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小賦而言,大賦“體物寫誌”的支配性文體特征,主要表現為“鋪采摛文”、“鋪張揚厲”的體製特征及“體國經野,義尚光大”的文學文化功能兩個方麵。大賦這一特征形成的原因,人們大都著眼於外在的文化因素,如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化政策,漢武帝推恩削藩對諸侯王的削弱與打擊,以及“發乎情,止乎禮義”儒家詩教的規範等等,這些都應是大賦文學與文化功能形成的重要外部因素。但是所有這些外部因素,都是在漢武帝時代才有明確的指向,從戰國末期到武帝時代,大賦創作主體對文化的選擇與整合,更多的是來自於一種文化的自覺認同與文學表達的實踐。也就是說,大賦的文學與文化功能的形成固與環境有關,但更多的是創作主體的一種文化選擇與文學創作實踐的表現。

(一)創作主體政治言說的文學性表現:宋玉托言諷諫的賦體特征的形成

由於賦體的分類存在著差異,對賦體起源的看法也多有歧義。關於這一點,馬積高師在其《賦史》中已有論述。馬先生將“辭賦”分為詩體賦、騷體賦與文賦馬積高師所言文賦,包括筆者認為的大賦及下章自嘲型文賦兩類。三類,並認為章學誠“謂古賦家者流‘出入戰國諸子’,如就文賦一體言,尤屬真知灼見”。但馬先生在此基礎上又有所補充,言“文賦的興起,同時也受到詩的不歌而誦的影響,就是說,它把詩那種可以朗誦的特點移到文中去了。所以,文賦不但一般為問答體,有鋪張的描述,而且有韻。它是諸子問答體和遊士說辭的文藝化”,從韻散結合的角度,將賦體創作與戰國諸子散文及縱橫家說辭區分開來,從而避免了姚鼎《古文辭類纂》中將《戰國策》中《莊辛說襄王》等篇也編入“辭賦類”的偏頗。筆者看來,馬先生認為文賦“是諸子問答體和遊士說辭的文藝化”的概括,極具啟發性。這種“文藝化”不僅表現在馬先生所言的“有韻”方麵,同時還應表現為創作主體創作時的處境與心境的轉逆之中,即創作主體通過賦體將政治言說的欲望由戰國諸子的在場參與或理性表達轉為一種不在場的文學性隱喻諷諫,從而使賦體成為既具有與戰國諸子(包括縱橫家)鋪陳隱喻表現手法相近的一麵而又超離指涉具體政事的一種文學表達。

戰國時代,除了屈原的騷體創作,文學呈現出一種缺失的狀態。諸子們或忙於著書立說,尋求治國與一統途徑;或遊說各國,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諸子言行與創作中表現出的一些文學因素大都與他們的政治活動或者學術思想密切關聯。莊子與孟子文章中的文學特征,大都得到認可,並被寫進了中國文學史。曆史散文與諸子散文中寓言的文學成就,也被研究者注重。但是先秦諸子與曆史散文中表現出的文學因素,正如人們所認識到的並不是以文學創作作為動因,而是為了表達政見或對曆史的看法。因而,先秦時代,除了屈原騷體,荀子、宋玉的賦體創作對文人文學創作具有導夫先路的作用。如果說屈原騷體開啟了文人士大夫個體發憤抒情的模式;那麼荀、宋的賦體則更多地表現為創作主體對道德倫理及現實政治的關注。荀賦初步創立了托物言誌的賦體表現手法,但從賦體的分化來看,荀賦更多的是對後世的小賦創作產生影響。大賦諷諫意識以及鋪張揚厲的表現手法,很明顯受到宋玉賦體創作的啟示。

宋玉賦體與戰國諸子一些說辭相較,相似處主要有二:一是“推而隆之”的鋪陳;二是曲終奏雅的諷諫意識。《文心雕龍·諧隱》:“諧之言皆也。辭淺會俗,皆悅笑也。昔齊威酣樂,而淳於說甘酒;楚襄宴集,而宋玉賦好色:意在微諷,有足觀者。”範文瀾注曰:“諧辭與隱語,性質相似,惟一則悅笑取諷,一同隱譎示意,苟正以用之,亦可托足於文圃,然若空戲滑稽,則德音大壞矣。”劉勰指出了諧辭與賦體的某種關聯,即二者皆順水推舟,並不故意反駁而是順沿其意,設辭微諷,就是“推而隆之”,最後點明要旨。但是正如荀子的《賦篇》與隱語有著區別一樣,宋玉的賦體與諧辭也有著很大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兩點。

