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五十兩銀子
從前有位孝子田春生,忠誠老實,對母親十分孝敬。一天,春生進城賣柴,在一處茅廁裏拾到個白包袱,打開一看,裏麵有50兩白銀。他想失者一定焦急萬分,於是站在門外等待,時已過午,春生怕餓壞了老娘,便先趕回家伺候母親,並把拾到銀子的事向母親稟告。老人聽了連說:“孩子,莫記掛我的肚子,你還是先去等那失主吧,早點把銀子歸還人家,免得人家著急。”春生聽了老母的話,趕緊趕回茅廁。隻見一財主模樣的瘦老頭正領了一幫人在打撈東西,便問:“相公可否丟了銀子?”財主看了春生一眼,冷冷地回答道:“你怎麼知道?”春生笑道:“我在此拾到了個白包袱,可是相公的?”說著將白色包袱遞了過去。那財主打開一看,先是心裏一熱,然後馬上反咬一口說:“我50兩銀子,怎麼少了一小半?”不由分說,將春生拉去縣衙門。縣令是位清官,他聽罷各自訴說後想:田春生如是貪財之人,何不全部獨得?肯定財主之言有詐。於是驚堂木一拍,斷了此疑案。全城百姓聞之,無不拍手稱快。你能猜出清官是如何斷案的嗎?
8小偷與新娘
明代安吉州有個富戶,很講迷信,給兒子辦喜事,新房裏三天不熄燈燭。到了第三天,突然有個人從新房的床底下爬出來,竄出門去,剛跑到院子裏就被抓住送到官府。在公堂上,這人說自己是個醫生,新娘有婦科病,平日都是自己給她治療,她出嫁以前央求自己跟到婆家去以便時常換藥。今天換藥時發現病情變化,帶來的藥不頂用了,忙朝外跑,想去置辦些新藥。縣官當然不信,可問起新娘家中的情況來,此人一一對答如流,毫無差錯。縣官派人去問新娘,則說根本沒有此事。
第二天,兩個轎夫把一頂花轎抬上公堂,轎裏坐著個新娘子。縣官叫來那人,叫他和新娘對證,隻見他走到轎門口,朝新娘瞅了一眼,氣憤地喊道:“你再三要求我跟隨你治病,為什麼翻臉不認人!”縣官哈哈大笑,接著一聲斷喝:“把這撒謊的賊抓起來!”原來此人是個小偷,趁賀客盈門之際鑽到新房藏進床底,打算趁天黑以後偷東西,可是燈火通明不能下手,第三天餓得難受才往外跑。至於新娘家的情況,是他兩夜在床底下聽新婚夫婦的私房話聽到的。
縣官是怎樣識破了小偷的真麵目呢?
9板橋斷案
某地有位喪偶老者,續弦後為他又生一子。臨終時,老者寫下遺囑,關照家人在他死後才許拆封。待老人死後,其家人打開遺囑封鑒,可老者所寫文字卻不具標點符號,因此惹來一場爭執。老者前妻所生女兒已出嫁,女兒女婿認為父親的家產應歸他們,照他們的讀法是:70老翁產一子,人曰非是也。家產盡付與女婿,外人不得幹預。
後妻自然不服,遂帶著幼子狀告到典縣太爺鄭板橋那兒。鄭板橋在對當事人實情做了調查後,對孤兒寡母深表同情,遂用朱筆將遺囑圈點了幾下,當眾誦讀,老者的女兒女婿便再也無話可說。
你知道鄭板橋是怎樣點的標點嗎?
10智取供詞
某翁有兩子一女,二兒子不務正業,老翁告到官府。官府對他懲戒了之後,放出來,他仍惡習不改。某翁認了個貨郎做義子,貨郎與他的女兒漸漸存了私情,又被某翁無意撞上,某翁為了保全名聲,就把貨郎殺了,和大兒子悄悄地把他埋到了竹林中。
幾年後,二兒子欠了別人的錢,去私伐竹林,老翁追著打他,他在醉酒之中大叫著說:“你不要打我了,就像以前一樣,把我殺了埋到竹園裏吧!”鄰居的人聽見,就把他告到了官府。老翁拒不承認。
縣令想了一個很好的審訊辦法,最終使老翁、大兒子和女兒都說出了事情的真相。
你能想出一個好的審訊辦法來嗎?
