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真維斯拿什麼給員工?(3)(3 / 3)

回頭看每當麵臨不利的外圍環境或者陷入發展瓶頸時,相當多的企業經常裁減人員、壓縮成本。裁員的確直接,也有效,但簡單粗暴飽受詬病。至少在楊勳看來,裁員止血某種程度上是“舍本逐末”,利潤可采用其他方式獲得,成熟可靠的員工非旦夕可求。

企業暫時低迷沒關係,隻要有人在,一般不至於即刻滅亡,來日方長,事緩則圓。如果因為經營壓力,倉促地辭退一個被證明稱職的員工,這才是企業最大的損失。楊勳向員工許諾:“不管企業多麼困難,絕不輕易裁員。”因為,真維斯錄用的每一名員工都各有其能,都被安置到合適的崗位上,在這個龐大的商業組織中不可或缺。

真維斯把人才分為三類:生而知之者、學而知之者和困而知之者。根據個人特征,因才施用:生而知之者,有領袖天分,高薪聘之,力求與其建立發展親密感情;學而知之者,在具體管理職位上能產生作用,通過優化激勵機製,使他們對品牌產生歸屬感;困而知之者,環境逼迫下能奮發圖強,采取拋他下海學遊泳的方法,令其成長,使之成為員工中的中堅力量。

不過,“不輕易裁員”的楊勳有自己的一套“用人、炒人標準”:

1.一個50歲職員,工作能力差,但在公司工作10年,要離開公司尋找一份稱心如意的工作很難。他屢屢被投訴,“辦事不力,又喜歡找借口”。

楊勳判案:雖然不力,但無破壞行為,唯有再三教育,甚至警告。不作辭退處理。

2.一個38歲經理,工齡10年,為公司立下一些苦勞,但現在完全不負責任,常常不在崗位,屢屢被投訴,談話無效。

楊勳判案:不能無紀律,他謀生能力強。辭退。

3.一個經理,在公司工作8年,心地善良,工作負責,但頭腦不夠聰明,工作常犯錯誤,多次離開公司另謀出路,不如意後要求再回公司工作。

楊勳判案:接受。理由:仁。

4.一名經理工作滿口怨言,喜歡評論上司缺點,工作討價還價,離開公司後希望重新返回公司。

楊勳判案:不接受。理由:嚴明。

5.一個主管大公無私,處事公正,勤奮為公司奔勞,立下功勞,其親屬有小生意與集團往來。

楊勳判案:支持。理由:寬容、相信下屬。

6.一個主管處事平平,工作斤斤計較,親屬新開一家公司,欲做該主管負責的生意。

楊勳判案:反對。理由:利益衝突,防止不能公正處理。

除了“判案”,楊勳也曾經親自“炒”過一個幹了十多年的老部下。

事情來龍去脈如下:這個被“炒”的經理和他直接上司會議中意見不合而發生爭執。這本屬於工作正常範圍,但該經理不服氣,居然大庭廣眾下,爆粗口辱罵他的上司。被罵者找到楊勳投訴。分清原委,楊勳要求該經理道歉,而且“必須對方接受!否則,隻有離開”。

罵人者最初相當倔強,一方麵自恃工作多年“沒有功勞有苦勞”,二則覺得老板“心善”,從未炒過人,這次“不過在氣頭上,風波過去就好”。哪想,楊勳動了真格,“一個公司老職員,有一定級別,卻不服上級安排,還破口罵人,拒不道歉”,下令此經理走人。

罵人者這才醒悟,趕緊道歉;被罵者也表示諒解,幫其說情。這名經理最終保住飯碗。楊勳唯一直接幹預的一次炒人行動最終未果。

三層境界:生存、安全和快樂

一個人活著是為了什麼?楊勳認為:“第一是為了生存;第二是要活得安全;第三要活得愉快。”這不僅是楊勳個人的人生觀,也是真維斯對每一名員工的基本態度。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將人類需求分為五個層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這個道理可以用更通俗的話表達:“人生在世,不隻是工作、生存、金錢、名譽,還包括家庭、責任、感情、生命的意義等。這是作為一個社會人的更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