都達成了一致。認真考慮這樣的意願,這在政治體製中是最重要的一條教訓,但它也是人們最容易忘記的一條教訓。這一法則一旦被忽視了,就隻能訴諸於武力方式,這必然會導致獨裁政治。”
自從人類曆史開始以來,沒有哪兩個人會對一係列問題達成完全的一致;無論如何,問題都必須得到解決,要麼像有智慧有教養的人們那樣接受多數人的決定,要麼通過擊敗對方使這一決定成為唯一的選擇。對於這一點,即使聯合國憲章的製定者們不知道,傑弗遜也會很清楚。不會有第三種選擇。隻有傻瓜或者空想家才會相信人們的意見會達成完全一致。英國政府內閣成員的意見達成完全一致,隻是內閣的共同責任理論所衍生的一種虛幻的情況,而這種一致性本身卻是建立在下麵的基礎之上,即:在多數人的意願公布於眾之前,人們在內閣會議上可以發表不同的意見。聯合國中的五個大國(常任理事國)希望保持一致性原則,隻是因為每個大國都想維護自己作為獨裁者的權威,並且,隻要它願意,它就會肆意表現自己的意願,而絲毫不理會聯合國大多數成員國的共同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