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九〇年 二十六歲。是年斯賓塞(EdmundSpenser1552—1599)寓言詩《仙後》(TheFairieQueen)前三卷出版。
一五九一年 二十七歲,是時已開始寫作劇本。按莎氏最初僅在倫敦戲院中充打雜役務,其後飾無關重要之角色,演技上即嶄露頭角,乃漸以自編劇本問世。
《愛的徒勞》寫成。《錯誤的喜劇》及《亨利六世》約於此時上演。自此以劇作家與名伶馳譽倫敦。
一五九二年 二十八歲。是年格林卒(格生於一五六〇年?為諷刺劇作家及詩人。)《維洛那二紳士》約於此時寫成。
一五九三年 二十九歲,長詩《維納斯與阿多尼斯》(VenusandAdonis)出版。莎氏以此詩獻於騷散普頓伯爵(TheEarlofSouthompton),伯爵為伊麗莎白女王宮廷中一青年貴族,一般推測即係其十四行詩(Sonnets)中讚美之對象。
《理查三世》、《約翰王》,約於此年寫成。
馬洛卒。按馬洛雖與莎氏同年,其寫作劇本實遠在莎氏之先。莎氏初期所作史劇如《理查三世》等,作風頗受馬洛影響。其悲劇打破“三一律”之限製,首先運用“無韻詩”(blankverse),其主人公多為一受某種情欲支配卒陷於無可避免之失敗之人物,已為莎氏後期諸悲劇之前驅。
一五九四年 三十歲。宮內大臣劇團(LordChamberlain’sPlayers)組成,莎氏為該團之一員。因有當時首席名伶RichardBurbage為其台柱,且得莎氏為之經常編劇,該團聲譽鵲起。
是年奉女王之召,在格林尼治行宮(GreenwichPalace)演劇。
長詩《魯克麗絲遭強暴記》(TheRapeofLucrece)出版,仍獻與騷散普頓伯爵。《十四行詩》之一部分約於此時寫成。
《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出版。
自一五九〇年至此,論者均認為莎氏寫作之初期,亦可稱為習作時期。此期作品大多改編舊劇,其創作者亦未脫摹擬他人之痕跡。喜劇方麵受黎裏、格林之影響,悲劇史劇則受馬洛之影響。
一五九五年 三十一歲。《仲夏夜之夢》、《羅密歐與朱麗葉》、《理查二世》,約於此年寫成。
一五九六年 三十二歲,子哈姆奈特死,始返家。
《威尼斯商人》約於此年寫成。
一五九七年 三十三歲,在斯特拉福德鎮購巨宅一所,名曰“新地”(NewPlace),為全鎮房屋之冠。此後數年中,在本鎮及倫敦陸續購置地產一百餘畝。
《羅密歐與朱麗葉》、《理查二世》、《理查三世》均出版。《馴悍記》約於是年寫成。
是年文哲巨子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Bacon1561—1626)之論文集(Essays)出版。按有人以為莎氏戲劇實係培根所作,其說至為牽強,不足成立。
一五九八年 三十四歲。《亨利四世》、《溫莎的風流娘兒們》,約於此年寫成。
瓊森之喜劇《詼諧大成》(EverymaninHisHumour)上演,莎氏參加演出。瓊森在當時戲劇界中,為主張嚴守古典格律最力者之一,其持論與莎氏自由創造之作風相反。然莎氏死後,瓊森為其全集題詞,中有“君非屬於某一時代,乃屬於一切時代者”之語,可見其推崇之深。
一五九九年 三十五歲。環球劇院(TheGlobeTheatre)落成於南華克(Southwark)之班克塞德(Bankside),莎氏為股東兼演員。是年因父約翰申請之結果,“紋章院”特許莎氏家族世襲“紋章”(Coatofarms)。
《無事生非》、《亨利五世》、《裘力斯?凱撒》約於此年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