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黨小組的地位和建立(1 / 3)

黨小組是在黨支部直接領導下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的一種組織形式,是保證黨支部各項工作任務完成的重要環節。黨小組作為黨支部的組成部分,在黨的建設和黨的組織體係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發揮著直接聯係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落實黨的決議和任務中的宣傳組織作用、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中的教育管理作用,以及在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的協調服務作用。

(一)黨小組的性質和地位

1.黨小組的性質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組織基礎。但黨小組不是黨的一級組織,而是在黨支部直接領導下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的一種組織形式,是黨的支部委員會的組成部分。

按照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的組織係統為三級建製,即在中國共產黨的整個組織係統中,劃分為三級組織:黨的中央組織、黨的地方組織和黨的基層組織。根據黨的十七大通過的新黨章第二十九條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從黨章的這些明確規定中可以看出,黨小組不是黨一級組織。它是黨支部根據工作需要和便於活動而作的內部劃分,是黨支部的組成部分,隸屬所在黨支部,直接接受黨支部的領導。黨支部工作的任務、內容,決定、製約著黨小組工作的任務、內容和具體實施。

在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內劃分出若幹黨小組,主要是因為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支部的活動和黨員管理難度較大,如果黨員的住地、工作場所再比較分散,經常以黨支部為單位開展活動就有困難。黨支部下麵劃分若幹小組,就便於把分散的黨員組織起來;有些黨支部不便集中組織的活動,可以通過黨小組去組織實施;支部的決議和任務,有些也可通過黨小組去傳達、貫徹、落實。劃分黨小組有利於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保證黨支部各項任務的完成。

2.黨小組的地位

黨小組作為黨支部的組成部分,是保證黨支部各項工作任務完成的重要環節。這裏所說的重要環節,不是說黨的支部與黨員之間隔著黨小組這一層組織,把支部的工作都推到黨小組去組織實施,而是指黨支部的決議、任務和具體工作傳達落實到黨員中去以後,黨小組作為一個戰鬥集體要進一步通過各種活動,調動黨員的積極性,保證黨支部決議、任務和具體工作的貫徹實施。

黨小組不是黨的一級組織,而是黨支部的組成部分,這就決定了黨小組的工作隸屬於黨的支部工作。因此,黨小組必須自覺地接受黨支部書記的直接領導,協助所在黨支部加強黨的建設,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隻有這樣,才能使黨小組的作用得以充分發揮。黨小組不具有決策的權力,它的活動完全受黨支部的領導和支配,根據黨支部的布置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有的黨支部把下屬黨小組視為一級組織,把一些應該由黨支部集中組織的工作分散到黨小組去做,甚至在吸收黨員時用黨小組會來代替支部大會,這是不符合黨章規定的,是對黨小組的性質缺乏正確認識的表現。

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是提高黨的戰鬥力的重要保證。黨小組作為黨支部的組成部分,雖然不是黨的一級組織,但重視和發揮黨小組的作用,對於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和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都有著直接的影響。充分發揮黨小組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中的作用,對於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社會基層組織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都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曆史意義。

黨小組作為黨支部的組成部分,在黨的建設和黨的組織體係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我們黨的曆史上,一直十分重視黨小組的建立和建設,強調和注重發揮黨小組在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中的作用。建黨初期,我們黨是把黨小組作為黨的基層組織提出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的章程明確規定:“各農村、各工廠、各鐵路、各礦山、各兵營、各學校等機關及附近,凡有黨員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組,每組公推一人為組長,隸屬地方支部”。“各小組組織,為本黨組織係統,訓練黨員及黨員活動之基本單位,凡黨員皆必須加入”。由此可見,在我們黨的創立初期,黨小組是作為黨的基層組織提出的,黨小組在黨的建設和黨的組織體係中都占有突出重要的地位。這種建製在黨的創建初期是有利於黨的組織建設的。然而,隨著黨的組織建設的發展,特別是黨員隊伍的不斷壯大,迫切要求在基層組織中建立和形成強有力的組織係統和領導機構,以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在這種情況下,黨小組的建製形式已經很難適應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需要。根據這種狀況和形勢發展的需要,黨的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中規定,在基層黨組織中建立黨支部,“每支部公推書記一人或推三人組成幹事會”,以加強黨對基層工作的領導。與此同時,章程也對黨小組的建立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支部人數過多時,得斟酌情形分為若幹小組,每組設組長一人,由支部幹事會指定之”。從這時候開始,黨小組就成為黨支部的組成部分,不再作為黨的一級組織。在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和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中都規定,黨的支部下麵,可能劃分小組,這些規定進一步強調了黨小組的性質和地位。

