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時期的生態環境(2 / 2)

秦漢時期的水資源條件

根據曆史水文資料,秦及西漢時期長江水位顯著上升。當時長江以南的洞庭湖、鄱陽湖、太湖等,水麵都在不斷擴大(中國科學院地理研究所等:《長江中下遊河道特性及其演變》,科學出版社,1985年,第64頁)。當時黃河流域的湖泊,數量和水麵也都曾經達到曆史的高峰。

據《三輔黃圖》卷四《池沼》記載,僅長安附近,就有23 處湖泊。位於長安西南的昆明池曾經有“周回四十裏”的規模。《周禮·夏官·職方氏》關於雍州地形,說到有名為“弦蒲”的澤藪。昆明池和規模相當大的弦蒲澤,以及關中當時眾多的湖澤,後來都已堙涸不存。事實上,當時黃河流域的許多大澤,今世都已經難尋舊跡。《呂氏春秋·有始》說“秦之‘陽華’”是“九藪”之一。後來《淮南子·地形》及《爾雅·釋地》也都沿承了這一說法。但是“陽華”地望,卻不能明確。東漢博聞學者許慎、鄭玄、應劭、高誘,以及西晉大學問家杜預、郭璞等,都已經弄不清楚《呂氏春秋》成書前後這一作為秦地湖泊之首的澤藪的方位了。很可能在東漢中期前後,這個湖泊已經完全堙滅了。

秦漢生態環境變化的人為因素

秦漢時期農耕經濟的發展,刺激了墾荒事業的興起。土地占有狀況的不合理,使得沒有土地和隻有少量土地的農民到處開墾。《九章算術·方田》中,有關於測定不規則農田,如所謂“圭田”“邪田”

“箕田”“圓田”“宛田”“弧田”“環田”等麵積的算題,反映了當時耕田開辟的破碎無序。濫墾的土地產量不會很高,於是又導致了進一步擴大的濫墾。這種人為因素的影響,造成了生態平衡的失調。森林、草原及其他植被的破壞,使得水土流失越來越嚴重。史念海曾經指出,黃河原來並不以“黃”相稱,到西漢初年才有了“黃河”的名稱,“這應該和當時森林遭受破壞和大量開墾土地有關”(史念海:《論曆史時期黃土高原生態平衡的失調及其影響》,《河山集》(三集),人民出版社,1988 年,第151 頁)。

以木材作為燃料,厚葬風習致使棺槨用材耗費巨大,以及為營造富麗宏大的宮廷建築而大量砍伐林木,也是使森林受到破壞的主要原因。秦及西漢的都城建設,曾經就近於終南山上取材。據《後漢書》卷五四《楊彪傳》,東漢末年,董卓逼迫漢獻帝遷都於長安時,曾說過可以利用隴右材木建築宮殿,這顯示出經過西漢的砍伐,曆時200 多年,終南山上的森林尚未能恢複起來(史念海:《森林地區的變遷及其影響》,《河山集》(五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4頁)。

秦漢時期在北邊地區的大規模屯墾,也導致了當地生態條件的變化。據《漢書》卷九四下《匈奴傳下》記載,長城以北地方草木茂盛,禽獸繁衍,匈奴以此為主要生存基地。秦漢經營北邊,動員軍屯與民屯,移民規模有時一次就數以十萬計。於是北邊出現了“人民熾盛,牛馬布野”的景象。東漢以後,北邊城郭又大多廢毀。侯仁之、俞偉超等經過對朔方郡墾區遺址的實地考察後指出,“隨著社會秩序的破壞,漢族人口終於全部退卻,廣大地區之內,田野荒蕪,這就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後果,因為這時地表已無任何作物的覆蓋,從而大大助長了強烈的風蝕作用,終於使大麵積表土破壞,覆沙飛揚,逐漸導致了這一地區沙漠的形成。”“現在這一帶地方,已經完全是一片荒漠景象”,“絕大部分地區都已為流動的以及固定或半固定沙丘所覆蓋。”個別地方,“沙山之高竟達50米左右。”(侯仁之、俞偉超、李寶田:《烏蘭布和沙漠北部的漢代墾區》,《治沙研究》第7 號,科學出版社,1965 年,第31—33 頁)史念海曾經分析說,西漢一代在鄂爾多斯高原所設的縣多達20 多個,這個數字尚不包括一些未知確地的縣。當時的縣址,有一處今天已經在沙漠之中,有7 處已經接近沙漠。“應當有理由說,在西漢初在這裏設縣時,還沒有庫布齊沙漠。至於毛烏素沙漠,暫置其南部不論,其北部若烏審旗和伊金霍旗在當時也應該是沒有沙漠的。”(史念海:《兩千三百年來鄂爾多斯高原和河套平原農林牧地區的分布及其變遷》,《河山集》(三集),人民出版社,1988 年,第99—103 頁)過度開墾和隨後廢棄所導致的生態環境惡化,成為深刻的曆史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