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客戶通常是熟人在社交圈子裏彼此介紹的,熟人的介紹也蒙蔽了一些人。私募基金的誘人之處在於,投資產品收入遠高於銀行的理財產品。要知道在中國,私募的股權風險投資如果看得準,一旦投資的企業在證券交易所上市(IPO),投資人的資本一夜之間就會以十幾倍、幾十倍的增長翻番。沒有人不夢想這樣的好運降臨,於是投資人少則拿出六七十萬,多則高達五六百萬。
這家私募基金坐落在政府開發的私募產業園區。投資人說,公司曾主動邀請他們去那裏參觀,客戶來到後,看到基金公司位於政府開發的私募產業園區,並具有一定規模,原本的疑慮也就打消了。這一點同麥道夫曾經擁有的納斯達克前主席身份的作用非常相似。
基金網站宣傳自己是當地政府授權設立的專業金融投資機構,資金運作模式是:資本投入獲得股權,股權管理提升企業價值,股權轉讓或分紅獲得收益,從而實現資本增值。基金公司總裁被自己人稱為“中國的巴菲特”,公司向客戶許諾,未來幾年,公司將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為陽光私募。在中國,隻有資產管理達到一定規模,管理規範的私募公司才會有資格公開發行信托產品,這類私募公司被稱為“陽光私募”。
基金公司使用的銷售手段是傳銷,通過發展下線尋找代理人,代理人每銷售一人會有10%的提成。為了獲取足夠的客戶資源,公司在成立之初還招聘了具有傳銷或直銷經驗的銷售員,以及一些銀行的客戶經理,這些人手中原有的客戶名單,自然成了基金公司的客戶資源。
股權投資大多是曆經數年的長期投資,在此期間,誰也不知道私募基金和市場會發生什麼變化。投資者所能了解的僅僅是私募基金的注冊信息,它的投資項目、資金運作等,很難通過公開渠道獲取。
公司上市過程中保薦信息發布不真實也是一種常見的欺詐行為。
2010年資本市場半年報披露,2010年上半年創業板中經營業績同比下滑20%以上的公司,已經達到了12家。為什麼上市僅6個月的創業板公司業績就出現大幅下降?原因很簡單,上市之前披露的業績存在虛假成分。如果對創業板上市的程序鏈條逐段剖解,我們就會發現發行人、中介機構以及保薦代表存在道德誠信問題。據2010年半年報數據,創業板公司整體業績增長幅度不僅低於中小板,同時也落後於主板上市公司。短短一年時間,部分創業板上市公司已經褪下“上市前業績高增長、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成長性”的“三高”外衣。其中,有一家公司的淨利潤同比下降幅度甚至高達82.07%。
在中國的資本市場,保薦人對發行人從來是隻薦不保,原因是保薦人和發行人有著高度一致的利益關係。企業上市之後,保薦人能夠獲得的經濟利益主要來自三個方麵,一是承銷收入,這是保薦人和發行人利益的第一重捆綁;二是“保薦+直投”收入,大多是券商直投公司“突擊入股”,獲取上市後的股權增值;三是直接簽字的保薦代表人自身的利益訴求。由於保薦機構的承銷收入與發行人的融資額度緊密掛鉤,發行人融資額越大,保薦機構從中提取的承銷費用就越高,因此,將企業保薦上市再賣個好價錢是兩方的共同利益。“保薦+直投”成了券商直投業務的主要模式,借此模式,國內一家證券公司聯手全資子公司,將5家公司推上創業板,直投業務量居國內券商首位。據公開信息,這家證券公司對其中4家公司的投資都是以“突擊入股”的方式完成的,且平均入股市盈率不足9倍。以2010年9月創業板平均65倍的市盈率計算,證券公司的這項投資平均獲得7倍以上的暴利。
保薦人隻有與發行上市公司密切合作,推動其成功上市,才能獲取上述利益,如此一來,保薦人也就無法保持獨立性。一位參與創業板上市公司保薦的證券公司人士說,有些高科技領域的競爭激烈且門檻不高,如何介紹上市公司在細分領域的地位實在不易,要證明其仍具有“核心創新力”更是難題,因此當初在如何說明這些公司具有創新性、成長性方麵“大費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