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慧欲哭無淚,請求有關組織允許她在潘漢年的墓前立塊.碑。有關組織經過慎重研究同意了,但墓碑上不準鐫刻潘漢年三個字。董慧沒有質疑的權利,她隻好用潘漢年曾用過的化名:肖淑安。墓碑上沒有墓誌銘,隻有這樣簡單的一行字:

肖淑安之墓一九七七年四月十四日病故妻董慧立(碑號77―652)

董慧就要告別長沙回沫江茶場了,她最後一次來到潘漢年的墓前,她呆癡地望著親自立的墓碑,突然想起了《紅樓夢》“葬花詞”中的兩句詩,她下意識地低吟:

“爾今死去儂收葬,他年葬儂知是誰?”

也就是在這一瞬間,董慧的腦海屏幕上再次出現了各種幻影,待到她回到沫江茶場,她的神經完全錯亂了!她經常自言自語地嘮叨兩句話:

“他會複活,他會複活的!……

“董慧同誌紡出來了。”

鳴呼!董慧的神經完全失常了,但毛澤東同誌表揚過她的那句話:“董慧同誌紡出來了”,她依然記得是那樣的清楚。

1978年12月,靛慧之弟董揚輝從香港給國務院負責人寫信,要求讓董慧遷移到廣州去住,以便家人照顧。不知何故,沒有結果。

1979年2月14日,董慧在井崗山的山腳下,低吟著“董慧同誌紡出來了”,離開了這個對她而言實在是苦難深重的人世。終年61歲.

有關部門把董慧的骨灰埋在了潘漢年的墓中,實現了“生不同床死同穴”的古訓。他們沒有子女,無人再為這位帶著錢財投身革命的巾華女英立碑了。

曆史是公正的,盡管它走著曲折的路。

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後,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加快了步伐。劉少奇平反了,彭德懷昭雪了,成千上萬的黨的幹部走出監獄之門,回到了不同的工作崗位。這時,正義的人們-一尤其是潘漢年和董慧的戰友、朋友,也必然會想到他們的冤案。雖說“兩個凡是”遭到了批判,但“潘案”由於是毛澤東同誌親自定性的要案,人們還是隻能在悄悄地醞釀,或說兒句不平的話。就說時任巾聯部部長的李一氓同誌吧,也唯有寫詩哭祭潘漢年和董慧:

無 題

(1978年作)

電閃雷鳴五十春,

空彈瑤毖韻難成。

湘靈已自無消色,

何處更尋倩女魂。

這首七言絕句《無題》是借口,因為題目自應是有的,隻是出於時代的特殊原因,他沒有寫上這樣的題目:《懷念潘漢年和董慧》。“潘案”平反以後,李一氓同誌揮筆寫下了《紀念潘漢年同誌》的文章,開首就對《無題》詩做了如下題解:

此仿李商隱體,雖屬無題,實可解說:第一句指1926年漢年同誌參加革命到1977年逝世;第二句指工作雖有成績而令成空了;第三句指死在湖南不為人所知;第四句指其妻小董亦早已去世,說穿了,如此而己,並無深意。

這說明了為潘漢年翻案是需要有勇氣的。同時,光有勇氣還不行,必須具有相當的―起碼要比李一氓同誌還要高的政治地位。

待到1980年,潘漢年的老戰友廖承誌同誌率先在中央工作會議上對“潘案”提出質疑:“如果潘漢年真是隱藏在中國共產黨內的內奸分子,那麼,他和潘漢年在香港從事隱蔽工作數年,他和那裏的黨組織以及若幹情報據點,為什麼沒遭到破壞呢?”

