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論
從求道的方法來看,阮元繼承並發展了戴震“由字以通其詞,由詞以通其道”的訓詁學方法。他堅持認為:“聖賢之道存於經。經非訓詁不明。……漢之相如、子雲,文雄百代者,亦由《凡將》《方言》貫通經詁,然則舍經而文,其文無質,舍詁求經,其經不實。為文者尚不可以昧經詁,況聖賢之道乎!”[195]
阮元也重視求道,但與宋明儒者不同,他更突出訓詁方法的基礎作用。在阮元看來:“聖賢之言,不但深遠者非訓詁不明,即淺近者亦非訓詁不明也。就聖賢之言而訓之,或有誤焉,聖賢之道亦誤矣。說在《論語》之一貫。”[196]由此可見,作為考據學殿軍的阮元已經將訓詁上升到一種哲學方法論的層麵,認為離開了訓詁手段就無法從事正確的哲學思考了。然而,作為哲學家的阮元比同時代一般的考據學者高明的地方在於:他是通過訓詁方法來闡述自己的哲學思考。例如,通過訓詁,阮元將孔子所說的“吾道一以貫之”這句話,解釋成“孔子之道皆於行事見之,非徒以文學為教也”[197],認為“貫”應當訓為“行事”,不能訓為“通徹”。阮元說:
壹以貫之,猶言壹是皆以行事為教也。弟子不知所行為何道,故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此即《中庸》所謂“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君子之道四,某未能一,庸德、庸言、言行相顧之道也。”……此皆聖賢極中極庸極實之道,亦即天下古今極大極難之道也。若雲賢者因聖人一呼之下,即一旦豁然貫通焉,此似禪家頓宗冬寒見桶底脫大悟之旨,而非聖賢行事之道也。……故以“行事”訓“貫”,則聖賢之道歸於儒;以“通徹”訓“貫”,則聖賢之道近於禪矣。[198]
很顯然,阮元在此通過訓詁的方法,闡釋儒家哲學重視“人倫日用”的道德實踐功夫的精神,反對佛教禪宗的頓悟方法及其蘊含的道德修養的虛無化、神秘化傾向,非常含蓄地表達了自己的哲學思想。
為了將《大學》“格物”解釋成“至止於事物”的“實踐”之學,而不是通過“心靈窮理”,阮元從經傳裏引證了大量的例證,並引證鍾鼎文、字典來證明“格”為“止”意。其哲學的論證方式是廣義的語言學方法。他說:
《禮記·大學》篇曰:“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此二句雖從身心意知而來,實為天下國家之事。……物者,事也。格者,至也。……格有至義,即有止意,履而至,止於其地,聖賢實踐之道也。凡經傳所雲“格於上下”“不格奸”“格於藝祖”“神之格思”“孝友時格”“暴風來格”及古鍾鼎文“格於太廟”“格於太室”之類,皆訓為“至”。……《小爾雅·廣詁》曰:“格,止也。”知止即知物所當格也。[199]
阮元還利用音訓的知識,通過對“門”字做重新解釋,將《論語》中“文莫吾猶人也”一句做了新的解釋,並以此證明訓詁明而經義乃明的道理。他說:
劉端臨曰:“‘文莫吾猶人也’,猶曰‘黽勉吾猶人也’,後人不解孔子語,讀‘文’為句,誤矣。”是故訓詁不明則聖賢之語必誤,語尚誤,遑言其理乎。[200]
上述所引的三例表明,作為一種方法論的訓詁,在阮元的哲學思想中占有極重要的位置,但並沒有成為其學術追求的本身。思想的表達還是第一位的。因此,在訓詁的方法與求道的目標這二者之間,阮元的哲學思想始終保持著高度的張力,他既反對空言論道,亦反對沉溺於具體的名物研究之中而不顧“求道”的目標。他說:“聖人之道,譬若宮牆,文字訓詁,其門徑也。門徑苟誤,跬步皆歧,安能升堂入室乎。學人求道太高,卑視章句,譬猶天際之翔,出於豐屋之上,高則高矣,戶奧之間未實窺也。或者但求名物,不論聖道,又若終年寢饋於門廡之間,無複知有堂室矣。是故正衣尊視,惡難從易,但立宗旨,即居大名,此一蔽也。精校考博,經義確然,雖不逾閑,德便出入,此又一蔽也。”[201]所謂“文字訓詁”為探求“聖人之道”的門徑,即將訓詁看作哲學思考的方法論的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