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背水一戰 (2)(3 / 3)

每個人在我們身邊出現,總有他的道理,隻是,有的人,天生是我們的宿敵,而有的人,冥冥中的出現,隻是為了給我們送一朵花,甚至一個微笑。在狹路相逢的瞬間,如果我們錯過了眼神交流,也就錯過了機會。

宿敵無法變成好友,但與送花人眉目傳情,總歸不是太難的事。如此一想,我心安理得。

華結婚後,我在這裏真的成了孤家寡人,所幸我在辦公室的人際關係處得還不錯,有時候會與財會人員阿蘭一起逛街。她與我相差六七歲,但因為自小家境優越,而且正在蜜運,笑聲清脆,表情生動,與我簡直相差了不止一個世紀。

“冰冰姐,你知道嗎,我覺得你好厲害,來了一年多,就做得這麼好。我聽到一些委托人說,你的辦事風格,不像女人,像一個男人。”有一天,阿蘭這樣對我說。

我苦笑。世人都認為說一個女人強過男人,是讚美吧,其實我隻想做一個女人,一個乖乖地跟在男人後麵的女人。估計沒有幾個女人真正喜歡女強人這個稱謂,對於女人來說,這不是一頂好帽子。

臨近春節的時候,我買了一輛車。這是我一年多來的全部積蓄,還向所裏借了一點。因為方圓再三要求我買車,並且表示如果我錢不夠,可以免息向所裏借。

我當時不想買,可是他振振有詞地說:“你堂堂一個律師,天天擠公交,像什麼樣子?當你滿頭大汗披頭散發去上庭的時候,不要說委托人看不起你,就是法官也不拿正眼看你。”

我無可奈何地笑道:“我上庭與坐什麼車去有什麼關係?”

他語重心長地說:“當然有關係。這個社會向來先敬羅衣後敬人,你必須得有些拿得出手的行頭,人家才不會看低你。坐公交車上庭的人,永遠成不了大律師。”

我羞愧地分辯道:“我也不是坐公交去的,我每次都是坐的士去法庭的,好不好!”

那男人“切”的一聲,笑道:“你以為現在還是十幾二十年前麼?現在連民工都坐的士了。現在的的士又髒又破,油價高漲,司機連空調都舍不得開,估計你每次趕到法庭,衣服都濕了大半。”

讓他說中了,我低頭不語,隻覺得這個時候的他,特別像市場賣豬肉的,咄咄逼人,故意製造尷尬氣氛。

我很認真地學了一個多月車,拿到了駕駛證,然後,買了一輛韓國產的車,十一萬多,在別人看來隻是小數目,但我看來已算超標豪華車。其實我本想買五六萬的國產車,不過當我說出我的想法時,不但方圓笑我,就連同辦公室的張欣和阿蘭,也笑得半死。

阿蘭說:“冰冰姐,這個想法你想想就算了,千萬不要做,不然,你開著這個車,敢出去見人?”

連收入不及我的阿蘭都如此說我,我大為慚愧,隻好投誠。根據他們的綜合意見,我選了這輛韓國車。

車是原來同我一個辦公室的張欣陪我提回來的。我的車買來之後不久,方圓又租下了旁邊一間地下商鋪,把它與我們的事務所打通,張欣就搬了過去。我們兩人雖然不坐同一個辦公室了,但感覺還在,他對我就像對一個無知的姐姐,細心地把車裏的功能一一指給我看。我就這樣成為了有車一族。

很快,春節到了。我對這個春節充滿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