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小天才愛玩的探案遊戲(一)(1 / 3)

一、 初級

1廚師緣何是無辜的

晉文公有一次吃烤肉,端上桌時,文公發現肉的外邊纏繞著頭發。文公大怒,於是喚來烤肉的廚子。

烤肉上麵有頭發,是對文公的大不敬。如果是廚子失職,他有可能被處死。

當廚子了解到被喚來的原因後,看到文公怒容滿麵的樣子,他心中已明白了幾分。

那麼,他要怎麼證明自己是冤枉的呢?

2王之渙審黃狗

唐代著名詩人王之渙,在文安縣做官時,受理過這樣一個案子。

三十多歲的民婦劉月娥哭訴:“公婆去世早,丈夫長年在外經商,家中隻有我和小姑相伴生活。昨晚,我去鄰家推碾,小姑在家縫補,我推碾回來剛進門,聽著小姑喊救命,我急忙向屋裏跑,在屋門口撞上個男人,廝打起來,抓了他幾下,但我不是他的對手,讓他跑掉了。進屋掌燈一看,小姑胸口紮著一把剪刀,已經斷氣。”王之渙問:“那人長的什麼樣子?”劉月娥說:“天很黑,沒看清模樣,隻知他身高力大,上身光著。”“當時你家院裏還有別人嗎?”王之渙又問。

“除了黃狗,家裏沒有喘氣的了。”劉月娥答道。

“你家養的狗?”“已經養三年了。”“那天晚上回家,你沒聽見狗叫嗎?”“沒有。”這天下午,縣衙差役在各鄉貼出告示,縣官明天要在城隍廟審黃狗。

第二天,好奇的人們蜂擁而來,將廟裏擠了個水泄不通。王之渙見人進得差不多了,喝令關上廟門,然後命差役先後把小孩、婦女、老頭轟出廟去。廟裏隻剩年輕力壯的小夥子。王之渙命令他們脫掉上衣,麵對著牆站好。然後逐一查看,發現一個人的脊背上有兩道紅印子,經訊問,是劉月娥的街坊李二狗,正是他行凶殺人。

王之渙這次破案與審狗有什麼關係呢?

3張飛審瓜

有個俊俏的小媳婦抱著孩子走娘家,路過財主的瓜地。財主的少爺看見了她,起了壞心,叫家丁趕快去摘三個大西瓜。

少爺攔住小媳婦,一口咬定她偷了三個大西瓜。小媳婦不承認。少爺指著西瓜說:“人證物證俱在,你要麼賠西瓜,要麼到我家當傭人。”小媳婦同他講理。少爺扯住她不放。

正要胡鬧,恰好張飛騎馬經過這裏。張飛命令士兵把他們一起帶回衙門親自審問。

少爺說他親眼看見她抱著西瓜走,家丁可以作證。

小媳婦把經過說了一遍,張飛心裏明白了。他看著西瓜,想出個主意。

張飛問少爺:“她是怎麼偷的,你能學著做個樣子嗎?”少爺傻了眼,隻好認罪。張飛打了他三十大板。你猜少爺怎麼會認罪的?

4搶孩子

宋朝初年,在河南的王莊,李家和劉家的媳婦在同一天都生了1個大胖小子,2個孩子長得有點兒像雙胞胎。可是李家的孩子不到一個月就夭折了,李家兩口子悄悄地把孩子埋在自家的後園子裏了,不讓左鄰右舍知道,準備找機會把劉家的孩子偷來。

一天機會來了,李家媳婦趁劉家媳婦上地,偷偷地把孩子抱回了自己的家。劉家兩口子回家見孩子沒有了,就和鄉親們在周邊各莊找了兩天,不見孩子的蹤影。第三天上午,劉家媳婦去李家串門,一進屋發現在搖籃裏睡覺的孩子正是自己家的孩子,兩個女人為了爭奪這個孩子在屋裏打得頭破血流。一個老者建議她們去開封府找包公給斷。

兩家人帶著小孩來到開封府。包公升堂斷案,兩家都說孩子是自己的,但都拿不出確鑿的證據。這時包公發話了:“你們在大堂上搶孩子吧,誰搶去孩子就歸誰。”兩個婦女開始搶孩子,一人拽小孩一隻小胳膊,剛一用勁小孩大聲哭叫,劉家媳婦馬上鬆了手,孩子被李家媳婦搶了去。這時,包公驚堂木一拍,“大膽李氏,你偷劉家孩子,還不從實招來。”包公見大家帶著疑惑的目光看著他,便站起來說了一番話。這時就聽堂下李家兩口子說:“我們認罪了,孩子是我們偷的。”包公的一番話是怎麼說的呢?

