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論列史書和史料,分作若幹等級,說:“所謂史料又分無數等級。其最初未經文人之筆所點竄者,有如塘報,有如檔子,有如錄供,此可謂初級史料。至於入之章奏,謄之稟揭,則有紅本揭帖,汗牛充棟,已為進一步之史料。至科臣所鈔,一方下部議行,一方已錄送史館,其中已微用史文句例點改,此則與史料發生關係,為又進一步之史料。館臣據此,按日排纂,謂之日錄,與記錄王言之起居注,皆以日計,居然史之一體矣。而其距勒為正史,則等級尚遠。”[78]先生將史料來源一步步解說後,認為再經“長編”、“外紀”、“至修實錄,而一朝編年之史成”。[79]可是“逮修正史,則實錄又成史料”。[80]此“正史”即指紀傳體史,即二十四史是。其意“正史”為最後完成的史書。但也並不排斥編年與紀事始末二體,他說:“治清史者,將來必有祖述涑水(司馬光)其人,作為《清鑒》,即自有編年之清史;……又必有祖述袁機仲(袁樞)其人,作為《清史紀事本末》。”[81]他對《清史稿》這部書固然說過:“清一代掌故,無有搜輯宏富,綱舉目張如此書者。”[82]但這也隻是指它作為史料使用而言,非許可為可傳的正史。總之先生是主張紀傳、編年、紀事本末三體並行的。當先生在世時,曾授給我一個《清史紀事本末》擬目,其意顯然表示可以撰著此書。在今天看來,自是拘守舊法,不能遵依。必當編寫新體《清史》以及明、元、宋各代以上新體斷代史和中國通史。但是,它們都在將來會成為舊史,再有新編之史問世。因為史學同其他學術一樣,是不斷有所發見有所前進的。先生所論史體雖然失之拘守,但其論史書史料的關係是具有卓識的。
先生治史,善於發見問題,考證一事,必有所為而為。並且長久積累史料,深入探索情實,求明真相原委。茲舉關於“朱三太子事述”,民國三年印行;相隔二十年,再成《明烈皇殉國後紀》發表。先是獲見魏聲龢(民國初年人)《雞林舊聞錄》中所載《張先生傳》,雲係傅某在新城(吉林伯都納駐防城)得此抄本,紙色黯晦,題曰:“清初李方遠作”。方遠當康熙後期任饒陽(河北省)知縣,與隱作張姓的明崇禎第四子朱慈煥相交,事發牽連發配關東。此傳應為發配後憑所聞知追記者。先生於《朱三太子事述》文中說:“傳中節目,魏君(聲龢)自有條證詳後。今據魏君所未及證明而可以考得者,就本傳更為補證,可見其實為在事之人所作,非傳聞者所偽托也。”[83]傳的全文盡在《事述》文章中,不具錄。補證所得乃是,康熙四十七年所獲朱三太子,實為崇禎四子封為永王者。崇禎共有七子,四個相繼先死,自縊時隻太子和定、永二王三人在,太子由其外祖父周奎獻於清朝,將真當假殺掉,定、永二王一度隨從李自成出征吳三桂,敗後失散,朱慈煥流落各地,據其自供,年方十三歲,遇王姓作明朝官吏的留在家中,王死,他當過和尚。後又被曾仕明朝的胡姓教養並配以己女。以後便以教書為生。自供又稱:“我二哥哥早死了,我與三哥同歲雲雲。”民間反清起義多用“朱三太子”名號,實不能知三太子究竟為崇禎何子。先生在《後紀》中作長文析述,分為三篇:第一篇為《清世祖殺故明太子》,第二篇《清聖祖殺故明皇四子》,第三篇《清世宗封延恩侯為明後》。本文冠語中責斥清朝統治者說:“南明閏位,削翦淨盡,臥榻之下,不容酣睡,猶曰為統一區宇計耳。乃至烈皇遺胤,無一成一旅之抗力。南巡(指康熙)之日,謁陵奠酒,想望虞賓。海內業已向風,康熙尤稱有道。既得明裔,是宜有以處之,乃必孥戮其真者,而後塗飾其偽者,示天下以恩禮前朝之至意。為子孫萬世之計,果必如是之深且曲耶?……灶突山假息之恩,則為清室先人所獨受(指明賜予赫圖阿喇地)。……惟於待烈皇的裔則不然,且將祖宗徼惠於明之史實鉗製忌諱,顛倒耳目者二三百年,帝王之用機心刻深長久,為振古所未有。”[84]先生於明清關係,持論最允,舉此二文,以見一斑。而對問題發見之明敏,致力探索之勤久,足為治史楷模。
先生治史從事考證,多為對有關問題辨誤糾謬,以求明了史實真相,諸如萬斯同對建文出走,清太祖七大恨原文,乾隆香妃,海寧陳家等文都是。這正是治史者之應做工作。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禁網開放,奇談叢出,不予澄清,則雜言妄語,勢必愈傳愈烈,這和研究曆史的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是大相乖違的,必須予以駁正。先生治史的認真不苟的謹嚴態度,是極為可貴的。
