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總,您要移植的花已經完成。”
一個園丁打扮的男人此時正垂著手,恭恭敬敬的對著麵前的厲淩揚說道。
厲淩揚點了點頭,麵上不見絲毫多餘的情緒,李管家立刻上前來帶他去結算工錢,那個園丁也十分配合的跟著離開,隻是離開前,他心裏也是忍不住腹誹,以前似乎沒有聽說厲總喜歡這種花啊?
為什麼他會突然想到在厲家別墅,圍滿深紅色的薔薇……
腳步聲漸漸趨於平靜,厲淩揚站在原地一動不動的聽著那兩個人的身影徹底消失在花園,這才慢慢抬起腳,一步一步的朝著那片深紅色的薔薇走去。
熱烈,奔放,帶刺。
這些詞除了用在這些花上,似乎還能輕而易舉的用在那個女人身上。
厲淩揚定定的看著那片花,接著緩緩伸出手,輕輕撫上嬌嫩的花瓣,隨後竟是猛地一用力將它折了下來,忽略了上麵的尖刺也因此深深的刺入了他的皮肉,漫出殷紅的血液。
強取豪奪,這是他在出人頭地以來所做的最得心應手的事。
但在遇到顧友仁創辦娛帝之前,他還是個毛頭小子,整天給人跑活,跟一幫夜總會的女人廝混,仿佛借此,就能讓他以為,自己其實並不是個無人問津的窮小子。
父母在他十歲的時候去世,當時的厲俊揚隻有六歲,他一個人拉扯他長大,靠著那些有的沒的的親戚接濟,再稍大一點,他就去餐館跟人家當童工,做什麼都好,隻要有錢掙,他都無所謂,哪怕是像狗一樣搖尾乞憐,他也能做,隻要可以活下去。
在他創辦娛帝之前,沒有女人看得起他,就算他長了一副在女人眼裏英俊的臉,但他的身份,他的收入足矣成為他們的笑柄,在很長一段時間裏總是不能避免成為別人口中的鴨子、小白臉。
這就是他二十五歲前的人生,直到二十五歲那天晚上,他在高級會所打工的時候遇到了一身高檔西服的顧友仁,就此,改變了他接下來的所有人生軌跡。
為了他的弟弟,他願意照著顧友仁的話去做,隻要有錢賺,隻要能讓他能在S市這片寸土寸金的土地上分得一杯羹,他什麼苦都能受,什麼苦都能吃,所以這就是他一度看不起顧友臣的原因,他所經曆的現實要遠比他這個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大少爺殘酷的多,他又憑什麼以一副上位者的姿態厭惡他?
在他的娛帝漸漸步入正軌的時候,他就遇見了莫薇。
那個女孩總是給他一股熟悉的感覺,雖然他說不清這是哪裏來的熟悉,但正因為這股熟悉感,讓他選擇了她,這個初看起來一股風塵氣,遠沒有那些女孩清純的莫薇。
但讓厲淩揚真正驚訝的是,她居然還是個處女。
自從那次以後,他對她就越發好了,清純的女孩被他親手毀去,他多少會有點不忍心,所以莫薇便順理成章的成為了他的女人,對她遠比要對當初的孟菲萱要好,而且更讓他感到不可置信的是,他漸漸發現除了她之外,他無法再習慣任何一個女人。
他喜歡她在某一個午後在他麵前毫無顧忌的塗著指甲油的樣子,身子蜷縮在椅子上,整個人小巧如同一隻貓,慵懶而又讓人頗想逗弄。
他也喜歡她一見到他就開始傻笑的樣子,盡管那笑齜牙咧嘴的,不太好看,但他卻總是看不夠。
厲淩揚自從包養女人後,他從不會將那些女人帶回家,而是安置在外麵的一處別墅裏,因為她們沒有一個是這裏的女主人。
但是麵對莫薇,他卻破例了,或許,她能給他一種久違的……家的感覺。
她是個溫暖的女孩,雖然在外人看來她是個又愛吃醋又小氣的小女人,但隻有他知道,她的身體很溫暖,她說的話也很溫暖,她會在他被顧友仁逼得幾乎要發瘋的時候痛罵他,罵出了他這麼多年都不敢宣之於口的話,這一點,就連孟菲萱也不敢做。
說她有恃無恐也好,初生牛犢不怕虎也好,他都不在乎,隻是當時,這是她讓他如此放不開的原因。
一到節假日,她似乎就會變得很閑,別的明星忙著維護粉絲,提升熱度,而她就像一隻小蜜蜂一樣圍繞在他的周圍,對他傻笑,為他及時遞上一杯水,在他長時間坐在電腦桌前從而使肩膀變得僵硬的時候輕輕給他捶背,輕聲問他累不累。
同樣的事情,孟菲萱也做過,甚至做得比她更好,但不知為何,莫薇就是能給他一種用心的感覺,或者說,她在做這些的時候,能讓厲淩揚感受到,她對他……似乎不僅僅是利用與討好。
他總覺得他和她在很久以前見過,但他具體忘了是哪,或許,她見過他曾經狼狽無比的模樣,所以才會對如今的他平等以待。
“厲總,人家爹媽都不知道跑哪逍遙快活去了,難得一次大過年的,您就行行好,收留收留我唄。”
每當她說起這件事,他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是怎樣的,也許,那神態也絕不會是厭惡,否則她不會這麼不厭其煩的向自己提起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