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 / 2)

誤會的和不誤會的教案(2)

因唱戲引起的教案,雖然多,但規模往往都不大,畢竟,兩邊的利害衝突不大,而一些廟產糾紛則衝突要激烈得多。中國北方農村的村頭巷尾,都有廟,裏麵供著關公、觀音、玉皇、水母娘娘之類的神,這些廟有很大部分是沒有人經管的,裏麵既沒有和尚,也沒有老道,而且廟產往往沒主,弄不清那塊地皮和地上房屋產權屬於誰,實際上,它應該屬於村民的公產。但是在教會的擴張過程中,教會在尋找建教堂地皮的過程中,往往冒出某些無賴,造出假的地契房契,騙說這些無主的廟宇是他家的產業,然後把它賣給教會。待到教會真的在自己“買來”的產業上拆廟動工蓋教堂時,村民才感覺到事態的嚴重,於是大嘩。雖然這些破廟平時看起來不起眼,甚至一任其房倒屋塌,也沒人在意,但是一旦有人將之拆掉,變做另外一種村民根本不明白的用途,大家的神經就都緊張起來,神廟的鎮壓作用,辟邪作用都從人們的記憶深處冒出來了,人們甚至還記起了這些神廟當年是如何的靈驗,這些神佛是如何的神聖,如果聽任洋人拆毀,將會給村莊帶來怎樣的災禍等等。由於茲事體大,這種教案糾紛往往鬧的時間特別長,爭、鬧、打、打官司,然後再爭、鬧、打,往往會鬧上十幾二十年。著名的山東冠縣梨園教案,就是民教雙方爭奪該村的玉皇廟的廟產引發的。

當然,有的時候,誤會和不誤會往往攪在一起,比如上麵提到的天津教案,鬧起來的時候,有四個根本不相幹的俄國人在亂中被殺,可抓來的疑犯,每個人都供說,他們之所以參與,是因為聞說“外國人打官鬧事,(指法國領事豐大業因教案咆哮北洋大臣衙門事),心生氣忿”,因此前去救護的。其實呢,這些混混無非是在趁亂打劫。事變中,四個俄國人的財物都被搶走,其中一個俄國女人戒指被搶,連指頭都被剁掉。還有很多規模很大的教案,其實就是由於某些匪類覬覦教會的財產,因此利用誤會,製造謠言,說教會拐賣兒童,挖心摘眼,再舉出“物證”一隻童鞋之類的東西,往往就會鬧出大事來。

無論誤會還是不誤會,教案的主導者往往都是鄉紳或者其他鄉社組織(包括幫會)的首領。像做過湘軍將領的湖南人周鐵漢這樣、特別富有衛道情緒的鄉紳,當然也有,不過更多的鄉紳反教,主要是看不慣鄉村崛起另外一個文化和威權中心,分享了他們的世襲權力。大多數教案,如果前台沒有鄉紳領頭的話,追究下去,背後都有某些鄉紳在起作用。遍查教案檔案和地方誌,留下來的打教揭帖,多半出自讀書人之手,有的還是八股體,讀起來抑揚頓挫,合轍押韻。不過,鄉紳畢竟要跟著官府走,隻要官府不同意甚至製裁他們的鬧教打教行為,他們多數都會識趣地偃旗息鼓的。即使倔強如周鐵漢,官府要想製住他也並非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