先生生平於清史研究致力最深,其謂《清實錄》,應為編著清史之主要資料。唐、宋、元實錄已亡佚無存,雖有《明實錄》,亦多舛誤亂殘。惟《清實錄》完整保存,且並具漢、滿、蒙三種文字。然經先生在使用中發見,其大弊處在:“務使祖宗所為不可法之事,一一諱飾淨盡,不留痕跡於實錄中,而改實錄一事,遂為清世日用飲食之恒事。”[85]指出蔣良騏《東華錄》抄自實錄,止於雍正,其書係擇要而抄,以與王先謙詳抄實錄比看,發見“蔣錄雖簡,而出於王錄以外者甚多,且多為世人所必須知之事實,如順治間言官因論圈地、逃人等弊政而獲譴者,蔣有而王無;康熙間陸清獻(隴其)論捐納不可開而獲譴;李光地因奪情犯清議,禦史彭鵬兩疏痛糾之,使光地無以自立於天壤,蔣錄皆有之,而王錄無。……既而翻檢故宮定本實錄,則皆與王錄同”。[86]“故謂《清實錄》為長在推敲之中,欲改即改”。[87]先生曾建議故宮,將紅綾本與小黃綾本,即講筵常用者,互校一下,或可得見真相,但至今尚未能著手去做。
先生很重視工具書,1932年初到北京大學任教得見《清史稿》,即開始編輯《清史傳目通檢》,在敘言中說:“今年始得讀《清史稿》,偶翻列傳,竟無朱竹君(筠)、杭堇甫(世駿)、翁覃溪(方綱)諸傳,檢清國史傳則有之。”於是編輯通檢,意在使對讀二書,明其“互有去取之故與互有詳略之不同”。[88]提供治清史者研究異同之助。並將坊間所刻《滿漢名臣傳》、東方學會《國史列傳》、中華書局《清史列傳》收入。同年燕京大學更擴大將有關清人傳記編為《三十三種清代傳記綜合引得》,但先生尚不知曉。先生撰有《清國史館列傳統編序》一文,對館傳、史稿二書有所比議,舉出洪承疇、吳三桂二人,《清史稿·洪承疇傳》記承疇降清經過,“崇德七年二月壬戌,上(皇太極)命殺(邱)民仰、(曹)變蛟、(王)廷臣,而送承疇盛京。(中記承疇先拒降,後請降,為之置酒陳百戲雲雲,從略)居月餘,都察院參政張存仁上言:‘承疇歡然幸生,宜令剃發備任使。’五月,上禦崇政殿召承疇及諸降將祖大壽入見。”以此與《清國史貳臣傳·洪承疇傳》比看,其所記為“本朝崇德七年四月,都察院參政張存仁上奏:‘臣觀洪承疇欣欣自得,僥幸再生……宜令剃發,酌加任用。’五月,召見崇政殿”。證之《實錄》,皇太極於三月癸酉(初四)命豪格將洪承疇送入盛京。四月庚子朔,張存仁奏:“宜令其剃發,在宮任使”雲雲。先生指出:“《史稿》於送承疇盛京之日,移前十一日,乃太宗在葉赫聞鬆山已下,啟行還宮之日,非諭送承疇之日,自此至張存仁奏請令洪承疇剃發之日,可合月餘之期,其後五月召見等語,皆與清國史不悖。而三月初四日命豪格送承疇入盛京,途中當需時間。四月初一日張存仁奏有‘縱之何能,禁之何用’語,是尚在拘錮中,其間斷無居月餘之隙,何得謂月餘以前,已叩頭請降,置酒陳百戲以相悅?此明是既用國史本傳,又夾入傳聞之委巷語,而不顧其前後自相矛盾也。此用舊傳勘史稿,而後可得事實之真相者也。”[89]
《清國史逆臣傳·吳三桂傳》記康熙二年剿隴納山蠻,三年剿水西、烏撒,設府,改比喇為平遠、大方為大定、水西為黔西、烏撒為威寧。而《清史稿·吳三桂傳》則以平遠為隴納所改設,“豈非奇談”?“隴納與水西、烏撒本屆兩事,豈可並合為一。”[90]先生意在於使用官書,必當對讀各傳,可以發見其缺失錯誤。
吾師孟森先生一生治史成就,所涉及尚有漢唐宋元各斷代論著,以非專詣,不為舉述。淺學如我,實不能識解什一,茲謹述其於明清史研究大略如此。
(原載《清史論叢》第6輯,中華書局,1985年)
[1] 《明成祖實錄》卷九十,永樂十一年十月甲戌。
[2] 《明宣宗實錄》卷九十九,宣德八年二月戊戌。
[3] 孟森:《滿洲開國史講義》第二講《女真總說》。
[4] 《朝鮮李朝太宗實錄》卷十,太宗乙酉五年九月己酉。
[5] 《清太祖武皇帝弩兒哈奇實錄》卷一。
[6] 孟森:《滿洲開國史講義》第二講第一節《野人女真》。
[7] 同上書,第二講第二節《海西女真》。
[8] 同上書,第二講第三節《建州女真》。
[9] 同上。
[10] 同上書,第三講第一節《建州衛》。
[11] 孟森:《滿洲開國史講義》第三講第一節《建州衛》。
[12] 《清太祖武皇帝弩兒哈奇實錄》卷一。
[13] 孟森:《明清史講義》上冊,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33、34頁。
[14] 同上書,第35頁。
[15] 同上書,第70頁。
