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道德的修養與訓練(1)(1 / 2)

所謂純粹實踐理性的方法學,我們不是把它理解為:“不管在研究中或在解釋中,為得到純粹實踐原則的科學性的知識而去進行這些原則”,這種進行的模式是在別處理論的(知解的)哲學中所恰當地被稱為“方法”的惟一模式。反之,此處所謂方法學是被理解為這樣的一種模式,即,在此模式中,我們能使純粹實踐理性的法則接近於“人的心靈”,並且影響於“人的心靈之格言”,那就是說,通過這種模式,我們能使客觀實踐的理性成為也是主觀實踐的。

“惟那些‘能使各種格言成為真正道德的格言,並給與此諸格言一道德的價值’的意誌之決定原則”,即,惟直接法則之觀念(思想),以及“遵守此法則以為我們的義務”之客觀的必然性,必須被視為行動的真正動力’,這一點是很清楚的。行動的合法性或可被產生出來,但是品格的道德性卻並不能被產生出來。可是,“主觀地說:那種純粹德性的展現比快樂欺騙性的誘惑,或一切算作幸福的期騙性的誘惑,或痛苦不幸之威脅,能有更多的力量以駕馭人心,並能結成(達成)行為的合法性而供給較為強的動力,並能產生更為有力的決心以去有取於法則,而沒有任何其他的考慮”,這一點卻並不夠清楚,正相反,初看對每一人是不會發生的。可這一點卻是實情,如果人性真不是這樣被構成的,則沒有“通過迂回的路徑以及間接的勸告而呈現法則”,這樣一種呈現模式將會產生品格之道德性。一切隻是純然的偽善;法則必是被厭惡的,或是被輕視的,當它被遵循時,卻亦是為自己的利益而被遵循。法則的文貌(合法性)自會被見於我們的行動中,但是法則的精神卻決不會被見於我們的心靈中;由於我們的一切努力,仍不能在我們的判斷中完全不受理性的約束,所以我們必不可避免地在自己眼中顯現為無價值而又卑劣的人,縱使我們想在內部法庭麵前,以享受快樂來為此恥辱而補償我們自己,也仍是無價值而又卑劣的人,所謂以享受快樂來補償,這快樂是這樣的,即一假想的自然法則或神性法則,可以被想像為要把一種警察機關與此快樂相聯係,此警察機關是通過那已被作成的事而規製其行動或工作,而卻並不以關於作此事的動機來困擾其自己。

“要想把一無教養低劣的心靈引入‘道德的善’的軌道中,某種預備的指引是必要的,或以展望於自己的利益而吸引他,或以利益喪失的恐懼而警戒他”,這層意思實不能被否決;但是當這種機械工作,這種引導線索,已產生某種效果時,我們即必須把純粹的道德動力引至於心靈之前,此純粹的道德動力,不隻是因為它是那惟一的能為一品格的基礎者,也因為它教導一個人能去感到其自己的尊嚴,因此它能把一種料不到的力量,甚至自己也料不到的力量,給與於心靈,給與他以便去把一個人自己與一切感觸的附著物拉開,並為一個人所供給的犧牲找到一豐富的補償,即在此人本性的獨立性中,以及在其見到其分定到的靈魂之偉大中找到一豐富的補償。因此,通過這樣的觀察,我們將表示說:心靈的這種特性,這種接受純粹的道德與興趣的接受性,這純粹德性概念的動力,便是一最有力的動力,而當論及對於道德格言的連續而嚴格的遵守時,它是善行之惟一的動力。但是,以下一點必須記住,即:如果這些觀察隻證明這樣一種情感的真實性,卻並不表明通過此情感而被產生任何道德的改進,如果是如此時,這也並無論據足以反對,“通過純然義務概念的力量以使純粹理性的客觀實踐的法則,成為也是主觀地實踐的”這惟一的方法實存在著;它也不能證明這方法是一無效的虛妄。由於此方法從未成為流行的時尚,因而關於此方法的結果,經驗是並不能說什麼的;一個人隻能要求“對於這樣的動力之接受”這接受性的證明,我現在將簡單地把它們呈列出來,然後再把這方法,即“建立並訓練或培養真正的道德意向”的方法描畫出來。

當我們參與各式各樣朋友的談話時,觀察出:除說故事及開玩笑外,他們間也有另一種娛樂,此節辯論是:因為故事,如果它們要有新奇興趣,那它們不久便會說盡了,而開玩笑也同樣容易變成乏味。說到辯論,一切辯論中,沒有一個辯論比關於“某人的品格所因以形成”的道德價值的辯論,更為那些“覺得任何其他精微的討論都沉悶乏味”的人們所樂於參與,也沒有一個辯論比關於行動的道德價值的辯論帶來更多的生動活潑給朋友。人們即“在其他情形的理論問題中的任何精微而思辯的東西,對之都是枯燥而令人厭倦”的那些人們,當這問題是要去作出那已被關涉到(被詳說到)的善行或惡行之道德的意義時,他們立刻即參與其中,並且在想出任何“足以減小行動中的目的的純淨性,因而也就是說,降低行動中德性的等級性”的東西中,他們又表現了準確,精細(明察),此則在任何其他思辨中我們所不能期望於他們的。在這些評論中,對於他人作判斷的人們常是顯露了他們自己的性格:有些人在實行他們的裁判任務時,特別是在實行其關於已死之人的裁判任務時,似乎主要傾向於去維護那關於這件行事或那件行事的善性,以反對一切有害的挑剔即關於不誠實的有害的挑剔,而最後總歸於去維護此人的全部道德價值,以反對對於“虛偽與秘密的邪惡”的非難;另一些人則正相反,他們把心思更轉向於攻擊此價值,通過責備與挑剔(吹毛求疵)而攻擊此價值。但是,我們不能總是把這意向,即“全然駁除德性於一切人類的行為範例之外,以便使德性為一空名”,這種意向歸給後一類人;正相反,他們的挑剔時常隻是很有意義的嚴格,即在“依照一不可通融的法則,以決定行動真正的道德意義”中的很有意義的嚴格。與這樣一個法則相比較,這種比較大大地降低了道德中的自大,它不隻是教人謙卑,且使每人都實感到謙卑,當每個人真切地檢查自己時,雖然如此,我們也能大體在那些“維護特定範例中的目的之純淨性”的人們中觀察出以下一點,即:當某處發生關於正直的推定時,他們急相排除那汙點,即使是最小的汙點他們也急相排除,怕如果一切範圍例其真誠性都須被爭辯,又如果一切人類德性純淨性都真被否認,則人類的德性終於可被視為是純然的妄想,因而去達成德性的一切努力,也必被輕視為徒然的做作(矯飾)與虛妄的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