其一,說辭的諧辭往往是由頭,策士充分發揮漢語語詞的多義性,言此意彼,達到諷諫目的,論說的意味濃。我們從《文心雕龍·諧隱篇》提到的幾篇代表性諧辭可以看出這一點。如淳於髡諧辭諷諫齊威王,就是利用酒“醉”之“醉”的延伸義:

齊威王之時喜隱,好為淫樂長夜之飲,沈湎不治,委政卿大夫。……置酒後宮,召髡賜之酒。問曰:“先生能飲幾何而醉?”對曰:“臣飲一鬥亦醉,一石亦醉。”威王曰:“先生飲一鬥而醉,惡能飲一石哉?其說可得聞乎?”髡曰:“賜酒大王之前,執法在傍,禦史在後,髡恐懼俯伏而飲,不過一鬥徑醉矣。若親友嚴容,髡帣韝鞠,侍酒於前,時賜餘瀝,奉觴上壽,數起,飲不過二鬥徑醉矣。若朋友交遊,久不相見,卒然相睹,歡然道故,私情相語,飲可五六鬥徑醉矣。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後有遺簪,髡竊樂此,飲可八鬥而醉二參。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舃交錯,杯盤狼藉,堂上燭滅,主人留髡而送客,羅襦襟解,微聞薌澤,當此之時,髡心最歡,能飲一石。故曰酒極則亂,樂極則悲;萬事盡然。”言不可極,極之而衰。以諷諫焉。齊王曰:“善。”乃罷長夜之歡,以髡為諸侯主客。宗廟置酒,髡嚐在側。

淳於髡抓住齊威王所問“飲幾何而醉”作文章,但其所言之“醉”,已包含兩層含義,一是酒醉之醉,二是酒醉之下的意亂心醉,連帶而來的是身亂與政亂。淳於髡由此及彼地闡述道理,尚屬“論說”的範疇。再如優旃利用“漆”的多義性進行勸諫,《史記·滑稽列傳》載:

優旃者,秦倡侏儒也。善為笑言,然合於大道。……二世立,又欲漆其城。優旃曰:“善。主上雖無言,臣固將請之。漆城雖於百姓愁費,然佳哉!漆城蕩蕩,寇來不能上。即欲就之,易為漆耳。顧難為蔭室。”於是二世笑之,以其故止。

優旃並沒有正說漆城給百姓帶來的災難,而是順二世之意極稱漆城的好處,而其好處之一,就是漆城能防止敵寇攻城,所謂“漆城蕩蕩,寇來不能上”;即使攻城也要被漆黏住,所謂“即欲就之,易為漆耳”。優旃反話正說,稍有頭腦的人均知其非,故在諧辭中輕而易舉地實現了諷諫的目的。再如優孟諷諫楚莊王葬馬以大夫之禮,也是順著楚莊王之意,更進一步勸其用國君之禮葬馬,並舉重若輕地點出,如此葬馬就會讓諸侯國“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也是將用人之葬禮卻用之於馬所帶來的後果,設辭以諷。

而宋玉的賦體創作如《風賦》、《釣賦》、《禦賦》與諧辭有一定的相似之處,如《風賦》,從自然之風析出大王之風與庶民之風,與諧辭利用漢語語詞的多義性相仿,運用辭義或者作者生出的不同含義進行諷諫。《釣賦》則是將“釣”義由“釣魚”引申到“釣賢”;《禦賦》,由“禦車”說到“禦國”,皆由漢語語詞的豐富性聯想開去。但是賦體與諧辭不同的是論說的意味減少,賦體側重於體物,在“體物”中“寫誌”,表現賦體創作超離對具體政事的諷喻的說辭風格而向政治言說的文學化表達的轉變。如《風賦》隻是描寫了大王之風與庶人之風的不同,賦完作品也就結束了。但其諷諫意味並不因文學的表達而隱晦。

