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們眼裏,這種欣喜絲毫不比人家的孩子考上清華北大少。開不開心,幸不幸福,原來是看你的期望值有多高而已。
在上中學之前,我從未離開過村子。生平第一次進市區,是中學的時候參加英語競賽。父母給了我十元錢,而我還堅持要幫帶隊的老師買車票,所以競賽完回到學校時,我還剩兩元錢。我給弟弟買了一袋棉花糖,周末放假帶回家給他吃。
所以後來,我去迎賓館當服務員,自然令父母欣喜若狂了。在此之前,他們對我的最高期盼,也不過是像鄰居的女兒阿紅一樣,到外省的一家鞋廠磨鞋底。
那時候進省城打工在村中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阿紅在鞋廠磨鞋底,令村裏人羨慕得很。多年以後,當我以律師的身份受理工人起訴的案件,到一間製鞋企業取證時,工廠周圍刺鼻的氣味令我忍不住掩鼻皺眉,想起多年前的羨慕,不禁苦笑。
很多時候,你以為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東西,其實並沒你想象中的那麼美好,當你真正遇到時,你寧願掩鼻而過。
這是我多年以後的感悟。相信我,越活,你會越明白。
我得以在迎賓館工作,完全是碰巧。
我高中的一位同學,其姐姐是迎賓館的一名管理人員。當時我們所在的縣正在搞撤縣建市的慶典活動,迎賓館負責招待工作以及為會場提供女服務員。
你知道,但凡搞慶典活動,總得叫一些年輕漂亮的女孩子,穿上修身的旗袍或短裙站在一旁迎風招展,否則就是不夠檔次。放在今天,這些事早讓慶典公司輕而易舉地解決了,但在當時,慶典公司還未冒頭,隻能讓迎賓館解決。
迎賓館的女服務員雖不少,但有的在賓館準備接待,有的到會場撐揚,實在湊不夠人數,於是迎賓館的管理層便四處物色年輕的女孩子充當臨時服務員。兩天的慶典活動,勞務費一百元。
當同學的姐姐問我去不去時,我忙不迭地表示去。一百元,相當於我們全家摘茶半個月的收入了。
千萬別以為我在慶典的儀式上儀態萬方,吸引了權力人物的注意,然後登上枝頭變鳳凰。
當然,我巴不得有這樣的機會,但事實上,在我這一生中,我從未有過這樣的機會。
每一次機會,其實都是我自己很努力地爭取到的。
但凡女人的得到或升遷,總是與男人有關。這是世俗的眼光。很不幸地,我難逃俗套。
我沒有被安排到會場當迎賓小姐,隻是被臨時安排在迎賓館的客房部當服務員。在這裏,我隻需換換床單、接接電話就可以了。
當晚住在迎賓館裏的人非富則貴,男的滿臉紅光,女的都笑意盈盈渾身飄香。而我,隻是古裝戲中那可憐的梅香姑娘,站在總台的旁邊,低頭等別人的吩咐。
我知道自己長得並不美,但當天,我穿的是有史以來最好的一件衣服:賓館服務員的唐裝,短紅衣,長黑褲。
撤縣建市,是相當隆重的一件事,因為毗鄰港澳,當天還請了著名的香港明星來助興。直到夜深,貴賓們才陸續返回。然後,我遭遇了人生中的第一個“故事”。注意,這隻是一個故事,而非事故。而且,故事的主人公不是我。
但有時候,跑龍套的人,也是可以有收獲的,而且在收獲之後,終究會當上主角。比如周星星,比如我。周星星當上主角後,從此揚名立萬,成了星爺。我一介民女,不想當爺,卻成了律師。師比爺,也差不了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