廖公問得有理,無人能予以答複。旋即他又找了公安部的有關負責的同誌提出質疑。

同時,潘漢年的弟弟潘揚年,侄兒潘可西也上書中央紀委,強烈要求複查“潘案”。

對此,潘漢年的老領導―時任中央紀委書記的陳雲同誌決心親自過問“播案”。

誠如前文所述:遠在30年代初期,顧順章叛變投敵以後,周恩來同誌親自領導的中央特科必須必組。這時,陳雲同誌接任了“中央特別委員會”的第一把手,並兼任一科科長,負責領導總務、財務、交通等工作;康生為第二把手,潘漢年接替陳賡同誌擔任二科科長,負責搜集情報、偵察敵情以及反間諜等工作。在這段共同的戰鬥中,陳雲同誌對潘漢年威震敵膽的曆史功績是了如指掌的,而且也是滿意的。遵義會議以後,潘漢年和陳雲同誌受中央委托先後回到上海,接著又分別到達莫斯科,向第三共產國際彙報遵義會議的情況。實事求是地說:潘漢年的機智和聰明,以及堅定地擁護毛澤東同誌的政治立場,都給陳雲同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說建國以後潘漢年在上海的工作吧,陳雲同誌也是滿意的。他作為中央紀委書記於1980年12月23日上午,“指示辦公室的秘書給公安部打電話,說他要調閱潘漢年案件的材料,請公安部當天下午就將潘案的最後定案的全麵材料送到他那裏。過了十天,即1981年1月3日,陳雲辦公室的秘書又給公安部打電話,請公安部迅速整理一份有關潘案處理過程的梗概材料,送往中央紀委。此外陳雲又要求過去對潘漢年比較了解的同誌,如廖承誌、夏衍等寫材料,把他們對潘漢年的了解寫出係統的、具體的材料交給中央紀委。”

潘漢年的老戰戰友、我黨情報戰線上的卓越領導人李克農同誌“不僅反映了潘漢年的一些可以審查的間題,而且明確提出了五條反證材料,對案件加以質疑,請中央予以重視,慎重考慮。他特別提出潘漢年在抗戰時期和敵偽聯係、接觸的許多情況都是中央和中央主管部門所了解的。”也“正是從他所提供的反證材料入手,從而最終糾正了這一錯案。”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正式發出了《關於潘漢年同誌平反昭雪、恢複名譽的通知》,理所當然地推倒了加在潘漢年頭上的一切罪名。同時,也很自然地對潘漢年的一生―應是前半生作出了高度的評價:

潘漢年同誌幾十年的革命實踐充分證明,他是一個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卓越的無產階級革命戰士,久經考驗的優秀共產黨員,在政治上對黨忠誠,為黨和人民的本業作出了重要貢獻一、撤鑽黨內對潘漢年同誌的原審查結論,並提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原判,為潘漢年同誌平反昭雪,恢複黨籍;追認潘漢年同誌的曆史功績,公開為他恢複名譽。

二“凡因“‘潘案”而受連被錯誤處理的同誌,應由有關機關實事求是地進行複查。定性錯了的應予平反,並將他們的政治待遇、工作安排和生活困難等善後問題,切實處理好。

按照程序,當年最高人民法院根據中央的決定,對潘漢年同誌作出了錯誤的判決;而今,它又在中共中央《關於潘漢年同誌平反昭雪、恢複名譽的通知》發出後的兩個星期,即9月7日,也相應地發出了新的《刑事判決書》:宣布撤銷1962年的原判;宣告潘漢年無罪。

1982年4月15日,經中共中央批準,潘漢年和董慧的骨灰移送八寶山革命公墓安葬。

盡管筆者是一位無神論者,不相信人死後還有靈魂存在。可是我還是要借用此說寫下這句話:

“至此,潘漢年和董慧的靈魂,終算回到了他們為之獻身的事業中來!”

第三部矢誌不渝的情操-―記潘漢年和董慧全部結束了。

自然,全書《功臣與罪人―潘漢年的悲劇》也全部結束了。

不知何因、筆者突然想起了被世人讚譽為“情有所鍾,矢誌不渝”的張學良和趙一荻的純真愛情。兩位不同黨派的時代英雄,兩對永遠被後人傳頌―經曆又極其相似的愛情伴侶,又同樣得到了“罪人”般的下場……我為他們不平,我無法解答他們相似的悲劇產生的原因。

雖說“曆史是公正的,盡管它走著曲折的路”。筆者隻有這樣一個美好而又沉重的祝願:

“公正的曆史,少走些大的曲折道路吧!讓潘漢年和董慧、張學良和趙一荻這些矢誌不渝的伉儷,能把他們全部的聰明才智獻給他們熱愛的祖國!獻給他們熱愛的人民!”

1992年8月22日下午3時

草於萬年青苦樂居

1992年歲末

完於海口市鞍鋼大廈8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