其二,諧辭往往都有一定的本事,諧辭常常隻是作為表達主題的一座橋梁,而宋玉賦體所諷的本事則不是很明確具體。如《風賦》序言:“楚襄王遊於蘭台之宮。宋玉、景差侍。有風颯然而至。王乃披襟而當之。曰:‘快哉此風!寡人所與庶人共者邪?’”宋玉隻是借此發揮,指出大王之風與庶人之風的不同,其諷意甚明,但是不像上舉諧辭均有確切的本事。再如宋玉的《高唐》《神女》二賦,就事描寫鋪陳,其旨托事以諷。所以,諧辭具有就事論事、就事設辭以諷的特征,而宋玉的賦體則表現出本事的淡化,更多的是借助於對客體的描寫與鋪陳,表達自己的某種觀點與看法。所以朱東潤編《曆代文學作品選》言“篇中籍‘雄風’、‘雌風’的敘述,間接表現統治者和人民在生活上的差異,隱寓諷諫之意”,襄王驕奢,在賦中並沒有具體的本事,而是作為一個總體背景,本事的淡出,易於作者對所賦客體進行描寫鋪陳,從中寄寓作者對時政的看法與針砭。

如果脫開劉勰所說的諧辭與賦體之間的關聯,將宋玉賦體與《戰國策》所載莊辛說楚襄王的說辭進行比較,也可看出二者之間的差異。我們之所以選莊辛的說辭,一是他的說辭具有鋪陳的特征,另外他與宋玉一樣勸諫的對象都是楚襄王。楚襄王不顧國政,日與倖臣為伍,恣意遊樂,不納諫言,放逐屈原,莊辛有兩次進諫,第一次,莊辛是直言:“君王左州侯,右夏侯,輦從鄢陵君與壽陵君,專淫逸侈靡,不顧國政,郢都必危矣。”得來的卻是楚襄王“先生老悖乎?將以為楚國祅祥乎?”的斥責,遭到拒絕。第二次是在莊辛“辟趙”之後,秦國連拔楚數地,襄王流亡之際,才想到莊辛,發使征召莊辛。莊辛被召回後的說辭,用蜻蛉、黃雀、黃鵠、蔡靈侯之事,層層設喻,說明楚襄王遊宴嬉樂之際正是秦國準備攻擊楚國之時。楚襄王聽後,“顏色變作,身體戰慄。於是乃以執珪而授之為陽陵君,與淮北之地也”。莊辛第二次進諫被納,是在楚襄王遭受了秦國強大的軍事威脅與打擊之後。因而,當宋玉以遊宴侍臣身份與楚襄王遊樂時,雖與淳於髡的侍宴背景相同,但是缺少了諫言被納的可能,加上宋玉本人不敢直言的性格,這使得宋玉超離現實與政治層麵,從文學角度托物以諷。另外,宋玉雖不如屈原剛直,但也與一般佞臣有別。如其曲高和寡之喻、登徒子好色的反比等都說明,宋玉雖不敢直諫,但對政治仍然關注。莊辛所預見的國家的災難,也是宋玉所麵臨與預料到的,宋玉的鋪陳設喻與莊辛同,但是其落腳點與莊辛異。莊辛以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設喻,最後落在荒淫誤國而不自知其危的層麵上,從而使遭受秦國威脅的楚襄王警醒。而宋玉賦作,沒有直接的現實幹預,隻是按照倫理與道義上的尺度進行諷諫,如《風賦》描寫大王之雄風與庶民之雌風,說明君王與庶民的處境與心境的不同,其對襄王不顧民生的諷諫雖隱實顯,《高唐賦》對高唐周圍環境的描寫,最後寫出要見神女的條件是“王將欲往見之,必先齋戒,差時擇日,簡輿玄服,建雲旆,蜺為旌,翠為蓋,風起雨止,千裏而逝。蓋發蒙,往自會,思萬方,憂國害,開賢聖,輔不逮”,即洗心革欲,憂國愛賢。因而,《神女賦》極寫神女之麗色,但又最終“不可犯幹”,發乎情止乎禮義,其諷諫用意也宛然其中。由此可見,賦體的表現手法與戰國策士說辭之間的關聯與區別,如果說策士說辭政治言說的現實性甚顯,那麼,賦體則是現實的典型化的提升,屬於一種政治言說的文學表現。宋玉賦體創作之所以“出入戰國諸子”,將政治言說文學化,從文學表現的角度而言,在鋪陳與韻散結合的體式上更加傾向於文學性,更重要的則是將這兩種手法由策士在場的政治言說轉為非在場的隱喻諷諫,從而形成政治言說的文學性表現的賦體特征。先秦諸子言說的文學因素在宋玉手中轉變成為賦體文學托物言誌的文學表達,從而呈現了賦體的文學與文化的雙重功能與表達模式。

