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提到的劉添財、張小波、徐文榮、邵忠、郭信平等“幸運大佬”,都屬歇斯底裏人格。這一人格的共同特征是“害怕既定的規律”,欲望猶如驟然拉滿的弓,裝滿需求。他們好奇心強烈,追求改變和自由,喜歡冒險,誇張,渴望被肯定,有時自吹自擂、不想後果。這些人是十足的幸運者,譬如劉添財,一位普通的台灣商人,卻成為了中國大陸殯葬業第一例改製事件中的最大受益者;張小波是民營書商巨頭,早些年出版過《中國可以說不》的話題書,2009年玩起“公私合營”,合資後的第一本書就是《中國不高興》;徐文榮是最後的“鎮主”;邵忠被稱為是“中國第一個民營媒體企業家”……然而他們仍各有惆悵,有時甚至長籲短歎,歇斯底裏。
無論是憂鬱還是分裂、強迫抑或歇斯底裏人格,歸根結底,這些企業家內心,無一不有恐懼感——盡管有人深以為然,有人置若罔聞。
尋找邊界
他們的恐懼感大都來自產權邊界、法製邊界和政商邊界等的不確定性。我們可以說這是一個市場經濟體演進過程中必然會經曆的現象。問題在於,21世紀第一個10年過去了,很多時候,中國的法製和政商邊界不是變得越來越清晰,而是越來越混沌了。
2010年上半年有兩件事對我觸動很大:一是黃光裕案,一是力拓案。黃光裕一審判決了,力拓案也基本塵埃落定。值得關注的是,兩宗事件中被曝涉案的民營企業家似乎都有驚無險。
先看卷入力拓案的兩位民營鋼鐵富豪——杜雙華和張祥青。杜雙華稱力拓前雇員王勇曾向他索賄900萬美元,而王勇則辯稱是“借款”並非索賄;杜雙華最終相安無事,4月25日還出現在北京和一家建設部原直屬企業一期融資額就高達50億元的“城市發展建設基金”發布會上。
相對於杜雙華身上自始至終充斥的江湖氣,因為“唐山地震孤兒+民營鋼鐵巨富+汶川地震豪捐(1億元)者”等標簽,張祥青一直以來有意無意將自己塑造成了一個“純潔”的商界明星,直到被曝牽入力拓案;但這並沒有對他造成絲毫影響——當一個群體淪陷時,大家明了都將相安無事。不過他在提起這件行賄一事時,仍心有餘悸,甚至會哭。
再說黃光裕案。黃案牽出郭京毅案,而郭案的審理將新奧集團、蘇泊爾等涉案企業也拖出水麵。這兩家企業的情形均可圈可點。新奧集團是民營燃氣巨頭,美國能源部長朱棣文2009年中來中國,還專程到新奧參觀。新奧集團被曝涉入郭案後,第一時間就通過有關部門向傳媒下發通知:不得對其行賄事件進行報道,能量之大可見一斑;而蘇泊爾涉案更是值得揣摩:蘇顯澤當年所言“一口鍋不涉及國家安全”,竟然是商務部官員郭京毅一手“策劃”的。
民營企業現在遭遇的尷尬,國進民退是其一,但就算退,你也知道誰在擠兌自己的空間,那是一隻有形之手。比國進民退導致民企傷筋動骨更可怕的,是由市場經濟向計劃經濟倒退之隱喻的行政部門權力的伸張,導致身處充分競爭行業的民企在舉手投足間,優先想到的常常是行賄。如此,很難說當下是民營企業家腐蝕了官員,還是官員過大的權力“逼迫”企業家出此下策。
對這兩起事件思考過後,我曾在《南方傳媒研究》上發表了一篇《寫大人物還是寫小人物》的業務文章。我認為對我而言,無論是在《南方周末》上做財經人物報道,還是出版財經圖書,關注“大佬”更有價值。因為他們的更迭和沉浮折射的是中國政經體製急劇變遷的悲喜劇,和整個社會財富觀蛻變的大時代。
這10年間中國民營企業家處理政商關係的類型大致有四種:第一種是“伴君如伴虎型”,外表風光,卻常心生唏噓;第二種是“同床共枕型”,利益聯合,共謀“大業”;第三種是“不倒翁型”,環境惡化抑或決策失誤後,總有“貴人”相助;第四種是“緊鬆分明型”,各有所需,但從不越界。四種類型雖風格各異,但參與者無一不常如履薄冰、噤若寒蟬。
本書對四種政商關係類型者均有細節描述。有趣的是,他們亦分別能與弗裏茲的四種人格類型“對號入座”;這也是中國民營企業家大都願作“烏龜”而非“鯰魚”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