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五章(1 / 1)

一輛警車劃破了魚塘的寧靜,停在魚塘的房子邊上,從車上下來兩個警察,一個警察從兜裏掏出手銬,戴在孫喜寶的手腕上。詹雨桐感到驚訝極了,他們還搜查了他的房間,在床底下的櫃子裏搜出他的兩張假身份證、一把匕首、一些首飾、一把摩托車鑰匙,一幅鄭來香未繡完的《阿拉斯加少女》、一疊裝在信封裏的鈔票和一把自製手槍。

從警察那裏得知:孫喜寶是一個逃犯,他在老家用土槍將本村的一個小夥子殺了,殺人的那把土槍被警察在山洞裏找到了。他一直在外逃竄,他先是在城裏打工,後來發現在城裏打工並不安全,他利用朱海波的信任,一直窩藏在魚塘,以喂魚為掩護,在魚塘躲了五年。在這五年的時間裏,沒有一個人發現他是個逃犯,他甚至在魚塘打工的五年間還喝酒、唱歌、跳舞,嫖娼,全然忘記了他是個被通緝多年的逃犯。他故意把有電的電線放在草叢裏,讓鄭來香去割草,間接地殺死了她,做了意外事故的假相,因為鄭來香是唯一知道他真實身份的人,知道他來曆的人。那段時間,他因為跟詹雨桐的曖昧關係,兩口子鬧得不可開交,他害怕和鄭來香鬧翻了她遲早要將他的事說出去,所以索性把鄭來香殺了。而操縱那些男孩販毒的正是孫喜寶,他給米麗莎出主意:讓她從酒吧裏偷出即將要交易的海洛因藏在水產研究所的飼料房裏,但是米麗莎並沒有將那箱毒品交給孫喜寶,而是把它交給了詹雨桐,所以孫喜寶不知道裝有毒品的箱子被詹雨桐藏在哪裏。

當朱海波開始懷疑他時,他雇用小混混將他打殘,使他永久地躺在了床上。因為不忍病魔的煎熬,朱海波最終也死了。當他計劃殺死朱全良時,他被警察逮住了,他唯一喜歡的女人是詹雨桐,當她和鄭來香一同趴在桌子上繡那副《阿拉斯加少女》時,當她站在窗台前用望遠鏡偷窺她在塘裏洗澡時,當他第一次在魚塘的飼料房裏跟她完成那次刻骨銘心的交媾時,當他坐在魚塘邊把他的身世講給詹雨桐聽時;當朱全良執意要解雇他而詹雨桐要執意挽留他時,他對詹雨桐的愛一次比一次強烈。

孫喜寶被帶走了,詹雨桐站在路邊,看那輛響著警報的警車遠去,漢斯菲爾德奔跑在車後的塵土裏,詹雨桐怎麼也想不通為什麼是孫喜寶,問題是那個在她眼裏能吃苦、能受累、肯負責、體格壯的年輕人怎麼會做這麼多壞事,而且隱藏得這麼好。說到能吃苦,他可以光著腳挖魚塘裏的淤泥;說到能受累,他能按時按點一分不差地在烈日下喂魚。不過詹雨桐回想鄭來香去世的那年,附近農民的家裏幾次發生被盜案件,銀鳳家的箱子被撬了,丟了一些項鏈首飾;梅青大媽的大兒子的摩托車被盜了,院子裏的狗被什麼人毒死了。這些案子都還沒有告破,最後審訊孫喜寶時他才承認這些案子都是他做的,他把偷來的項鏈藏在床底下的箱子裏,被警察搜查時發現了,那輛摩托車賣給了一個加工廢塑料的外鄉人,外鄉人又轉賣給了一個牧區放牧的小子。

鄭來香死了,孫喜寶入獄了,孫斌成了沒爸沒媽的孩子,同樣是在朱全良服刑的那所監獄,詹雨桐去探視孫喜寶,在探視廳的玻璃後麵他懇求她:“務必收養我的孩子。”詹雨桐答應了他的請求,詹雨桐讓孫喜寶放心,他們兩口子早就將孩子的事商量過了,他們決定共同撫養那個孩子,供他上完初中、高中、大學,等他大學畢業了,他們會給他找工作、買房子、娶媳婦,他們早已把孫斌當成了自己的孩子。

三年後的一個冬天,孫喜寶因心髒病突發死在那所監獄裏,詹雨桐並沒有讓那個孩子知道他父親的死訊,她隻告訴孫斌,他的父親會在若幹年後從遙遠的地方出來,詹雨桐叮囑孫斌要好好學習,將來做個有用的人。

天快黑了,最後一班車開過來了,從車上跳下來的那個孩子正是孫斌,他蹦跳著撲進詹雨桐的懷裏,詹雨桐在孫斌的腦門上親了一下,孫斌從書包裏拿出一個獲獎證書,將一個鑲著金邊的紅色獲獎證書交到了詹雨桐手裏,詹雨桐捧著獲獎證書久久不能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