(二)漢初賦家對賦體政治言說文學性表達的認同與司馬相如大賦諷諫主旨再認識

《漢書·司馬相如傳》本文所引《漢書》司馬相如有關資料,載司馬相如“事孝景帝,為武騎常侍,非其好也。會景帝不好辭賦,是時梁孝王來朝,從遊說之士齊人鄒陽、淮陰枚乘、吳嚴忌夫子之徒,相如見而說之,因病免,客遊梁,得與諸侯遊士居,數歲,乃著《子虛》之賦”。可見,漢初梁王文苑的興盛,與景帝不好辭賦有著關聯,也見出文士在漢初出入帝王與諸侯之間還多少有著自己的自由選擇。可以說,至漢初,賦體創作成為士人的一種才能與愛好的表現,得到極大的發展。枚乘、司馬相如都不約而同的聚集梁王門下,使文士對賦體創作的自覺認同更具一種客觀氛圍。如果說,宋玉以文學侍從身份創作的諷諫賦作,顯出更多的無奈的話,漢初士人則是把賦體創作當作一種喜愛,從而表現出一種主動的選擇。如枚乘不僅具有政治遠見,且具有辭賦才能,以辭賦優遊梁王及其賓客之間。如果說景帝召拜枚乘,是因枚乘對漢朝的忠心,後來武帝征拜則兼及政治與文名雙重因素。聯係枚乘仕曆、性格與對辭賦的愛好,說明枚乘更多地繼承宋玉賦體政治言說文學性表達的特征,並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對賦體文學性的自覺認同枚乘《七發》就是這方麵的代表,因其《七發》對“七體”的影響,我們將在下章“七體”中具體論述之。。

對大賦的代表作《子虛》與《上林》二賦的評價,人們大都沿著揚雄的“勸百諷一”的批評模式,或對賦中曲終奏雅進行批評,或從文學自覺的角度對篇中誇飾鋪陳進行肯定。對篇中存在的以頌為諷、勸百諷一的內在“矛盾”,多以司馬相如等賦家的文學侍從身份釋之,因為是文學侍從甚至是弄臣,故而對主上不敢直諫;又為了討主上歡心,故極盡靡麗之辭,從而造成大賦勸百諷一的表現尷尬。對大賦的評價涉及內外關聯的兩個問題:一是相如大賦本身是否存在著勸百諷一、曲終奏雅的內在矛盾;二是這一矛盾是否就是相如文學侍從欲說還休的微諷譎諫心態的一種折射?

關於相如兩賦創作時間,劉躍進先生《秦漢文學編年史》係於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劉先生《〈子虛賦〉〈上林賦〉的分篇、創作時間及其意義》一文,梳理相關文獻,從曆史文獻角度證實了相如兩賦創作與漢武帝一係列政治文化政策之間的關聯,揭示了相如兩賦重要的時代意義。

從曆史文獻與文本本身來看,相如《子虛》、《上林》兩賦不論創作何時,都已成為不可分割的整體。《漢書·司馬相如傳》言:“會景帝不好辭賦,是時梁孝王來朝,從遊說之士齊人鄒陽、淮陰枚乘、吳嚴忌夫子之徒,相如見而說之,因病免,客遊梁,得與諸侯遊士居,數歲,乃著《子虛》之賦。”據此,《子虛賦》作於遊梁時。《漢書》本傳又載:

