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鳳凰男與孔雀女的較量(2 / 2)

我在大學裏有過女朋友,浙江女孩,好了兩年多,最後還是分開。我喜歡她比她喜歡我多,我覺得是這樣。畢業時我知道會留京,我是黨員,成績一直很好,學校老師給推薦了好幾個能解決戶口的單位,基本上我沒為找工作著急。她不一樣,如果要留下,隻能先找不要求北京身份的單位過渡,或者考研。人都是這樣,麵臨有關未來的重大選擇,如果再有愛情這種事牽扯進來,會非常難以取舍。所以我很理解她最後那段時間的複雜心情,換成我也會很糾結。我們倆最後都選了自認為對自己有利的做法,誰也不怪誰,隻能說我們的緣分就是這麼多。在學校的感情都是以相愛為原則,但是畢業了就不一樣,生存是第007章打個電話。而且她的家教很好,舉個例子,現在婚前有親密關係已經不是問題,但她總是想辦法避免。這應該是她媽媽對她的教育。

過了一年多,我們覺得對方可以,開始談論結婚問題。這時候矛盾開始慢慢出來。有一天很晚,我要送她回家,送完她還要回自己家,隻會更晚。我問她,能不能不回家,跟我回家吧,給你媽打個電話。她說不行,媽媽說了,隻有登記結婚才能同住。我說那明天就登記,她說那今天還要各回各家。到了她家門口,她說,其實我也好多次舍不得你走,媽媽說登記之後你可以住我家了……

話就是這樣說出來的。之後某天我們一起吃飯,她媽媽說,聽說你們要登記了,真好,趕快把這事辦了,就是一家人了,以後你們上班我看家,你把租的房子退了,省下錢來你們出去玩兒……這樣就是說明白了,但我不能對她媽媽說我不願意。我還是選擇和她談,我說我不想住在她家,想我們有自己的家,可以每天回媽媽家吃飯玩兒,累了也可以住下不走,但必須要有自己的家……她說她家的房子夠我們住,就算日後有孩子也有地方,為什麼一定要多花一份錢?再說不能因為結婚就把媽媽扔下,當年媽媽完全有機會結婚,就是為了孩子才守寡……她說得我心裏很難受,但是,我還是堅持。這麼說吧,我也有家人,如果我住在她家,成為她家的上門女婿,以後我弟弟或者父母要來北京住幾天,我是不是要送他們去住如家?

從我們的交往和最後分手,我開始明白一點,結婚絕對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和兩種背景的之間的角力,信不信由你。

我們的關係就從這時開始擱淺。推來推去,最後她媽媽親自跟我們談,很開明,她說她不反對我們有自己的家,也不要求我們一定跟她一起住,她知道女兒很孝順已經足夠,別的事讓我們自己決定。現在我覺得這種態度本身就是一種不合作態度,她一定知道她女兒會堅決站在她那邊。果然是這樣,她說她不能離開她媽媽,如果我堅持,就分手。

過程不說了吧,很艱難,但最後的結果是她選擇回家,我選擇走開。我還是那句話,我寧可被剩下,也絕不倒插門,我必須有自己的家,哪怕是蝸居。我有家人,我弟弟很可能明年會考進北京,我不能讓他們住招待所、住如家。群書院.qunshuyuan.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