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打電話給上海的朋友和工作夥伴,向他們解釋我目前的處境,並推遲或取消了原定的約會。另外我也托他們找找關係,看誰能出麵和這裏的警察機關疏通一下,早日讓我恢複“自由”。
我第一次感到自由是一個具體的東西,你沒失去的時候,是不會意識到它存在的價值的。
我可不願意就這麼坐以待斃。
晚上見到何軍時,他剛剛給警察送過去那箱一直放在車後箱的錄像帶。我向他提出新的要求:“幫我找到那個采藥人。”
“啊!”
“我總得找些事情做,這麼待著太無聊了。”
“我打個電話試試,他們這些人不會閑在家裏的。”
幸運的是,何軍毫不費力就找到了采藥人。我當即邀請采藥人一起吃晚飯。
2
采藥人很驚慌的樣子。他也被警察叫去問過話。因為年輕時偷雞摸狗的事情,他曾被關過幾天,算是有汙點,所以這次很是緊張了一陣子。他一見到我和何軍就抱怨:“就掙你那麼一點兒錢,惹這麼大的麻煩,悔死了!”
“你以為阿甘先生願意啊?你以為我願意啊?不是你說撿到什麼錄像帶,大家都不會惹得一身臊。都是從你開始的。”
他們互相抱怨起來。
我忍不住打斷他們:“你能帶我去撿錄像帶的地方看看嗎?”
他們都愣住了。
何軍首先對我說:“警察不允許你離開這裏的啊。”
“我沒有離開啊。而且也沒有人給我劃定一個界限。我畢竟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他們的一個重要的證人,他們請求我協助調查而已。”
“那有什麼看頭?都是樹林子,草甸子。”難以掩飾的一絲慌張在采藥人的臉上悄悄掠過,“況且我哪有那個閑工夫啊。不過日子了!”
“如果給你工資呢?”我問。
“什麼工資不工資的!我不是什麼錢都賺的。”采藥人的態度判若兩人。
這個時候我才開始認真思考采藥人在整個事件裏扮演的角色。之前,我隻是把他當做一個為生計而不停奔波在崇山峻嶺中的勞碌的中年人。他看上去很樸實,長得幾乎沒有什麼特點,屬於大街上照麵後立馬便會忘記的那種類型。
“你這是幹什麼嘛,人家阿甘好意請你當向導,你怎麼這個態度呢?”何軍對於采藥人的態度感到不滿,“人家什麼都沒看,就掏錢買了你的東西,要你帶著去發現帶子的地方看看,還給錢你,你還不願意?就衝著人家的爽快勁兒,不給錢你也應該去的呀!你怎麼這樣呢!莫非,那些錄像帶是你用不正當手段得來的?”
“你胡扯個球!”采藥人趕忙否認。
何軍追問道:“那你去還是不去?”
采藥人思考了一會兒,問我:“那,那,價錢怎麼算呢?”
何軍看向我,我說:“按天算。大約需要幾天?”我欣慰他有所鬆動,不過他轉變得這麼快也令我驚訝。
“三天吧。每天一百元。五一的時候我帶探險旅遊的,每天二百多呢。如果是去采藥,每天賺的也肯定比一百元多……”
我打斷他:“就一百元吧。明天一早出發好嗎?”
“當時我是有些事情沒有說清楚的,不過現在先要講明,那都不關我的事,錄像帶當然是我撿的,不過有些事情呢……算了,反正去看了你們就知道了。”采藥人站起身,“我去準備準備吧。繩子、工具什麼的。我自己的不夠用。”
他站起來準備離開,臨走前向何軍示意有話對他說。
他們走到離我五米外的地方低聲說了些什麼,然後互相拍拍臂膀,采藥人這才離開。何軍坐下,不等我問,便說:“小心眼兒!說明天一早見麵的時候先付他一百元。”
我笑笑,沒有說什麼。也難怪,他和我除了那箱錄像帶的交易,並沒有其他的交情。可是他吞吞吐吐說一半咽一半的那些話,讓我整個晚上都沒有睡好。
第二天出門前,我特意將我的瑞士軍刀帶上。那是一把大號的瑞士軍刀,我在瑞士買的,至今還沒有在國內見到過同一款式。
3
第二天,臨要出發,原本答應一同前去的何軍卻打退堂鼓了。
“警察叮囑過我近期不要離開木魚。我要是去跟他們提出,他們一定不同意。如果不說就是違反禁令,說大了就是違法,這個罪名我擔當不起。你一個外地人不一樣,警察怪罪下來可以裝傻,說不知道去原始森林就算是離開了木魚。我不能和你比的,不能比的。”
我了解他的處境,也就不再勉強。但是隻身和采藥人進入原始森林,原本就缺乏安全感的我,更是有幾分說不出的提心吊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