[16] 同上書,第163頁。
[17] 同上。
[18] 孟森:《明清史講義》上冊,第40頁。
[19] 同上書,第101頁。
[20] 同上書,第117頁。
[21] 同上書,第121頁。
[22] 同上書,第155頁。
[23] 同上書,第190頁。
[24] 同上書,第201頁。
[25] 孟森:《明清史講義》上冊,第206頁。
[26] 同上書,第246頁。
[27] 同上書,第283頁
[28] 同上書,第293頁。
[29] 同上書,第283頁。
[30] 同上書,第338頁。
[31] 孟森:《明清史講義》下冊,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412頁。
[32] 孟森:《明清史講義》下冊,第418,419頁。
[33] 同上書,第421頁。
[34] 同上書,第429頁。
[35] 同上書,第434頁。
[36] 孟森:《明清史講義》下冊,第425頁。
[37] 同上書,第427頁。
[38] 同上書,第449頁。
[39] 同上書,第554—556頁。
[40] 孟森:《明清史論著集刊》下冊,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420頁。
[41] 同上書,第417頁。
[42] 同上書,第422頁。
[43] 同上書,第576—577頁。
[44] 孟森:《明清史論著集刊》下冊,第581頁。
[45] 同上書,第583頁。
[46] 同上書,第589頁。
[47] 同上書,第583頁。
[48] 同上書,第593頁。
[49] 孟森:《董小宛考》,《心史叢刊》三集,第8頁。
[50] 孟森:《董小宛考》,《心史叢刊》三集,第10頁。
[51] 同上書,第11頁。
[52] 同上書,第21頁。
[53] 同上書,第23頁。
[54] 孟森:《橫波夫人考》,《心史叢刊》二集,第27頁。
[55] 同上書,第37頁。
[56] 孟森:《橫波夫人考》,《心史叢刊》二集。
[57] 孟森:《橫波夫人考》,《心史叢刊》二集,第40頁。
[58] 同上書,第27—28頁。
[59] 同上書,第49頁。
[60] 同上書,第50頁。
[61] 《清世祖實錄》卷一百二,順治十三年六月癸卯。王氏《東華錄》同。
[62] 同上。
[63] 孟森:《明清史論著集刊》下冊,第461頁。
[64] 孟森:《香妃考實》,載《北京大學國學季刊》第6卷第3號,第1頁。
[65] 同上書,第3頁。
[66] 同上書,第5頁。
[67] 孟森:《心史叢刊》三集,第52頁,《丁香花》。
[68] 同上。
[69] 同上。
[70] 同上書,第56—57頁。
[71] 同上書,第52頁。
[72] 同上書,第52—53頁,《丁香花》。
[73] 同上書,第53頁。
[74] 孟森:《史與史料》,載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編《文獻特刊》1936年印,第7頁。
[75] 孟森:《史與史料》,載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編《文獻特刊》1936年印,第5頁。
[76] 同上。
[77] 同上書,第6—7頁。
[78] 同上書,第5—6頁。
[79] 同上書,第6頁。
[80] 同上。
[81] 同上。
[82] 孟森:《(清史稿)應否禁錮之商榷》,載《北京大學國學季刊》第3卷,第4號。
[83] 孟森:《朱三太子事述》,《心史史料》第一冊,上海時事新報館1914年版。
[84] 孟森:《明烈皇殉國後紀》,《明清史論著集刊》上冊,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8頁。
[85] 孟森:《讀〈清實錄〉商榷》,《明清史論著集刊》下冊,第619頁。
[86] 同上書,第620頁。
[87] 同上書,第621頁。
[88] 孟森:《清史傳目通檢》,載《北平圖書館館刊》,第6卷第2號。
[89] 孟森:《清國史館列傳統編序》,《明清史論著集刊》下冊,第626—627頁。
[90] 同上書,第627—6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