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國旗由豎直排列的紅、白、紅三個長方形組成,白色長方形的寬度與兩個紅色長方形的寬度之和相等。白色長方形中央有一個紅色楓葉圖案。紅色長方形象征太平洋和大西洋,白色象征廣闊的田土。楓葉是加拿大民族的象征。
法國國旗由藍、白、紅三種顏色組成,是自由、平等、博愛三種價值理念的象征。
日本國旗為太陽旗,白色代表純潔,紅色象征忠誠,中間的一輪紅日為“日出之國”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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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禮儀不是“小節”
李克傑
2008北京奧運開幕在即,五星紅旗將不斷高揚各比賽場館,一些公眾再次將目光聚集於運動員的國旗禮儀。目前網上流傳的一個帖子認為,我國一些代表隊和運動員在出場儀式或國際領獎台上,當五星紅旗升起國歌奏響時,不是肅立致敬,而是熱衷於模仿美國人行“摸心禮”,是有損於國家和民族尊嚴的【8月5日《信息時報》】。
對此,有網友認為這是小題大做。筆者則非常支持帖主的觀點,我國運動員在賽場頒獎升國旗奏國歌時,確實不應行“摸心禮”,否則即有刻意模仿、東施效顰之嫌,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
首先,國旗禮儀是一個國家最高規格的禮儀,而且往往這種禮儀是有“國家標準”的,它由這個國家的憲法性法律加以明確規定,顯示國家的主權和尊嚴,代表民族氣節和形象。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國旗禮儀具有規範性、強製性和嚴肅性,其中的各個具體規範和細節不得隨意添加或刪減,也不得隨意變通。
我國國旗法第十三條規定,舉行升旗儀式時,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參加者應當麵向國旗肅立致敬,並可以奏國歌或者唱國歌。這是我國法律對公民在升旗儀式中基本禮儀的規定,要求雖然簡單,但它的用意是非常明確的,即在國旗升起過程中,公民不得有不恰當的小動作,不得低頭彎腰,不得手腳亂動或亂放,以表達對國旗的尊重。應當指出,“肅立致敬”肯定不包括行“摸心禮”,因為後者在禮儀上是對前者的重大變通,已經超出了我國國旗法規定的規範,是對國旗法的違反。
其實,網友所稱的“摸心禮”,是指在升旗過程中本國公民除了肅立致敬,還將右手掌放在左前胸,以表示“祖國在我心中”。說“摸心禮”是美國的專利雖有些不妥,但它的確較早地發源於美國,而且不是一般的約定俗成的禮儀,而是用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的國旗禮儀。美國許多州專門製定有關法律,規定了對國旗的禮節。1942年美國的法令規定,美國人對國旗宣誓時,應取立正姿勢,右手鄭重地放在左胸前,以示對國旗的崇敬。事實上,在許多國際場合,從美國總統到運動員,隻要升美國國旗奏美國國歌時,我們都會看到他們的“摸心禮”。這決不是自發的行動,而是在履行美國公民對國旗的法定義務,是他們在嚴格遵守本國的國旗禮儀。
問題已經非常清楚,美國人對國旗行“摸心禮”是有其法律依據的,是人家的國旗法和國家形象深入人心的標誌,而我國的運動員在升起五星紅旗時卻也行“摸心禮”,是什麼意思呢?是中國公民主動遵守美國法律,還是無視我國國旗法而簡單地實行“拿來主義”?這決不是什麼行為小節而是民族大義,我們也決不能把國旗禮儀當做什麼一般的“國際慣例”,片麵強調什麼“與國際接軌”。可以這麼說,國旗禮儀是憲法性規範,是不存在“國際慣例”的。
顯然,我國一些運動員刻意模仿他國行“摸心禮”,是屬於好心辦錯事,不過它卻從一個側麵暴露了我國公民教育的薄弱,也反映了對公共場合國民禮儀教育的欠缺。正如帖子所說,一個國家級運動員不知道按國旗法行禮已是一種悲哀,而故作姿態,東施效顰,不僅讓人看了特別難受,而且在國際場合也是極不體麵的,應盡快予以糾正。
最後,筆者希望對這個網帖不要一笑了之,這一“細節”應該引起中國代表團的高度重視。我們真切地希望即將站在北京奧運會領獎台上的中國運動健兒,當國旗升起,國歌奏響時,個個都能挺起胸膛,氣宇軒昂地向全世界展示你們的風采,千萬不要做出“摸心禮”的小動作來,避免在“家門口”丟臉。
【資料來源:《檢察日報》,200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