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是理性還是衝動 (3)(2 / 3)

愛不是用嘴說,而是放在心底用行為做出來的,不知道看透玄機、看透人生的李大俠是不是真的看透了責任與愛情。

同樣是美麗的兩個女人,同樣是聰明的兩對女兒,同樣是放棄自己的事業在家相夫教子,同樣陪著他遠赴美國,卻不同的人不同的命運,不同的母親不同的待遇。一個看似完美的男人的放棄與珍惜,讓兩個女人走上不同的人生路。

1989年到1991年,和黃秋燕兩年的離婚拉鋸戰。1989年到1999年,和利智十年的愛情盟約。

當年,《龍在天涯》拍攝結束以後,利智回到了香港,李連傑亦赴香港做影片的宣傳,期間兩人朝夕相處,感情日漸深厚。李連傑當時懷有十分矛盾的心情,既受著良心的譴責又沉迷於對利智的熱戀,進退維穀,但依然許下一個十年盟約——2008年接受楊瀾采訪時,李連傑透露說:“我當時有一個承諾,我們彼此聊天說,這種戀愛的感受,如果十年時間彼此之間還是這樣,我們再結婚。因為我已經結過一次婚,錯誤當中已經學會了很多經驗,所以我說我們要看十年,我們的約定是十年,十年以後我們真的還是彼此相愛的話,我們再結婚,就這樣在拍拖的狀態中十年。”

《龍在天涯》公映,效果非常差,李連傑一度被稱為票房毒藥,隨後返回美國依然繼續開武館,和利智保持著長時間的電話聯絡。兩個人之間的所有曖昧一一地被捕風捉影地報道出來,自然引起妻子的質疑和譴責。生活遠比劇本來的繁複,意外也是常常發生,在之後兩年的離婚大戰中,李連傑采取了逃避的方式躲開了妻子黃秋燕的怨言,並在一次電話中提出了離婚,讓脆弱的黃秋燕遭遇到生活和感情上的重創。

李連傑的命運在1989年的一係列變化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與嘉禾之間的恩怨也在這一年埋下伏筆。當然這一年也出現了讓李連傑一舉成名的貴人徐克,當上天給一個人命運改變的機會時,所有的事都會接踵而來。

1991年,李連傑和黃秋燕正式離婚,恢複了自由身的李連傑開始公然高調地承認了和利智的戀情。在1989年到1991年的離婚拉鋸戰中,敢愛敢恨、性格剛烈的黃秋燕和更加剛強的李連傑經曆了無數次的爭吵,直到兩個人都疲憊了,為了不讓利智背負第三者的罵名,李連傑聲稱兩個人是在離婚恢複單身以後才開始戀愛。有網友就說,“果真如此,和利智的十年盟約如何解釋?如果真這樣,他們的婚禮是不是該堅持到2002年才舉辦?愛沒有對錯,但如果以愛為借口傷害到別人,這段情也就值得商榷一下。”

有評論認為,如果說李連傑對利智的愛熱烈洶湧,如滔滔江水連綿不息,那黃秋燕對他的愛深沉內斂,如潺潺流水細長綿延。相比較李連傑對利智轟轟烈烈愛的宣言,黃秋燕更像是一個愛的智者,不宣揚,平靜內斂。

3.江湖恩怨為哪般

1989年,李連傑應徐克之邀去香港發展,在和鬼才徐克的磨合下,開啟了新的事業高峰期,但一個獨自闖蕩香港的大陸仔,他所遭遇的不僅僅是鮮花和掌聲,還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煩,現實中的爭鬥不比任何一部黑社會電影遜色。槍殺、暗戰、陰謀、江湖追殺令,一係列江湖恩怨輪番上演……

1989年拍攝《龍在天涯》,李連傑不僅認識了利智,也在片場認識了羅大衛(導演羅維的兒子)。羅大衛經常來片場看拍攝情況,看到了李連傑的身手,大為驚奇,認為他是一塊可以打造的璞玉,日後一定大放光芒,便想抓住李連傑,充當他的經紀人,於是就花費心思和李連傑交往。

當時李連傑還是一個比較內向和自閉的人,由於年齡相仿也算聊得來,李連傑和羅大衛成了好朋友,隨之也認識了他的母親劉亮華。那時的李連傑相當單純,對朋友也是義膽忠肝。

這位劉亮華女士在同羅維離婚以後,轉而成了嘉禾高層鄒文懷的紅顏知己,自己也是嘉禾的重要股東。當時的嘉禾是香港電影界的龍頭老大,對旗下的藝人多采取懷柔政策。但一旦和嘉禾之間發生債務糾紛,藝人就會被套牢。這個羅大衛表麵和李連傑稱兄道弟,費盡心思當了他的經紀人,然後和母親劉亮華合計想把李連傑和嘉禾建立密切關係,慫恿當時經濟條件並不好的李連傑向嘉禾借錢。那時候的李連傑被稱之為票房毒藥,事業處於低穀,和黃秋燕還沒有離婚,和利智也處於剛剛開始的階段,要養兩個女兒,還要還房貸,經濟上是相當的局促。但是,之前對嘉禾的作風李連傑略有所聞,也就比較謹慎,於是婉言謝絕,並沒有進入這個煞費苦心的局,但出於和羅大衛的友誼,就答應和他簽署十年的經紀人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