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我上樓時,她建議我把燭光遮好,不要有什麼響動,因為她的主人對她領我去過夜的那間屋子有些古怪的想法,從不願讓任何人進去住宿。
我問她是什麼原因。
她回答說不知道——她在這裏才住了一兩年。而且,這家人的怪事兒還多著呢,她也懶得去打聽。
我自己也昏昏沉沉,不想去打聽什麼,便關上門,環顧室內,找床睡覺。屋裏的全部家具隻有一把椅子、一個衣櫃和一個大橡木箱,靠近箱頂的位置挖出一個個方洞,就像馬車的窗子。
我走近箱子往裏一瞧,發現它原來是一種奇特的老式床鋪。這種床設計巧妙,用起來很方便,省得家裏人人都需要單獨的房間。事實上,它構成了一個小房間,裏麵有個窗台,可以當作桌子。
我拉開鑲板門,帶著蠟燭進去,又把鑲板門關上,覺得十分安全,不怕希斯克利夫或是其他什麼人監視了。
我把蠟燭放在窗台上。窗台一角堆著幾本發了黴的書,窗台的漆麵上胡亂刻了些字。不過,這些字無非就是用大大小小各種字體寫的同一個名字——凱瑟琳·厄恩肖——隻是有幾處變成了“凱瑟琳·希斯克利夫”,然後又變成了“凱瑟琳·林頓”。
我困倦地將頭靠在窗上,不停地費力辨別著凱瑟琳·厄恩肖——希斯克利夫——林頓,直到眼睛閉上。但才閉眼不到五分鍾,黑暗中就忽然出現了一片白色字母,閃耀著炫目的光,像幽靈一樣逼真——空中到處都是“凱瑟琳”這幾個字。我驚醒過來,想驅走這個驟然冒出的名字,卻發現燭心貼靠在一本舊書上,發出一股烤牛皮的臭味。
我剪掉燭花,在寒冷和盤桓不去的惡心感的雙重壓迫下,我覺得很不舒服,便坐了起來,把那本烤焦了的書攤開,放在膝上。這是本字體瘦長的《聖經》,散發著一股難聞的黴味,扉頁上寫著:凱瑟琳·厄恩肖藏書。還有一個大約是四分之一世紀前的日期。
我合上書,換了一本,然後又換了一本,直到把所有的書都檢查了一下。凱瑟琳的藏書是經過精心挑選的,其殘破狀況說明,它們被充分使用過了,盡管使用的方式不怎麼得當:書中每一章都有鋼筆寫的批注——至少看上去像是批注——每一處空白都塞得滿滿當當。
有的是孤立的句子,有的則是正規日記的形式,全是孩子那種未成熟的潦草字體。書中還有額外的一頁(剛發現的時候,我還以為多半是什麼寶貝哩),在這一頁的頂端,有一張絕妙的漫畫像,畫的是我的朋友約瑟夫,雖然筆法粗糙,卻很有表現力,讓我忍俊不禁。
我頓時對這位素未謀麵的凱瑟琳產生了興趣,便立刻辨認起她那模糊不清、難以識別的筆跡來。
“一個可怕的禮拜天!”下麵一段是這樣開頭的,“真希望父親能重返人間。欣德利代替爸爸當了家長,但他簡直可惡透頂——他對待希斯克利夫凶極了——希[11]和我打算起來反抗——今晚我們開始了第一步。
“整天都在下大雨,我們不能去教堂,所以約瑟夫不得不在閣樓裏給我們做禮拜。這時候,欣德利和他妻子坐在樓下爐邊,舒舒服服地烤著火——我敢保證,他們絕不是在讀《聖經》——卻命令希斯克利夫、我,還有那個不幸的犁田男孩帶著祈禱書爬上閣樓。我們三人一排,坐在一袋燕麥上,呻吟著,顫抖著。我隻希望約瑟夫也冷得發抖,這樣他為了自己就會縮短布道了。真是癡心妄想!禮拜足足做了三個小時,可我哥哥見我們下樓的時候,竟有臉嚷道:‘什麼,這就做完啦?’
“以前禮拜天晚上,隻要我們不大聲吵鬧,還可以玩玩遊戲。可現在,即便隻是竊笑一聲,也會被趕到牆角罰站。
“‘你們忘記這裏有個主人了。’那暴君說,‘誰第一個惹毛我,我就整死他!我要你們全都規規矩矩、安安靜靜的。噢,小子,是你吧?弗朗西絲,親愛的,你走過來的時候扯扯他的頭發,我剛才聽見他在打響指哩。’
“弗朗西絲狠狠扯了一下希斯克利夫的頭發,然後就去坐在她丈夫的膝頭上。他們像兩個小娃娃似的,一小時接一小時地接吻呀,閑聊呀——說那些愚蠢的空話,我們聽了都覺得害臊。
“我們躲在餐具櫃下的拱洞裏,盡可能讓自己暖和點兒。我剛把我們的圍兜係在一起,掛起來當簾子,約瑟夫就從馬廄進屋幹活兒了。他一把扯下我做的簾子,打了我一個耳光,嘶啞著嗓子說:
“‘老爺剛入土,安息日都沒過完,福音的聲音還在你們耳邊回響,你們竟然就玩起來啦!不要臉的東西!坐下,壞崽子!隻要你們肯讀,這裏有的是正經書。坐下,想想你們的靈魂!’
