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為什麼會頻頻發生?說到底,還是信息不對稱“惹的禍”。
我們知道,價格壟斷是以信息壟斷為前提的,假若消費者知道豆製品的信息,那一定不會買這種商品。信息不對稱的直接後果就是導致較高交易費用的產生。美國經濟學家羅伯特·庫特納在他的作品裏痛陳了價格壟斷的弊端,他列舉了許多例子:如利維牛仔在倫敦的售價是紐約的兩倍;買同樣的唱碟、洗衣機或洗碗機,英國的消費者花的英鎊比美國消費者付出的美元要多——為什麼一輛福特牌轎車在美國1萬美元即可買下,在英國要花2萬美元才能到手?中國上海大眾的汽車以8000美元出口,但國內的消費者卻要付12萬人民幣。羅伯特·庫特納說,過高消費稅、裝運費和關稅較高隻能解釋這種差異的一小部分。導致價格懸殊的最主要原因是長久以來的價格壟斷。正是這種壟斷使英國消費者的實際生活今不如昔。
商品的價格為何一再抬高呢?其中蘊含著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我們知道,消費者要獲得一件商品,需要通過許多的渠道,這些渠道就是商品的流通渠道,商品的流通渠道,一般情況下是:產品的生產商——經銷商(總代理商)——批發商(一級或多級)——零售商——無數分散的消費者個人。在流通渠道中生產商是產生商品使用價值的供給者,而商品價值的形成,除生產商之外,還有許多的中間商,再產生商品價值的形成,這其中一件產品的廠價和零售價是相差很大的,這成了一種市場經濟中的商業慣例。無數分散的消費者個人由於各種原因,無法直接與生產商建立起相互往來的關係,無法從廠家購買商品,反過來也是一樣,生產商也無法與無數分散的消費者個人建立起相互往來的關係,產品不能與用戶直接結合。
因此,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造成生產商與消費者雙方之間關係的被阻隔,一件商品的售價,從廠家到消費者手中,價格上升了許多,有的甚至是以倍數增長,消費者購買到的商品都是物超所值,消費者多數的勞動成果(金錢)並沒有付給產品本身,而是付給了渠道中各個層次的商人們。
在中國目前的市場經濟運行中,在中間商中所占的交易費用有多大呢?在交易費用中,安利的成本和自己的利益占產品售價的49%之中,那麼白貓洗潔精的產品通過中間商進行產品的經銷,其產品的交易費用中間商至少也要占到51%的幅度中,僅此一件產品,就可以讓我們知道中間環節的交易費用是相當高昂的。
可是消費者的選擇和購買並不是為了經銷商,而是為了選擇生產商。商人並沒有創造價值,他們隻是掌握了信息的一端,實際上正是因為信息的壟斷才賦予商人向消費者獲取利潤的權利,商人獲得的是一種信息租金。
消費者在供大於求的市場條件下仍然不能克服信息弱勢所帶來的價格欺詐。不僅消費者由於信息不對稱經常蒙受損失,生產商在對消費者信息的把握上也同樣存在著不對稱信息的弱勢,有時候真正的需求得不到相應的滿足,而真正能提供滿足的商品無法達到真正的需求者手中。
經濟學家筆記
經濟學家告訴消費者:識破了信息不對稱的秘密,在購物消費過程中消費者要盡量了解市場的信息與商品的信息,通過分析、比較、核算估計出某一類商品的價格成本,再憑自己討價還價的功夫,那麼一定可以用1元錢,或者更少的錢買到2元錢的東西。
多角度分析
對同一件商品,從多個角度進行分析核算,會讓你對消費的價格、商品的價值把握得更透徹。下麵的例子估計可以給你一些啟發。
2002年世界杯的時候,球迷小Q瘋狂了。為了看球,並不富裕的他花470元買了一台21寸的二手彩電。可是世界杯後不久,因為工作被公司調到青島,所以小Q不得不退房處理自己添置的家具電器。這下可讓小Q犯了愁,因為他在買東西賣東西方麵幾乎是個“生意盲”,平常連為自己買衣服都得女朋友拿注意,更何況這些價值難以估算的舊家具舊電器呢?
小Q想著盡快把東西處理掉,於是他傻傻地盤算著:房東是個不錯的選擇啊,又好說話,又省得搬來搬去,150元可以賣給他!誰知道這個想法一說出口,馬上被女朋友疾言厲色的“否決”!
“什麼?150?起碼得300!”小Q沒有說話的資本,隻好訕訕地賠著笑臉。
但是萬一房東不要了呢?無奈之下,小Q想起經常搬家、經驗豐富的好朋友小F來,忙打電話求教。小F果然是個老手,他聽了一下情況後,就侃侃而談地為小Q分析:
“如果房東的出租屋有了這台電視,加上原來的廁所和熱水器,基本設施就比較齊全,房東可以提高房價獲得額外的房租收益。你剛去時房租150,修好廁所後160,現在有了電視,房租應可提高至180,而這台電視正常情況下還可使用兩年,那房東為買電視付出的成本可獲得480的收益,所以你的開價應以480為計算依據。當然綜合分析也是達成這筆買賣的最好成績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