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6章 菩薩皇帝(1 / 2)

早在東晉年間,佛教就開始盛行於江南一帶。而到了齊武帝蕭賾的時代,在皇室成員的熱衷下,佛教深入到社會的各個領域,興佛和信佛成了江南民眾、尤其是高門士族的一種時尚的生活方式。

蕭梁立國不久,梁武帝蕭衍即開始試行以佛治國。皇帝要減肥,臣子瘦斷腰,在蕭衍身體力行的推動下,士大夫階層紛紛響應,一時間立寺造像成風。短短幾年間,江南遍地寺廟,建康處處僧尼。就像他們相互鬥富一樣,興佛,也成了士大夫們相互比賽的內容。你建像五尺,我一定要建像八尺,你造一寺,我必造十寺。寺廟越建越大,越建越豪華,士大夫們並不真正懂得佛教的真諦,而將世俗的生活引進佛教。京城的一些寺廟開始成為士大夫淫亂的場所,成為士大夫們驕奢淫逸的聚地。士大夫們濫養僧尼,一批批年輕人競相湧進寺廟,華貴的寺廟裏,生活設施一應俱全,僧尼們不用勞作,卻過著比一般百姓優越得多的生活。這種現象,引起一些上層人士的深深憂慮,於是便有郭祖深上書梁武帝,對佛教的濫殤提出一係列疑問。郭祖深在上書梁武帝的奏本中特別提到京城短短幾年間寺廟發展到五百餘所,僧尼過萬的現象。郭祖深指出,陛下以佛教治國,這對於一個剛剛從戰亂中走出的國家,是十分有益的。在災難和饑餓中走出的民眾,需要有一種平衡心理的精神機製,驕奢淫逸的士大夫們,需要一種提升境界的文化撫慰。但是,世上萬物,物極必反,依佛教目前發展的態勢,幾年之後,必然會人人爭當僧尼,尺土皆建寺廟。長持以往,國家將如何發展,百姓該如何生計?

梁武帝蕭衍對郭祖深的奏本給以極高的評價,認為這是一篇革除昏政,倡導節儉之風的有力檄文。武帝似乎也認識到佛教發展的不正常現象,由於戒律的鬆弛,導致僧尼違背佛教原旨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尤其是當他偶然在一些寺廟裏發現大量酒器和婦女時,他開始意識到,必須有一個人去充當僧正,用國家的法律去管理這些寺廟,用佛教的戒律去約束這些僧尼。這個僧正的職務,慧超做不了,慧雲做不了,智藏也做不了,能夠做得了這個僧正的,那就是一國之君的自己了。雖然佛教史上的僧正多是出家人,但是,為了整治開始扭曲的佛教,他要做一個未曾出家的白衣僧正。

蕭衍把自己的想法告訴慧超,得到慧超的讚賞。慧超說,當年在古老的印度,即有阿育王以一國之君成為白衣僧正。在阿育王的統治下,印度國內佛教大盛,人民享受長期的和平和穩定,陛下何不為佛忘軀,做一個白衣僧正呢?慧超並引《仁王般若經》中的說法,凡五濁惡世中一切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乃至天龍八部,一切神王、大臣、太子、王子,當有破滅佛法戒律的,可由國王設立的白衣僧官以戒律約束之。慧超說,酒,是造就人膽大妄為的根源,而殺生,從佛教來說,是斷滅大悲種子的最惡劣的行為。慧超問他說:“欲正人,必先正已,完全斷除酒肉,陛下目前做到了嗎?”蕭衍說:“朕做到了,朕在天監初即隻食穀蔬,不食葷腥。”慧超又說:“斷滅色欲,陛下做到了嗎?”蕭衍說:“朕做到了,朕不到五十即拒絕與女人共處一室,這是曆史上的帝王少有的。”慧超點點頭說:“陛下雖為白衣,卻是一位真正的菩薩,一位皇帝菩薩。”於是慧超建議說,陛下可先向天下發布斷酒肉文,號召一切僧尼,包括信佛居士等,嚴守戒律,首先從斷食酒肉而開始。

對於很多士大夫來說,就像文學一樣,興佛隻是一種時尚,可以抬高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真正身體力行地奉持佛法、並以佛法的戒律來約束自己的人卻並不很多。佛教的戒行是任何一個肉體凡夫所難以持受的。其最基本的戒條即是“五戒”,即“殺、盜、淫、妄、酒”。士大夫們可以做到不殺,不盜,但卻難以做到不淫、不酒(至於不妄,即不說假話,那隻有天知道了)。當時有兩位士大夫,一名何胤,拒不納妻但卻食肉,一名周顒,堅不食肉,但卻有妻,以致民間譏為“周妻何肉”。

天監十七年(公元518)正月,梁武帝蕭衍於華林園召集千人參加的佛教四眾無遮大會,他特地請來光宅寺慧超和尚講解記載有斷滅酒肉的佛教大乘經典《大般涅槃經》“四相品”。雖然此經上說明在印度的條件下,做到以下三條,僧尼即可食肉,即不為自己而殺,不見殺景,不聞殺聲,但慧超特別強調,佛陀在此經中另有“究竟說”,即“斷一切肉”。

慧超講經畢,梁武帝蕭衍當著佛教四眾弟子發表了著名的《斷酒肉文》,內容如下:從今天起,弟子蕭衍於十方諸佛前,於十方一切尊法前,於十方一切聖僧前,與在座的僧尼們共同誓約,從現在起,僧眾們還歸本寺後,必須約束自己的私欲,遵從佛教的戒律,斷除一切酒肉。凡不依照戒律,依然飲酒食肉,並以皇帝的權威作為賭注者,本人將以皇帝的身份予以懲治。梁武帝蕭衍還說:“飲酒食肉以及不如法守戒的僧尼,不僅枉為僧尼,而如盜賊無異。在座僧尼,同時也是這個國家的公民,既是公民,就有義務接受國家法律的約束,本人作為皇帝,也有權以皇帝的權威對不守戒條者加以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