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林彪集團擬定武裝政變計劃(4)(1 / 1)

江騰蛟答:“那當然是個反革命性質的會議。”

辯護人、律師問李偉信:“我想叫你回答一個問題,林立果炮製《‘五七一工程’紀要》的時候,哪些人參加了會議?”李偉信答:“那一次我所了解的林立果布置於新野起草‘五七一’計劃,那次會議就四個人。”問:“裏麵有沒有江騰蛟?”答:“沒有。”

審判員問被告人江騰蛟:“上海秘密會議之後,你又搞了哪些陰謀活動?”

江騰蛟答:“搞了很多陰謀活動,我把主要的講一講。第一件事就是同王維國按照三國四方會議的那個精神,布置了上海空四軍工作……提過四條辦法。第一條我說你把部隊抓好,今年把所有的基層連隊都整頓一次。第二條把公檢法抓好……第三條把軍直機關的骨幹力量進行一次教育……第四條你的工作重點恐怕要從公檢法轉移到抓部隊方麵來,高炮部隊的布置問題,你看看有沒有必要調整一下……”

審判員問被告人江騰蛟:“你知道林立果等人在上海空四軍搞的教導隊嗎?”

江騰蛟答:“這是林立果走後,襲著顯、蔣國璋去給我傳達這個問題,講了,我知道。”

特別法庭宣讀了空四軍原軍務處長蔣國璋的證詞和空四軍原組織處長襲著顯的證詞。

宣讀後,公訴人、特別檢察廳廳長黃火青問江騰蛟:“剛才講的三國四方會議,是在《‘五七一工程’紀要》製定以後召開的,而且李偉信交代裏頭有個形勢分析……你這個講話,參加了三國四方會議就是分配了一下誰管啥、誰管啥,沒有說是不是跟這個形勢有什麼結合,到底跟這個形勢有什麼結合沒有?……”

被告人江騰蛟答:“《‘五七一工程’紀要》我不知道,我一直不知道,到1971年9月8號晚上李偉信才給我解釋《‘五七一工程’紀要》。”

審判員問:“你參加了這一切的活動,但是你又說你不知道《‘五七一工程’紀要》,是不是這個意思?”

江騰蛟答:“就是‘三國四方會議’以後,我這些活動還是按照那個會議進行的。但是《‘五七一工程’紀要》我是不知道,這個計劃我不知道。”

公訴人問:“1971年3月14日你到上海,怎麼去的?”

江騰蛟答:“是去治病,吳法憲派的安-24飛機,晚上去的。”

公訴人問:“你到上海以後,林立果哪天和你商量要開這個會?”

江騰蛟答:“第二天下午,19日下午,我到他那去,開始他並沒有講要開會,他講陳勵耘和王維國的關係很緊張,他在杭州跟陳勵耘做了他應該做的工作,你現在到上海來養病,要趁這個機會也給他們做做工作,可不可以?我說可以。他說這樣的話,我叫於新野到杭州去找陳勵耘到上海來一次,開始是這樣給我談的。”

公訴人問:“我再問你,會議開過以後,襲著顯、蔣國璋到你那裏談過情況沒有?”

江騰蛟答:“談過情況”,“就談教導隊的情況”。“他說,他們準備成立個教導隊,按照林副部長提出的條件,挑選的學員基本上選齊了”。

……

這時,公訴人發言說:

這個會議的召開不是偶然的,是有政治目的的……這個會議是為落實《“五七一工程”紀要》實施要點中建立指揮班子江、王、陳這個計劃召開的。是為林彪搞反革命武裝政變作組織準備的。

1970年8月、9月,林彪夥同黃永勝、吳法憲、葉群、李作鵬、邱會作妄圖用和平搶班的形式奪取國家最高領導權。陰謀破產後,決定改變反革命策略,林彪和他的一夥說,搞文的不行,搞武的。他一麵讓黃永勝、吳法憲、葉群、李作鵬、邱會作作假檢討,欺騙中央蒙混過關,一麵指使林立果、周宇馳等人加緊策劃,搞反革命武裝政變。

1971年2月,林彪、葉群帶著林立果竄到蘇州,進行反革命策劃,讓林立果先搞一個計劃。3月21日,林立果在上海糾集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等人在嶽陽路原少年科技站,製定反革命武裝政變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