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頭看去,原來是我家狗不知什麼時候來到我麵前甩狗盆,那不爽的表情好像是在提醒我該喂飯了!
“吳深,狗糧沒了。”外麵傳來了左正不悅的聲音:“我說你能不能找個正經的工作?天天關著門睡大覺,一點收入都沒有,連自己都養不活,你還養狗呢?”
我說:“我開著店呢,怎麼就沒有正經工作了?哪條法律說紋身不是正經工作了?!”
左正說:“你這店有的跟沒的一樣,我每次來就從沒見你開過門營過業!”
“我這是一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
“扯犢子吧你!要真那麼能賺,你丫每次來我家就別把我的方便麵都偷光!連狗糧都買不起的人還好意思遊手好閑?要是沒有我,你遲早有一天會餓死!”
“誰說我買不起狗糧的?吃過了大餐我就去買狗糧去!”
我們說著,離開了紋身店。
*
在吃飯的時候我們遇到了一個人。
範月蘭。
我想了很久才想起這個女人的名字,想起她的事——一個把墓碑背在身上的女人。
是她自己主動湊上來的。
看到我,她就高興,坐下來就一直和我說謝謝。
我看她的樣子像是過得很滋潤的樣子,做了頭發,化了豔妝,穿得也性感妖嬈,和一個熱戀中的女人沒有什麼兩樣——看起來,她和“他”相處得很愉快。
“顧老板,真的太感謝您了,如果當日沒有你幫忙紋身,我現在也不會過得這麼幸福。你知道嗎?我現在有一件天大的喜事想要和你分享!”說完,她就咯咯地笑了起來,似乎是隻要一想到那是什麼事,她就笑不攏嘴。
但那和我有什麼關係呢?
對我來說,她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客人,她的“喜事”對她來說是天大的喜事,可是對我來說無關緊要。我看她太開心,也不忍拂了她的興致,就問:“什麼事這麼開心呀?”
“我懷孕了,孩子一個月了!咯咯咯!”
聽完這句話的瞬間,我忽然感到自己的右手被烈火焚燒一般的灼痛!!
“啊!”我捂著手慘叫一聲!
嚇壞了同桌的人。
左正立馬扶著我,關心地問:“怎麼了?”
“沒什麼,我去一下洗手間!”我咬著牙,忍著疼痛,狼狽地站起來,用最快的速度逃進了餐廳的洗手間!
鎖上門,我撕扯下手套,一道黑色的火焰蹭地冒了出來,差點燒到我的鼻子!
我嚇了一跳,仔細一看,火已經消失,仿佛剛才的那一瞬間是我的錯覺。
嘀嗒,嘀嗒。
什麼聲音?
我低頭一看,是我的另一隻手,手套裏流出了血,血就順著我的手指掉到了地板上去。
怎麼了?
我連忙拆開另一個手套,發現手背上的天眼刺青仿佛活了,它眨一下眼,就流出了一道血淚!
是真的血!
我蘸過那血,放到嘴裏嚐了味道,是新鮮的血液,是我的血!
左手的天眼在流血淚,右手的地獄火在燒。我絕望地靠在牆上,明白自己這一次是真的遭劫了!
自我給範月蘭紋上墓碑到今日,已經有一個多月了,她懷孕有一個月,孩子是誰的,答案明擺得很!
是曹仁的!
人和鬼怎麼可能有孩子呢?
如果有,那也絕對不會是什麼幸事!
我現在終於明白我為什麼會夢見我師父了,為什麼我的左手天眼會流血,右手地獄火在燒了!
是報應!
是因為我讓曹仁和範月蘭有了不符合陰陽規矩的孩子!
師父被業火燒死前也是這個征兆,左手流血,右手在燒!
很快,我就要步師父的後塵了!
不!
我不能就這麼死去!
我要找範月蘭,讓她除去孩子,幫她送魂,讓這一切都變回最初的樣子!
隻有這樣,我才能活下來,範月蘭也能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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