11複狀辯誣
唐朝李靖做岐州(今陝西岐縣東北)刺史時,有人告發他想謀反,並列舉了大量罪證。唐高祖李淵接信後,立即派禦史大夫劉成去調查審理此案。劉成對李靖很了解,知道他為人忠貞不貳,沒有叛心,絕不會有謀反的事,情知是誣告,卻苦於一時想不出為李靖辯白的辦法。
劉成為此事很頭痛,思謀了很長時間。他想:揭發信如果屬於誣告,那李靖謀反的“罪證”就是編造的,編造的東西如果再複述一遍就有可能出現前後不合的情況。劉成想到這裏,忽然心中一亮:何不利用這一弱點抓住誣告者的把柄呢?遂設計讓告狀者再寫一份揭發信,如果前後不合,就可定他的誣告罪,從而也就為李靖昭雪幹淨了。劉成和手下密謀好,約告狀者一塊兒往岐州出發了。
途中,劉成突然裝出異常驚慌的樣子,聲稱揭發信給丟了。他一邊斥責,一邊用鞭子抽打隨從的文書仆吏。告狀者不知內情,忙向前詢問緣故。劉成裝出很懊喪的樣子,對他說:“他把你寫的狀子給丟了,我們倆辦此事,弄不好就有和李靖牽連的嫌疑,皇帝怎麼會饒恕我們?”那人一聽,也感到問題嚴重,問劉成怎麼辦才好。劉成沉思了一會兒,無可奈何地說:“現在隻有一個辦法,就是你再重寫一份狀子補上,別人也不會知道。”那人想了想,也隻有如此了,於是重寫了一份檢舉揭發李靖謀反的狀子。
結果這位誣告者沒有想到,自己竟然因為重寫一份狀子掉了腦袋。你知道為什麼嗎?
12從事對屍
在唐朝曾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有個商人從外麵做生意回家,發現自己的妻子被奸盜殺死,肢體都在,卻不見頭。他急忙告訴妻子娘家的人。娘家懷疑是商人所為,拉著他一同見官。在獄吏的嚴刑拷打下,他無法說清問題,又受不了拷打的痛苦,就被迫承認妻子是自己殺死的。這樣,案子就算認定了。
負責處理這個案子的人從事,對此案深表懷疑,不肯輕易作出最後判決,並對其上司說:“人死不可複生,萬一有冤枉追悔也來不及了。這個案子必請緩一緩,把案情徹底查清後再作處理。況且從情理上來講,做丈夫的沒有任何殺人動機,怎麼會忍心殺死自己的妻子呢?就是有什麼仇怨要害死她,也必定會想出個逃脫的計謀,或者推托病死,或者借口暴亡,而不會把屍體留著,把頭顱丟掉。這個道理是很清楚的。”上司覺得從事言之有理,就同意他進行複查。
於是,從事對最近死人及安葬情況進行了全麵的調查,對辦理喪事等有關差人一一盤問。其中一人說:“我在給一個富豪人家辦喪事,說是死了一個奶媽。抬棺材時覺得很輕,就像裏麵沒有裝死人一樣。那棺材就埋在附近。”從事立即派人把墳挖開,果然隻找到一個女人的頭。將這顆頭配上那具屍體,讓商人來驗認,他說:“這不是我的妻子。”於是就把那富豪捉來審問。原來是他殺死了一個奶媽,把奶媽的頭裝在棺材裏埋了,而把屍體冒充商人的妻子放在商人家中,卻將商人的妻子養在自己的私房裏。至此案情大白,富豪被判處死刑。
你知道這位從事是怎樣對案情進行詳細分析的嗎?
13死鬼報案
唐公曾經審理了一個殺人案。案子已經定結,一天晚上秉燭獨坐,忽然聽到有哭泣的聲音,讓婢女出去看,見是一個死鬼血淋淋地跪在台階下麵,說:殺我的是某某人,而縣官你誤判了某某人,此仇不雪,我死不瞑目!
唐公對鬼說:“知道了!”鬼才走了。第二天提訊,眾人所說的死者的穿著果然與他見到的一樣,於是更加堅信,竟然聽從了鬼的話,改判了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