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再談“女性主義”(1 / 3)

——從讀者對《投海記》的反應看大眾對女性主義的誤解

緣起

本來是為了回複的是有一位匿名讀者的評論,如下:“一口氣讀完了,有種很奇怪的感覺。雖然說略帶女權主義的立意很好,但此文的三個女主人公既在武功上沒有傑出的造詣,又在智謀上有所欠缺,個中的經曆命運也是被男人統治的江湖推著走。我以為女權主義不僅僅說女子當有女子也如男的豪情與觀念,更重要的是女子也可以如男子般優秀,在武功和智謀上有所成就,甚至超過男子。而這篇文章看下來,我依然覺得如南宮勤之輩男子才真正卓爾超群。”

最近又頻頻遇到許多讀者指我寫“女權主義小說”。感覺有必要澄清一下,我素來沒有寫過所謂“女權主義小說”。特發此文,以為表白。

正題

《投海記》一直以來是一部引起爭議的作品,喜歡的讀者就說“巾幗不讓須眉”之類的話,不喜歡的讀者常常指摘三個女主角既沒武功又沒智謀,談什麼“女權”,倒不如南宮勤來得英雄。我作為作者,很高興看到大家有不同的反應,不過,無論是喜歡的,還是不喜歡的,都完全誤解了這部小說的主題——這可以說的我這個作者的失敗吧。大家踩我的小說不要緊,不過,如果因此對“女性主義”產生了誤解,那我的罪過可就大了。於是覺得有必要作文來解釋一下。

首先,這部小說的主題是“女性主義”,而不是“女權主義”。

“女性主義”是指的一個哲學理論,或者一係列的“思潮”,針對曆史上與當今社會許多基於性別的歧視進行了反思。

而“女權主義”或者不如說“女權主義運動”——其實英文中並沒有這個詞——是一個政治運動。可以說是大批“第一代”(First

Wave)女性主義者所做的一項工作(從十九世紀到二十世紀初)。這批先驅者集中批判的是社會規則上的不平等(de

jure

inequality

or social

mandated

inequalities)——比如方才說的選舉權,財產繼承權,等等。所以硬要套上一個英文詞,則是Women’s

suffrage

movement。需要指出的是,Suffrage是從拉丁文的suffragium來的,本意就是vote,即選舉。爭取選舉權的運動都是suffrage

movement,並不局限於婦女。曆史上有許多人都被剝奪了選舉權,比如奴隸等,需要通過長期艱苦的運動來爭取這項權力。而有的社會中,雖然給了一部分人選舉權,但因為其政治體係使得這部分的選票具有較小的影響力,也需要經過平權運動來進行改革。這裏不贅述。

“第二代”(Second

Wave)女性主義者的最活躍時期是上世紀六十到八十年代。這批人的工作住要是喚起婦女自身的覺醒——認識她們自己的生活,理解社會上除了政治體製之外的其他一些根深蒂固對婦女進行歧視和壓迫的東西。這時期主要的成就有:美國1964年的立法,嚴禁雇主對員工進行性別、種族、宗教和出生地的歧視;1972年美國教育法修改案,嚴禁學校進行性別歧視;引起社會各界對家庭暴力問題的關注,對□□問題的關注,爭取生育權(包括避孕措施和墮胎權),無過失離婚權,等。

在前兩代先驅者為婦女爭取到大部分基本權利的基礎上,“第三代”(Third

Wave)女性主義者進入曆史舞台——如果說前兩批女性主義者大部分是女人,且大部分是中產階級白人婦女,那麼第三批女性主義著則有不同的性別,不同的性取向,不同的種族,不同的階級。他們關注的問題也多樣化。有的依然在為生育權問題鬥爭,有的則關心一些詞語的使用,有的關注國際婦女權利。不過,正因他們不像其前輩有明顯的目標,所以也遭到了很多學術上的挑戰。現在他們還活躍,估計要到“第四代”出場,才好對第三代有一個全麵的評價。

以上是就曆史階段來分的,如果就“學派”來劃分,則女性主義又可以分為自由女性主義(Liberal

Feminism),激進女性主義(Rad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