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戴震的反理學思想及其價值評價問題。由於學術立場、價值取向不同,戴震的反理學思想受到的爭論最大。站在傳統理學立場的一些學人,對於戴震的反理學立場,極不以為然,不僅有學理上的反批評,還有惡劣的人身攻擊,甚至人格上攻擊戴震有抄襲行為。像戴震的《水經注》抄襲問題,就屬於人格攻擊之類。戴震的後學當中,段玉裁、高郵王氏父子在反理學思想方麵,都沒有也無法繼承他的思想,但晚清以來,宋恕、章太炎等人開始表彰戴震的反理學思想,梁啟超、胡適出於推行現代資產階級的新思想,推進中國的社會與政治改革,也高度讚揚戴震的反理學思想,並將戴震的學術方法與反理學思想與現代西方的科學實證精神、新人道主義思想結合起來。雖有拔高之嫌,但在古今中西思想、文化大交彙的現代思想運動之中,梁、胡等人努力從中國傳統思想內部尋找現代性思想的萌芽的良苦用心,還是值得肯定的。後來,侯外廬—蕭萐父一係的學者,係統地梳理中國早期啟蒙思想傳統,將戴震納入中國早期啟蒙思想家譜係之中,強化並深化了戴震思想與現代價值的關係。從傅偉勳提出的“創造的詮釋學”角度來說,這一思想解釋的創造性轉化,亦無不可。植物學上,性質類似的植物之間可以嫁接,在人類的思想觀念方麵,性質類似的思想之間似乎亦可以嫁接。
第四,如何重新認識戴震的反理學思想,這在當代中國仍然是一個需要認真加以思考的問題。為了肯定傳統的優秀文化,肯定理學思想中的合理因素,就反過來要否定戴震的反理學思想,這是一種極其簡單而又錯誤的思想態度。原則上,傳統文化中有精華,有糟粕,多數人應該不反對這一原則。但具體到何者是優秀的,何者是糟粕,大家的認識可能會產生很大的分歧。就戴震的反理學思想而言,他反對“以理殺人”的倫理異化現象,從原則上說正確的。他批判傳統社會假借權威、權勢,即假借長者、尊者之勢位,而不能夠以社會共同遵守的理與義來判別是非,戴震斥責此種行為是“以理殺人”,在今天看來也是行得通的一種觀念。今天社會追求“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公平、正義社會原則,在倫理的層麵與戴震要反對的“以理殺人”的現象,在原則上是相通的。從正麵主張來看,他認為“理”在倫理層麵應當表現為“察之幾微而必區以別焉”的要求,實際上也包含著尊重人的個體差異性,個體生活情境的差異性,從而不能用所謂普遍的法則來無區別地、教條式地對待任何人的粗暴的社會治理行為,恰恰是一種充滿著溫馨的人文關懷理想,雖然很難百分之百做到,但仍然是一個理想的、可追求的社會治理目標。
在現代科學技術突飛猛進,深刻地影響並改變著我們人類生活的今天,傳統的人文學研究如何發揮自己的時代價值與意義,是一個令人十分困惑的現實難題。一方麵,中國社會正行進在技術、經濟、政治、生活現代化的道路上。另一方麵,與這種整體現代化相適應的價值觀念體係、道德觀念體係,並未真正地確立起來。從歐洲精神文化傳統發展並確立的一整套現代價值譜係,並不能完全契合當代中國社會的現實要求。按照馬克思的觀點來看,以往的哲學家多從現實趨向於思想或理想的方向提出要求,而很少從現實趨向於自己所要的思想角度來思考思想或理想。我們時代偉大的現實運動所趨向的思想或理想性的觀念體係,究竟是什麼樣的一種形態呢?我們能否從戴震“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焉”的“分理”角度,探索我們時代運動的真正趨向,進而把握我們的時代脈搏,提出適應時代發展方向的價值、道德觀念體係?非曰能之,是所望也。
[1] 丘為君:《戴震學的形成——知識論述在近代中國的誕生》,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