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佛陀認為芸芸眾生皆萬世輪回,處於不盡的因果報應之中。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因果果,果果因因,無因不成果,無果不有因。人生的苦海重波流轉不息,人們都以貪欲為本,貪財、貪色、貪名利或貪各種快樂,稍有不遂心之處,便怨恨、生氣,但是卻不思考因果,恣意妄為。嘴裏說出惡言,身體做出殺、盜、淫等行為。凡事違背天理,即使偶起善念,但轉瞬即逝。根據人們所做的事情,總會得到各種不同的結果。

如同人的生死一樣,胎兒時期,六根未生,但是有感覺;十月期滿,就會有耳、鼻、舌、身、慧,也就佛所說的六入;剛剛出生的嬰兒不知苦樂,隻對接觸的外界有感覺和認識;到了十二三歲時,能夠分別善惡,便有了苦樂的感覺;十四五歲到十八九歲的時候,對衣、食、住、行等產生愛執,如饑思食、渴思飲、倦思眠等,遇樂則愛合,遇苦則愛離;二十多歲的時候,精神旺盛,血氣剛強,凡事便會盡力去爭取。

一生所做的事情有善有惡,有益的、無益的都會在來生受到果報;遇到機緣,又會完成未來的新生命。既然有生,那老、病、死、苦便不能免。佛的意思是前生所做之事,成就了今生的果報,今生所做之事,又招來來生的果報。來生又招來生,如此生生世世,業果酬還,無有已時!

佛陀明白了宇宙人生的真理後,又在菩提樹下靜思了21天,反複回味他所覺悟的真理,思索著他所感覺到的生死之緣。最後他發出正覺的宣言:“流轉的相是生,無明的迷惑是生的根源,如想不死,唯有不生,唯有斷除無明。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皆滅。清理了所有的汙垢,自己內心清淨便擋不住光明普照,便能進入真實的悟界,獲得不生不死的解脫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