居久之,蜀人楊得意為狗監,侍上。上讀《子虛賦》而善之,曰:“朕獨不得與此人同時哉!”得意曰:“臣邑人司馬相如自言為此賦。”上驚,乃召問相如。相如曰:“有是。然此乃諸侯之事,未足觀,請為天子遊獵之賦。”上令尚書給筆劄,相如以“子虛”,虛言也,為楚稱;“烏有先生”者,烏有此事也,為齊難;“亡是公”者,亡是人也,欲明天子之義。

這裏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上林賦》作於漢武帝召命之後,與作於遊梁時的《子虛賦》並非作於同時;二是,相如所說的“天子遊獵之賦”,篇中包括子虛、烏有和亡是公三位虛構人物。因而,現存的《子虛賦》與遊於梁時的《子虛賦》,內容與表現上有多少承繼關係,則是我們應該考慮的。現存《子虛賦》開篇即雲:“楚使子虛使於齊,齊王悉發車騎與使者出畋。畋罷,子虛過姹烏有先生,亡是公存焉。”可見,現存《子虛賦》已將代表天子觀念的亡是公納入人物對話之中,所以,與《上林賦》聯係甚密的《子虛賦》即使是相如遊梁時所作,也應經過司馬相如的整合。

從文本本身來看,兩篇賦也確實成為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子虛賦》除了虛設子虛、烏有和亡是公三人以聯起《上林賦》之外,主要內容是楚使子虛與齊國烏有二位之間的對話,就畋獵之事發表各自的看法。烏有先生認為“足下不遠千裏,來貺齊國;王悉發境內之士,備車騎之眾,與使者出畋,乃欲戮力致獲,以娛左右”,出畋的目的一是對使者來訪表示友好,二是以致獲娛樂。故烏有先生一見子虛便問:“今日畋樂乎?”而子虛對齊王在出畋中的“矜而自功”的言行甚為不滿,針對齊王“楚亦有平原廣澤遊獵之地饒樂若此者乎?楚王之獵,孰與寡人乎”的詢問,子虛聽出了齊王對齊國苑囿之大與遊獵之盛的誇耀,因而,對答也盛讚楚之雲夢澤的闊大以及遊獵享樂之盛,欲以此相勝。雖然烏有批評子虛所言“章君惡,傷私義,二者無一可”,但也沒有忘記對齊國“遊戲之樂,苑囿之大”的說明。因而,兩人的辯論,倒顯示出在畋獵上有著共同的認識,即畋獵確實能體現出諸侯國的實力與強大,也體現了二者以奢侈相尚的傾向。

緊承《子虛賦》而來的《上林賦》,亡是公承接二者的辯論,指出二國均有所失,都表現出不知君臣之義與諸侯之禮,因而都有“徒事爭於遊戲之樂,苑囿之大,欲以奢侈相勝,荒淫相越”的傾向,這是亡是公對二人的批評。《上林賦》主要從兩個方麵進一步說明這一看法。首先,誇耀天子上林苑之巨麗與遊獵之盛樂,以此說明“齊楚之事,又烏足道乎”。其次,說明天子推崇仁政德治,欲以此說明仁者遊獵的政治意義,與齊楚諸侯相較,天子對田獵與仁政關係的認識,在治國理念上無疑要高出諸侯一籌。因而,我們認為,《上林賦》主要從外在規模以及內在道義上說明天子的威儀及思想都有勝於諸侯之處。上引一段文字雲相如“虛借此三人為辭,以推天子諸侯之苑囿。其卒章歸之於節儉,因以風諫。奏之天子,天子大說”,也是著重這兩個方麵來說的。所謂“推天子諸侯之苑囿”,有比較天子、諸侯苑囿之意,以證“齊楚之事,又烏足道乎”,即諸侯之事不足稱道;所謂“卒章歸之於節儉,因以風諫”,從全篇來看,此最後的諷諫並不是指向天子,而是針對諸侯不知諸侯之禮。亡是公最後言“齊楚之事,豈不哀哉!地方不過千裏,而囿居九百,是草木不得墾辟,而人無所食也。夫以諸侯之細,而樂萬乘之侈,仆恐百姓被其尤也”,也見出“欲明天子之義”的亡是公,最後的諷諫並不是落在天子身上,而是指向齊楚諸侯,欲使諸侯知君臣之義與諸侯之禮。而二人“愀然改容,超若自失,逡巡避席”的容態舉止以及“鄙人固陋,不知忌諱。乃今日見教,謹受命矣”的自悔自責,也足見此賦的諷諫指向與效果。