由於黨小組是在黨支部領導下,負責對黨員的管理和組織工作。因此,黨小組是把黨員組織起來的重要基礎。劉少奇同誌在

黨小組作為黨支部的組成部分,在黨的建設和黨的組織體係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我們黨的曆史上,一直十分重視黨小組的建立和建設,強調和注重發揮黨小組在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中的作用。建黨初期,我們黨是把黨小組作為黨的基層組織提出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的章程明確規定:“各農村、各工廠、各鐵路、各礦山、各兵營、各學校等機關及附近,凡有黨員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組,每組公推一人為組長,隸屬地方支部”。“各小組組織,為本黨組織係統,訓練黨員及黨員活動之基本單位,凡黨員皆必須加入”。由此可見,在我們黨的創立初期,黨小組是作為黨的基層組織提出的,黨小組在黨的建設和黨的組織體係中都占有突出重要的地位。這種建製在黨的創建初期是有利於黨的組織建設的。然而,隨著黨的組織建設的發展,特別是黨員隊伍的不斷壯大,迫切要求在基層組織中建立和形成強有力的組織係統和領導機構,以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在這種情況下,黨小組的建製形式已經很難適應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需要。根據這種狀況和形勢發展的需要,黨的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中規定,在基層黨組織中建立黨支部,“每支部公推書記一人或推三人組成幹事會”,以加強黨對基層工作的領導。與此同時,章程也對黨小組的建立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支部人數過多時,得斟酌情形分為若幹小組,每組設組長一人,由支部幹事會指定之”。從這時候開始,黨小組就成為黨支部的組成部分,不再作為黨的一級組織。在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和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中都規定,黨的支部下麵,可能劃分小組,這些規定進一步強調了黨小組的性質和地位。

由於黨小組是在黨支部領導下,負責對黨員的管理和組織工作。因此,黨小組是把黨員組織起來的重要基礎。劉少奇同誌在《論黨》一文中指出:“在一個工廠或農村中,僅有三個黨員在一起,這還不是黨的組織,還必須按民主集中製組織起來。在通常的情況下,這三個黨員中必須有一個組長,其餘兩個是組員,即在各種活動中有一個是領導者,兩個被領導者,才能成為黨的組織”。一般地說,黨支部作為黨的最基層組織,是把廣大黨員組織起來的基礎,但是,在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特別是黨員的居住地點和工作地比較分散,不便於集中組織黨內活動的黨支部,則需要黨小組把黨員組織起來。這樣,通過加強黨小組的工作,就可能把分散的黨員組織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個有統一意誌、統一行動的堅強的戰鬥整體。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黨小組也是把黨員組織起來的重要基礎,對於形成和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和意義。

黨小組作為黨支部的組成部分,是保證黨支部的各項工作任務得以勝利完成的重要環節。這裏所指的重要環節,並不是說黨小組是黨支部與黨員之間隔著的一層組織,支部的工作都要推給黨小組去具體地組織實施,而指黨支部的決議、任務和具體工作目標直接傳達到黨員中去之後,黨小組作為一個戰鬥集體,要進一步通過各種活動,調動黨員的積極性,來保證黨支部的決議、任務和具體工作目標的貫徹實施。尤其是對於一些由於各種條件、環境的限製黨支部不便組織的黨內活動,可通過黨小組去組織實施。在黨員工作環境比較分散的黨支部中,支部的決議也可以由黨小組去傳達落實和組織實施。因此,隻有使黨小組真正成為黨的支部工作的重要環節,才能使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得到更好的發揮。

