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2 / 2)

第二,召開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不同於一般的工作會、總結會,應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增強黨性鍛煉為重點,按照“三嚴”、“四自”要求,圍繞學習、思想、作風、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等方麵的問題彙報思想狀況,進行對照檢查,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不能回避矛盾,脫離實際空泛議論。防止隻談工作不談思想、隻講成績不講問題,或就事論事,敷衍了事的做法。領導班子成員都要認真檢查自己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群眾提出的意見,正確的要誠懇接受並切實改正;不符合事實或不完全符合事實的,要實事求是地作出說明。相互批評既要堅持原則,又要從團結願望出發,采取與人為善的態度,不亂扣帽子,不無限上綱。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交心談心,經過交換意見,溝通思想,消除隔閡和誤會。通過批評和自我批評,化解矛盾,增進團結。對有違紀問題又不在民主生活會上自查自糾的班子成員,必須嚴肅紀律,從重處分;對雖有違紀問題但能自覺檢查,主動糾正錯誤的,可以不予處分或從輕處分。不能出席會議的同誌,其發言提綱可由有關同誌在會上代為宣讀,會後要及時向本人轉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意見。

第三,黨委(工委、黨組)書記要發揮好“第一責任人”的作用。黨委(工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開好民主生活會的責任,要高度重視會前準備工作,把握開好民主生活會的時機。在民主生活會上要帶頭進行自我剖析,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以自己的模範作用帶動其他同誌,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會議結束時,主要負責同誌要對民主生活會的情況作出總結,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措施。

第四,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製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是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的重要環節。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會上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要認真研究,製定相應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確具體,責任到人,狠抓落實。每次民主生活會都要檢查上次民主生活會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問題解決得不好或沒有解決的,要分清責任,提出批評,限期改正。

第五,加強對民主生活會的指導。按照一級抓一級的原則,建立健全上級黨委(黨組)成員指導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製度。省(部)、地(廳)黨委(黨組)成員每年要參加兩個以上的下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中紀委、中組部領導同誌每年至少要參加一個省部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省(區、市)紀委、組織部的領導同誌每年至少要參加一個地市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對問題較多、群眾意見大的領導班子,在召開民主生活會時,上級黨組織尤其要加強指導。上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指導民主生活會的同誌,可以提前介入。黨委組織部派往參加會議的同誌,會後要及時報告情況,對那些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會,可提出責令重開的建議,經批準後執行。

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管理、指導,以黨委組織部門為主,紀檢機關和有關工委要履行好各自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