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人員培訓管理(3)(3 / 3)

(2)人力資源部完成培訓需求的收集,與各部門經理共同分析下年度培訓需求。

(3)人力資源部負責製定全年的總體培訓計劃。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協調及監控公司所有培訓,包括製定及實施培訓方案。當各部門收到集團總部要求參加的各類培訓通知後,必須將培訓內容、參訓人員、培訓費用等相關的信息告知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參訓人員。

(1)內部提名:人力資源及行政部門安排公司員工的培訓,包括課程具體內容及時間,由部門經理確認並填寫《培訓提名/申請表》,報請總經理核準後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2)個人自薦:員工本人須將推薦課程的詳細內容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業務的發展需求及個人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初審後,再與其部門經理協商,經批準後,員工應填寫《培訓提名/申請表》報請總經理簽字批準後,交回人力資源部。

第六條海外培訓必須得到總經理的書麵批準,並以書麵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護照及簽證由需要參加海外培訓的員工自行辦理,人力資源部將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條經批準的培訓提名、培訓申請表及培訓合同均應存入員工的個人檔案。

(續表)

第八條經批準的《員工培訓申請表》複印件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與申請者本人各執一份。

第九條尚在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無權參加對外發生費用的外部培訓。

第十條員工培訓費用包括:課程學費、資料費、差旅費及其他與培訓有關的費用等。

第十一條人力資源部及行政部負責支付公司所有內、外部培訓費及課程資料費用。經批準在境外培訓所產生的差旅費,由受訓人員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後可進行報銷手續的辦理。

第十二條公司安排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參加培訓的情況,不被視為加班。

第十三條使用公司專項培訓費用參加專業技術(含管理)培訓的,須與公司簽訂延長服務期的勞動合同,服務期的具體規定如下表所示:

公司支付的培訓費金額延長服務期

500110000元1年

1000120000元2年

2000130000元3年

3000140000元4年

第十四條服務期的計算以月為單位,不足一個月的不計算。

第十五條由公司出資參加認證考試並獲得認證的員工,須與公司簽訂服務期為3年的勞動合同(服務期起始日期從該員工得到認證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參訓員工在本公司的服務期從培訓結束之日開始,到規定的服務期滿為止,不包括已履行的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培訓合同將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執行,服務期結束日期在原勞動合同終止期前的,不影響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服務期結束日期在原勞動合同終止期後的,原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將自動延長至服務期滿之日。

第十七條如參訓人員在簽訂培訓合同後,約定服務期未滿前離職則構成違約,需賠償公司相應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基數為每份培訓合同中約定的培訓費用)。

第十八條參訓人員在任職期間接受不同培訓,且多次簽訂培訓合同,每份服務合同的起止日期不是首尾相連地累計,可能互有重疊,在計算違約金時,每份合同分別計算,即按照每份培訓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期中其實際履行的期限按比例計算賠付。

第十九條每份合同最高的違約金數額相當於該合同的培訓費用金額。

第二十條員工在約定服務期內離職,或參訓人員在服務期滿前因工作表現不佳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的相關條款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須賠償公司所支付的培訓費用。違約金的具體計算公式為:

違約金=培訓費用×(總服務期限-已履行服務期限)÷總服務期限

(續表)

第二十一條參訓人員在培訓結束後兩周內須將培訓證書或成績單複印件、培訓評估表、行動計劃及培訓後感送至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二條培訓結束後,由上級經理對員工的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第二十三條附則。

(1)人力資源部負責本製度的擬定、解釋及執行。

(2)經總經理審批核準,本製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外派人員培訓管理製度

××公司外派人員培訓管理製度

執行部門檔案編號

審批人員批準日期

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製度製定的目的是為了使員工了解並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及專業的技術,以促進員工素質的提高,滿足公司業務及未來發展的需要。

第二條因工作原因員工需要外部培訓的,由其個人或所屬部門提出申請報送人力資源部審議,經過總經理核準後方可執行,並需依據人力資源部及財務部的管理製度完成外派培訓手續的辦理。

外派培訓管理

第三條外派人員的資格。

(1)參加外派學習的人員首先應符合外派項目對學曆、能力等方麵的要求。

(2)如無特殊批準,具有參加外派學習資格的人員,應為在本公司連續工作超過一年、年度考核優秀並有意願在本公司進行長期工作的員工。

第四條外派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由政府規定或由政府單位主辦及核定的技術職業資格評定方麵的培訓。

(2)本公司必需的特殊專業知識及技能的培訓。

(3)參觀或交流考察。

(4)MBA(EMBA)進修培訓。

(5)中高層經理碩士或博士的學曆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