5包公斷雞蛋

包拯30歲當了開封府尹,當朝太師王延齡想找個機會試試包拯的才能。一天早晨,包拯去拜訪王延齡。王延齡想借此機會當麵試試包拯的才能,於是讓丫鬟秋菊把給他備好的早餐——2個雞蛋吃了。

王延齡見到包拯後寒暄了幾句,便說:“舍下剛發生一樁不體麵的事,想請包大人協助辦理一下。每天早上,我用3個雞蛋做早點。

今日,剛吃了1個,因鬧肚子,上了廁所一趟,回來時那剩下的2個雞蛋竟不見了。此事雖小,不過太師府裏怎能容有這樣手腳不幹淨的人?”包拯點點頭,問道:“時間多長?”“不長。頭尾半頓飯的時間。”“這段時間內,家裏有沒有外人來了又走的?”“沒有。”“老太師問了家裏眾人了嗎?”“問了,他們都說未見。你說怪不?”包拯思索片刻,走出內室,來到中堂,吩咐說太師府裏大小眾人,全部集中,一並站立。然後讓隨從把1碗水和1個盤子拿來。包拯隨從把盤子放在屋中間。然後說:“每人喝口水,在嘴裏漱漱吐到盤子裏,不準把水咽下肚。”第一個人喝口水,漱漱吐到盤子裏。包拯瞅瞅盤子裏的水,未吱聲,又讓第二個人把水吐到盤裏。包拯又瞧瞧,又未吱聲。輪到第三人,正是秋菊,她拒絕喝水漱嘴,包拯離了座位,指著她說:“嘿嘿,雞蛋是你吃的。”然後對王延齡解釋了一番,說得太師點頭稱是。不料包拯嚴肅地說:“秋菊隻是被人捉弄,主犯不是她。”王延齡笑著連連點頭,轉臉對眾人說:“這事是我要秋菊做的,為的是試試包大人怎樣斷案。包大人料事如神,真是有才有智。你們回去,各幹各的吧!”這時,秋菊臉上才現出笑容,和大家一道散去。

包公根據什麼斷定雞蛋是王延齡讓秋菊吃的呢?

6真假古畫

北宋的時候,有一個人在街頭賣畫,說是珍藏古畫——百馬圖。畫麵上有100匹馬,有的在奔馳,有的嬉戲……真是千姿百態,特別是1匹紅鬃烈馬,一麵低頭吃草,一麵圓睜雙眼,招來了不少人圍看。

忽然,人群中跳出一人,“唰”地抖開一幅畫,叫道:“百馬圖真本在這裏!”眾人一看,兩幅畫幾乎一模一樣,隻差在紅鬃烈馬的眼睛上:後一幅馬埋頭吃草,雙眼閉合。

這一下可熱鬧了。兩個賣畫的人都說自己的是真本。據傳,“百馬圖”的作者是熟悉馬的生活習性的。

你能判斷出哪幅畫是真,哪幅畫是假嗎?根據是什麼?

7發黃的字據

北宋天聖年間,四川仁壽縣的江知縣上任不久,就受理一樁田地訴訟案。

原告張某是個專管征收賦稅的小吏,告他的鄰居汪某無端賴占他家良田20畝(13?333平方米)。

汪某申辯:“並無此事,這20畝地是我祖父留下來的。去年張某來我家收稅,說如把田產劃歸他名下,可以不交賦稅、不服徭役。我正為交不出賦稅犯愁,就答應了。當時我們商定在字據上寫著將我的田產過撥給他,但實際上田產還是屬於我的。”張某說:“10年前,汪家遇有急事,主動提出把20畝地賣給我,有字據為證。”知縣接過字據,仔細審閱。這張疊起來的字據是用白宣紙寫的,紙已發黃,紙的邊緣也磨損了不少,像是年代很久了。知縣將字據疊起又展開,展開又疊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