黨小組與行政班組、村民小組不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黨小組與行政班組、村民小組分別受所在支部和行政組織直接領導。黨小組長和黨員應積極協助行政班組和村民小組的負責人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團結所在行政班組和村民小組的群眾一同出色地完成各項任務。在一個行政單位內,除建立黨小組外,一般也都分別建立工會小組和團小組。因為黨小組不是黨的一級組織,因此,黨小組同本單位的工會小組、團小組也不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而是在黨支部統一領導下,從不同方麵進行工作的相互配合的關係。黨小組、工會小組、團小組雖然分別受所在單位黨組織、工會組織、團組織領導,但是,黨小組應在支部統一布置下,通過積極工作,影響、帶動和支持工會小組、團小組的工作。

(二)黨小組的作用、任務和具體工作

黨小組作為黨支部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存在和發展,對於加強黨支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對於黨支部提出的各項工作任務的有效落實和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對於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發揮,對於影響和帶領廣大群眾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1.黨小組的重要作用

黨小組直接聯係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密切聯係群眾,在群眾中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決議,調動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熱情,這是基層黨支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黨支部要做好這項工作,必須充分發揮黨小組直接聯係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黨小組是黨在社會基層單位,如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中建立的黨員結合體,它直接植根於人民群眾之中,同廣大人民群眾有著最廣泛、最直接、最密切的關係。通過黨小組的有效工作,有助於把黨支部的決議和任務傳達貫徹到群眾中去,化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動,並組織群眾為實現黨支部的決議和任務而努力奮鬥。黨小組在溝通黨支部與廣大群眾聯係中的橋梁、紐帶作用還表現在:因為黨小組直接置身於群眾之中,因此,一方麵,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通過黨小組的宣傳、組織工作,傳達貫徹到廣大黨員群眾中去,並通過黨員群眾的具體實踐才能得到落實;另一方麵,便於經常了解黨員、群眾的情緒,把握他們的願望和要求,特別是熟知他們對黨的建設情況的評價和對黨支部班子的意見。黨小組及時把這些情況反映給黨支部班子,使黨支部能夠及時地、經常地了解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並根據群眾正確的意見和要求,製定出正確的決策。另外,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隻有靠黨員的積極工作,才能落到實處。而黨員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先鋒模範作用的發揮,都要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通過發揮黨小組的作用來實現。沒有黨小組的工作,黨支部就無法把黨員組織成為戰鬥集體,黨支部的領導作用也就不能發揮出最佳效果。由此可見,通過黨小組的有效工作,就能推動和促進黨支部與群眾的聯係和接觸,使黨群關係密切,黨的群眾路線也就能更好地堅持、貫徹和落實。

黨小組在落實黨的決議、任務中的宣傳和組織作用。黨支部的決議,有的可直接貫徹到黨員中去,有的可通過黨小組去貫徹落實;黨支部的任務,有的可直接布置給黨員,有的可通過黨小組布置。但是,不論是直接還是間接,都不忽視黨小組的宣傳、組織作用。黨支部應加強對黨小組的領導,依靠黨小組開展各項工作。比如黨支部製訂工作計劃、進行工作總結、改選支部委員會、評選優秀黨員、發展積極分子入黨、處分犯錯誤黨員等,一般都要先經過黨小組認真醞釀、充分討論、提出意見,供黨支部參考。特別是黨支部的一些具體而又分散的黨內活動,如黨員聯係戶活動、黨群共同致富小組活動、黨員責任區活動、黨員立功競賽活動、黨員目標管理活動等等,更離不開黨小組的具體組織和落實工作。

黨小組在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中的教育管理作用。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這是黨的先進性的客觀要求,尤其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更顯重要。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包括如下方麵:帶頭作用,即黨員要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成為群眾的表率和核心;橋梁作用,即黨員要及時地把黨的決議向群眾宣傳,並把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向黨組織反映。而黨小組作為黨支部的組成部分,作為一個戰鬥集體,在指導每個黨員自覺地加強黨性修養,不斷提高自己素質方麵起著重要的作用,這對於推動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的發揮具有重要的意義。因為黨小組的經常性工作就是在黨支部的統一領導下,協助黨支部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通過定期召開黨小組會和組織生活會等形式,組織、指導、監督黨員經常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經常比照先進認真的反省、檢查自己,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斷地克服缺點和不足,提高黨員思想政治素質,增強黨員工作能力,使黨員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