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型·玩(2)(2 / 3)

夢公子:“流氓加騙子。”

我對中國的時尚媒體太偏見太偏激,我承認,這很不好,但就算我改正了,我的態度改變也不能帶來媒體的改變,要想讓我改變,那得先改變媒體。可是媒體沒必要讓我高興,所以,目前的情況隻能是媒體繼續自欺欺人,我繼續偏見與偏激。

這種偏見發展到很抓狂時就變成了暴力,十一黃金周某天,躺在沙發上翻上海某本很權威很厚重的時尚雜誌,那雜誌拿在手上太重了,也許將它的廣告頁去掉會輕鬆些。於是,找來美工刀開始裁廣告頁,一麵是廣告一麵是文字的不能裁,要裁隻能裁兩麵是廣告的頁碼。第一遍裁下來,搞掉了79張,也就是158頁,某美女在旁邊覺得稀奇,也來學習學習這種施暴,她從頭再翻,又找出12張24頁被我漏掉的。加起來搞掉182頁之後。拿在手上感覺輕便了許多。那些隻是單麵有廣告而不能撕下來的還有多少頁呢?再數一下,整整100頁。此外,很明顯的廣告軟文我並未計入廣告,後麵以資訊的名義出現的分類廣告我也未計入廣告。扣除掉所有的廣告頁之後,該雜誌拿在手上,輕爽多了。

“遲管現在有了互聯網,有了衛星電視,但是顧客仍然會喜歡光鮮的書頁,仍然喜歡時尚雜誌上的廣告。”馬克·唐蓋特在《時尚品牌傳奇》一書中這樣寫道。我尊敬他的這本著作,但我不同意他的這個廣告觀點,真有人喜歡時尚雜誌上的廣告?受虐狂也許會,常人應該不會。

我並不反對廣告,我隻是反對時尚雜誌的廣告頁超過正文頁,花二十塊錢買一堆廣告回來,這算什麼?流氓還是騙子?我不反對廣告,是說如果時尚雜誌肯將廣告單獨擰出來做成一冊附在雜誌後麵,我肯定能接受,手上沒多大力量的女士們肯定更能接受。

這算是我對中國時尚雜誌的第一點不滿。

還有不滿嗎?還有!時尚雜誌太貴,《VOGUE》也罷、《ELLE》也罷,最近新創刊的中文版《GQ》也罷,最低價一冊要20元。而英文版的,不到4美元也就一個麵包的價格,定價定得較好的,如《外灘畫報》,3元,也是一個麵包的價。時尚雜誌在中國的價位相比它們的英文版,翻了四五倍。

還有不滿嗎?還有。西方的時尚雜誌推出種種時裝品牌、生活方式,馬修·威廉姆斯等品牌就是時尚雜誌推出來的。中國的時尚雜誌滿天飛,推出了誰?沒有!提倡了哪種生活方式?沒有!它們將時尚理解成美容與衣服。時尚當然包括這些東西,但它首先是動詞,然後才是名詞,沒有創意、沒有文化底蘊,沒有修養,哪來的時尚?時尚不是賣衣服更不是那些標了價位的軟廣告圖片,麻煩各位時尚主編搞清楚了:它是藝術加產業。某滿大街打廣告的中文版創刊號時尚雜誌言必稱紳士,但它推出的紳士是些什麼人?影視大享、與利益集團勾結的歌功頌德的導演、當紅演員,就這三種人,估計國人不會承認這些人就是中國紳士吧,更不要說西方人了?身上的名牌西服也包不住他們的粗俗,哪些他們錢再多。

品位、時尚、責任、文化,這些都沒有搞清楚,中國的時尚雜誌就四處拉廣告圈錢,於是拿在我們手中的,那是“沉澱澱的”銅版紙印刷品,是在廣告堆裏找小文章。時尚雜誌是時尚行業中重要的一環,但這一環在中國做得遠遠不夠好。

當然,它們可以繼續它們的忽悠方式(美其名曰風格),我也可以繼續我的偏激:每期買它們,邊翻邊罵:流氓加騙子!

3P時代

什麼是3P?“百度一下,找到相關網頁約4,550篇,用時0.032秒。”看來無知者不僅僅我一個人。百度之後我得到的解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