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領導者不可不懂的國歌禮儀(1 / 1)

同國旗國徽一樣,國歌也是一個主權國家的象征與標誌,有著神聖不可侵犯的崇高地位。國歌禮儀是指對國歌的尊重和奏唱國歌的規範要求。領導者應該以自身的實際行動表明對本國國歌的敬重。作為領導者,不可不懂下述國歌禮儀。

一、我國國歌的產生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未正式確定前,以田漢作詞、聶耳作曲的《義勇軍進行曲》作為代國歌。1978年3月5日,經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配上新詞的《義勇軍進行曲》被定為我國正式國歌。1982年12月1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以恢複原詞、原曲的《義勇軍進行曲》作為我國國歌。

小貼士

每一個公民都應該對國歌了解和一清二楚,記清每一句歌詞,熟悉每一個音符,對它完完全全地了然於胸。領導者更應當以身示範。

二、奏唱國歌的場合

適宜演奏或演唱我國國歌的場合有以下幾種情況:舉行正式的國旗升掛儀式時;舉行隆重的慶典時;舉行政治性集會時;進行重要的外交活動時;參加大型體育運動會或進行重要的體育比賽時;特殊的維護國家尊嚴與榮譽時。

在非正式場合、娛樂場合以及其他不夠嚴肅的場合,按國際慣例,均不得演奏或演唱國歌。例如,在商業活動、舞會與聯誼會等娛樂活動以及婚喪慶悼活動之中,演奏或演唱國歌,都是極不嚴肅的行為。

小貼士

在我國領土可以演奏或演唱他國國歌的場合有:官方進行的正式外交活動;舉行重要的國際會議;舉行嚴肅的文藝演出;進行國際性體育比賽或舉辦國際性體育運動會。

三、奏唱國歌的要求

奏唱國歌之時,應當起身肅立,采取立正的姿勢,雙手須沿著褲線自然下垂,姿勢端正,身體嚴肅,目視前方,聚精會神。不可以坐著不起立,不可以用稍息的姿勢站立,不能雙手插兜、提拿物品、扶持他物或端起雙臂,不可佩戴太陽眼鏡等,亦應脫帽。更不可以四處走動,或同他人交談甚至嬉笑。

在許多大型集會上,要求高唱國歌時,應該與他人保持一致,吐字清晰,節奏適當,演唱準確,儀態嚴肅,不可以自由發揮,含混不清,更不能怪聲怪氣,不能鼓掌、擊節或搖頭晃腦。

小貼士

如果奏國歌同時升掛國旗,應當目視徐徐上升的國旗行注目禮。

資料包

部分國家國歌名稱

中國:《義勇軍進行曲》

馬來西亞:《月光》

新加坡:《前進吧,新加坡》

日本:《君之代》

韓國:《愛國歌》

朝鮮:《愛國歌》

越南:《進軍歌》

土耳其:《獨立進行曲》

印度:《人民的意誌》

孟加拉:《金色的孟加拉,我愛你》

美國:《星條旗永不落》

加拿大:《啊!加拿大》

英國:《上帝保佑女王》

法國:《馬賽曲》

希臘:《自由頌》

挪威:《對!我們熱愛祖國》

德國:《德意誌之歌》

西班牙:《皇家進行曲》

奧地利:《讓我們拉起手來》

比利時:《布拉班人之歌》

保加利亞:《親愛的父母邦》

芬蘭:《祖國》

冰島:《千年頌》

意大利:《馬梅利之歌》

波蘭:《波蘭沒有滅亡》

俄羅斯:《俄羅斯,我們神聖的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