可以這樣說,此賦諷諫諸侯之意甚明。這是因為,漢初諸侯王日益坐大,已威脅到中央集權的根本利益。漢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吳楚七國之亂平定,諸侯勢力雖有所削弱,但對中央集權仍構成威脅。主父偃說武帝采取推恩令以削弱諸侯勢力時,就提到武帝時的諸侯狀況:“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裏,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彊而合從以逆京師。”推恩政策,既避免了晁錯削藩主張帶來的諸侯對抗情緒,又達到“不削而稍弱”的抑製諸侯勢力的效果。元狩元年(公元前122)淮南王安、衡山王賜謀反,說明推恩令頒布五年後,諸侯的威脅勢力仍然存在。司馬相如《子虛賦》《上林賦》可以說從文學創作的角度、以頌揚天子上林苑的“巨麗”方式,一方麵表現無可僭越的皇權勢力,另一方麵也規諫諸侯應遵諸侯之禮。另外,從文化政策上看,漢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把持朝政的竇太後去世,元光元年(公元前134)漢武帝谘詢董仲舒,開始實施以儒學治國的文化政策。《上林賦》最後提到漢武帝親自提倡節儉,推崇仁政德治,與齊楚諸侯相較,表現了天子由畋獵獨樂向施行仁政、與民同樂的轉變,在治國理念上無疑要高出諸侯一籌。劉躍進先生考證相如兩賦定稿於元光元年,並認為漢武帝“真正把儒家思想作為主流意識形態,是從元光元年之後開始的”。其實就指出了兩賦創作的思想文化上的意義。因而,從政治與文化策略上看,賦中對諸侯的諷諫,對皇權的歌頌,在漢武帝時代極具意義,也深契漢武之心,其所達到的“奏之天子,天子大說”的效果也就在預料之中。

因對司馬相如的主旨多理解為諷諫天子,因而,對大賦這種“欲諷反勸”手法,多從創作主體的身份上去尋找原因。認為司馬相如文學侍從的身份決定了大賦這種主旨表達上的內在矛盾,並多引《漢書·枚皋傳》中枚皋對賦家“類似俳優”“見視如倡”的自我定位,說明賦家俳優的身份地位,是漢賦作家“欲諷反勸”、投主上所好的重要原因。但是俳優身份的言說方式與效果之間並不一定就導向“欲諷反勸”。俳優在先秦時代即已存在,《史記·滑稽列傳》中提到的優孟、淳於髡等皆屬此列,優孟等人隻是言說方式與其他策士有別,但是俳優的政治言說的欲望一樣很高,他們以插科打諢的方式,最終所要說明的為君治國的道理並不含糊,而且往往取得出乎意料的諷諫效果。上文論及的宋玉賦體創作頗受到俳優諧辭的影響,宋玉賦作的諷諫意味也並不隱晦。因而,同樣以俳優的身份陪侍君主,其發揮的作用與效果,還要視俳優者自身的態度而定。也就是說,即使如枚皋所言,武帝時代視賦家如俳優,但是司馬相如、東方朔等人創作辭賦時是否均有枚皋的感受,則當具體而論,尤應以所存文本為據。因而,筆者認為以下四點必須認真對待:

一是,我們在論及漢代小賦創作時,已提及漢賦存在著小賦與大賦之別,雖然二者有著相同之處,但是賦家創作時有著不同的文體期待。陪侍天子或諸侯的小賦創作,其“寫誌”成分的減弱,使遊宴背景下的小賦創作向娛樂化方向發展。而大賦體國經野、義尚光大的賦體特征,不僅使大賦創作不如小賦那樣一揮而就,同時也揭示了大賦創作主體創作時的嚴肅態度與政治言說的期望之高。