“他說著,逼我們端端正正坐好,讓我們借助遠處爐火的微光,讀他硬塞給我們的爛書。
“要我幹這個,我可受不了。我抓起那本髒書的封底,一把扔到狗窩裏,賭咒說我討厭正經書。
“希斯克利夫也把他的書踢到了同一個地方。
“這下可就炸了鍋了。
“‘欣德利少爺!’我們的牧師大叫起來,‘少爺,快來呀!凱茜[12]小姐把《救世盔》的書脊扯下來了,希斯克利夫也在用腳踹《通向毀滅的大道》的第一卷哩!你讓他們這麼鬧下去可了不得!噢,老爺要是在世,準會好好抽他們一頓鞭子——可惜他不在啦!’
“欣德利從他的爐邊天堂趕過來,抓住我們倆——一個揪領子,另一個拽胳臂——把我們扔進了後廚房。約瑟夫宣稱,魔鬼肯定會來抓走我們的。聽了這句令人欣慰的話,我們便各自找了個角落,等待魔鬼來臨。我從書架上拿了這本書和一瓶墨水,又把房門半打開,讓亮光射進來,我就這樣寫了二十分鍾。可我的夥伴不耐煩了,提議我們偷走擠奶女工的鬥篷,披在身上,到荒原上去跑一圈。這是個好提議——要是那壞脾氣的老頭兒進來,會以為他的預言應驗了哩——反正雨地裏也不會比這兒更濕更冷。”
我猜凱瑟琳實行了她的計劃,因為下一句她改換了話題——她變得傷心起來。
“我做夢也沒想到,欣德利讓我哭得這麼厲害!”她寫道,“我頭痛得不能安枕,但我還是止不住要哭。可憐的希斯克利夫!欣德利罵他流氓,不準他再跟我們一起坐,一起吃飯。他還不準我們倆一起玩兒。他威脅說,要是我們抗命不遵,就要把他趕出這個家。
“他還一直怪我們的父親(他好大的膽!)待希太慷慨,還發誓要把希貶到他本該在的位置——”
我對著這字跡模糊的書頁打起了瞌睡,目光從手寫字轉移到印刷字上。我看見一個紅色花體字標題——《七十個七次[13],與第七十一個七次的第一次。傑貝茲·布蘭德哈姆牧師在吉默登沼澤教堂[14]的虔誠布道》。半睡半醒間,我費力猜想著傑貝茲·布蘭德哈姆該怎麼闡述這個題目,結果卻倒在床上睡著了。
哎呀,這都是喝了劣茶,發了脾氣所致!還有什麼能讓我度過如此可怕的一晚呢?在我的記憶中,自從懂得吃苦算起,還沒有哪一晚能跟今晚相比。
我幾乎還沒忘記自己身處何地,就開始做起夢來。我感覺早晨到了,我已經動身回家,約瑟夫在為我領路。路上的積雪有好幾碼深。我們踉踉蹌蹌地往前走,我的同伴不斷責備我沒帶一根朝聖者用的拐杖,聽得我都膩煩了。他說我沒有拐杖就進不了屋,邊說邊誇耀似的揮舞著一根粗頭棍棒。我明白,這就是他所謂的拐杖。
一開始我認為,我進自己的屋子居然還需要這麼一個武器,真是荒唐。但緊接著,我的腦子裏閃過一個新的想法:我不是在回家,我們是去聽著名的傑貝茲·布蘭德哈姆宣講《七十個七次》的經文。不知道是約瑟夫、牧師還是我犯了“第七十一個七次的第一次”罪行,要被當眾揭發,開除教籍。
我們來到了教堂。我過去散步時,確實有兩三次經過那裏。它坐落在兩山之間的山穀裏,山穀地勢不低,靠近一片沼澤。據說,沼澤中泥炭的濕氣可以保護埋在那裏的幾具屍體不至腐爛。教堂屋頂至今仍完好無損,不過,牧師的薪金每年隻有二十英鎊,加上牧師寓所的兩間屋眼看著就要變成一間了,沒有一個神職人員願意來這裏擔任牧師。尤其是現在,還有傳言說,他的教民寧願他餓死,也不肯從腰包裏多掏一便士來增加他的收入。不過,在我的夢裏,教堂裏坐滿了用心聽講的會眾,傑貝茲在布道——上帝啊!好一篇布道文:分為四百九十節,每節足有平常一篇布道文那麼長,而且每節論述一種罪惡!他是從什麼地方搜集到這麼多罪惡的,我也說不上來。他對講解詞句有他獨特的方法,仿佛教友們必然時時刻刻都在犯不同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