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二阿訇(2)(2 / 3)

一年後,宗教改革和反右運動開始。政府把回族阿訇都集中到大西門的自治區工商聯禮堂開會,讓大家揭發檢舉阿訇中的壞人壞事。那位二阿訇貼出了一張大字報,說青海寺馬學成曾經說他看過什麼書,說共產黨要消滅宗教,等等。這張大字報一下子引起了會議的重視,批判發言中,有人指責馬學成造謠歪曲馬列主義,攻擊黨的宗教政策,有人甚至說馬學成是馬繼援的青年團骨幹,是馬步芳派來的特務等等。二阿訇當然也據理力爭,強調自己確實看過這樣的書,是從新華書店買的,是實話實說。

大會休息時,公安局和市團委的幾位回族領導把二阿訇叫到一樓小房間,專門同他談話。一位市團委領導說:“你馬學成啊,膽子也太大了些。”

二阿訇聽到話中有話,就說:“那本書確實有,你們可以到我家去看。不過這種話可能現在不該說,我是膽子太大了,說得早了。”

幾個領導互相看了一眼,小聲議論了幾句,其中一個轉身對我說:“既然你承認說錯了,那你就老實檢討,到大會上檢討。”

二阿訇想,也隻有這樣才能罷休,就同意作檢查。接著,上二樓開大會,二阿訇發言說,那個阿訇大字報中揭發的屬實,自己當時為了安慰他,編造了一些話;自己並沒有看過那樣的書,共產黨是主張信教自由的,怎麼會消滅宗教呢;經過大家的批評,自己認識到了錯誤,很為當時的話感到後悔,誠懇向黨和政府檢討。

二阿訇滿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誰知後來在陝西大寺開大會,宣布右派分子名單,就有他馬學成的名字。罪狀是給兒童灌輸宗教迷信思想,對抗馬列主義教育。主持會議的領導說,本來馬學成的問題屬於敵我矛盾,由於主動坦白,所以從寬處理,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交由群眾監督勞動。

打為右派,撒拉寺的伊瑪目自然當不成了。當年冬天,他到多斯洛克區(後來與天山區合並)蔬菜公司報名,當了菜場運輸隊工人。運輸隊13個工人,開始是人拉架子車,後來是毛驢車,從新華南路的菜場,將鄉下送來的蔬菜分送到區內12個蔬菜門市部。菜場領導是回族,知道馬學成是阿訇,安排工作時有意照顧。一塊的職工,除了一個漢族,其他也是穆斯林,都對二阿訇很尊敬。他在那裏幹了4年,從沒有被人監督的情況,派出所一次也沒有找過他。蔬菜公司每月70多塊工資,由於當時物價低,一袋麵粉10塊錢,一公斤羊肉1塊多錢,菜農常給他們一些新鮮菜,所以全家日子過得還比較寬裕。

1962年,機關單位精簡人員,二阿訇是右派,第一批就被下放。當時規定,1957年以後來烏魯木齊的,下放後回農村,二阿訇是1953年來的,當然留在了城市。他自己買了一輛毛驢車,做起菜販。沒有過多久,商販取締,他連人帶毛驢車轉入市交通局,後來改為第三運輸公司的4大隊,又成了工人。4大隊轄躍進、團結和新華3個社。新華社是人力車,全是河南、山東人。躍進社和團結社是馬車和毛驢車,大部分是當地回族。運輸公司實行計件工資製,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哪裏有貨,公司收錢開票,扣下15%的管理費,給他們75%。二阿訇早早作了晨禮,就套車上路。那時烏魯木齊沒有多少汽車,建築材料主要靠他們的人畜車輛拉運。石頭、沙子、青磚、木料、鋼材,什麼都拉,而且都是自己裝卸,活兒很重,但是為了養家糊口,就是下雨下雪,頭痛腹瀉,二阿訇也沒有休息過一天。

“文化大革命”一開始,二阿訇真正感受到“右派”的份量了。不僅公司領導變了臉,什麼活重讓他幹什麼,而且派出所、居委會也抓得特別嚴,每星期必須去那裏學習一個晚上。特別是1968年到1970年期間,好像烏魯木齊的每個學生娃娃都可以管教他們這些黑五類,任何人都可以抓住他訓斥一頓。有一段時間,他還要每天到造反派隊部,麵向毛主席像,早請示晚彙報。1969年的一天,二阿訇去郊外沙場拉沙子。一個造反派組織集中他們小東梁派出所的八九個五類分子,狠狠毆打,有的因此致殘。每講到這件事,二阿訇就說,是安拉護佑,讓我躲過了那場災難。

熬到1970年秋,烏魯木齊疏散人口,二阿訇是第一批對象。運輸公司四大隊有10多個工人,都被注銷城市戶口,全家遣送到托克遜縣先鋒公社4大隊的11小隊。

二阿訇一家被安排在維吾爾族人空閑的土窯洞。平時,社員還有開會、休息時間,他卻一天到晚必須到地裏勞動,一塊有一個富農、一個哲赫忍耶78阿訇。二阿訇身體好,能忍耐,但那位哲赫忍耶阿訇不甘欺侮,動不動同隊長他們講理,所以也無緣無故挨打。後來,二阿訇老伴反複到公社和縣上申訴,說我男人又不是反革命,所謂的“右派”也是冤枉的,不能像勞改犯一樣對待。不隻是上麵誰動了善心,說了什麼話,一年過後管教鬆了,他和社員一樣上下工,而且每月可以請一兩天假。二阿訇就利用這兩天假,偷偷回烏魯木齊,探聽消息。1973年林彪事件後,疏散到農村的城市居民開始陸續回遷。年底,二阿訇一家也搬了回來。可是派出所隻允許落他妻子兒女的戶口,他這個“右派”的戶口隻能掛著。不過,他買了一輛人力車,照樣拉貨掙錢,為一家人的吃穿奔波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