二是,枚皋所說賦家見視如倡的俳優處境,更多的是對自己俳優身份的自嘲,不能涵蓋所有漢代賦家的處境。武帝召用賢良方士,《漢書·嚴助傳》載:“郡舉賢良,對策百餘人,武帝善助對,繇是獨擢助為中大夫。後得朱買臣、吾丘壽王、司馬相如、主父偃、徐樂、嚴安、東方朔、枚皋、膠倉、終軍、嚴蔥奇等,並在左右。是時征伐四夷,開置邊郡,軍旅數發,內改製度,朝廷多事,婁舉賢良文學之士。公孫弘起徒步,數年至丞相,開東閣,延賢人與謀議,朝謹奏事,因言國家便宜。上令助等與大臣辯論,中外相應以義理之文,大臣數詘。其尤親幸者,東方朔、枚皋、嚴助、吾丘壽王、司馬相如。相如常稱疾避事。朔、皋不根持論,上頗俳優畜之。惟助與壽王見任用,而助最先進。”武帝對枚皋等人並不是不讓他們參與政事,而是想在辯論中看其觀點,察其睿智。嚴助與吾丘壽王的見用,相如稱疾避事,東方朔、枚皋因“不根持論”而遭天子“俳優畜之”,文士中因自身的原因,已然有所分化。《漢書·枚皋傳》:“皋不通經術,詼笑類俳倡,為賦頌,好嫚戲,以故得媟黷貴幸,比東方朔、郭舍人等,而不得比嚴助等得尊官。”又載:枚皋“為文疾,受詔輒成,故所賦者多。司馬相如善為文而遲,故所作少而善於皋。皋賦辭中自言為賦不如相如,又言為賦乃俳,見視如倡,自悔類倡也。”可見,枚皋賦作主要是用於娛樂的小賦,故其作“為文疾,受詔輒成,故所賦者多”,而相如賦多為大賦,由是其“善為文而遲,故所作少而善於皋”。枚皋自言賦不比相如者,一方麵是文辭,一方麵是賦體立意的高低。故其“自悔類倡”,隻能是枚皋的一種自我評價或自嘲,而不能看做是整個漢代賦家地位類倡的依據。周勳初先生,業已強調了賦家身份地位的分化及在賦體創作上的表現。

三是,就司馬相如本人的仕曆與個性而言,相如喜愛辭賦,此點與枚乘相同,故因景帝不好辭賦而遊梁,遊梁期間所作《子虛賦》或為武帝時所作《子虛賦》的前身。適逢武帝,不僅喜好辭賦,而且中央權力日漸強大,所以,相如大賦承繼了宋玉、枚乘賦體諷諫的特點,而又有所變化,從外在天子苑囿的巨麗、遊獵之盛以及內在的仁政德治兩個方麵,論證漢天子在物質與精神兩個方麵相對於諸侯國的優勢,以此規誡各諸侯國知君臣之禮、遵諸侯之製。這種表達既有一定的現實背景,同時也超越了具體事項,因而,相如大賦也是政治言說的一種文學表達。如果我們綜觀相如之文,相如對漢武帝未必不敢直諫,如《漢書》本傳載其“嚐從上至長楊獵。是時天子方好自擊熊豕,馳逐野獸,相如因上疏諫”,文中對漢武帝“方好自擊”的行為,直言其“輕萬乘之重不以為安,樂出萬有一危之塗以為娛”的後果,武帝亦善其所諫。當然相如也有微諫之文,即不直指天子本人,而是假客問答,借曉諭客來達到對天子進諫的目的。如其出使西南時,《漢書》本傳載“蜀長老多言通西南夷之不為用,大臣亦以為然。相如欲諫,業已建之,不敢,乃著書,借蜀父老為辭,而己詰難之,以風天子,且因宣其使指,令百姓皆知天子意”,《難蜀父老》借使者曉諭“蜀父老”的形式上達天子,達到“以風天子”的目的。所以,不論直諫抑或譎諫,相如文章的用意都很明確。由此觀之,一直以來所認為的相如《子虛賦》《上林賦》曲終奏雅以諷天子的創作意圖,並沒有文本與曆史文獻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