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權責劃分。
(1)人力資源部:
①負責公司共同性培訓課程的擬訂、呈報及舉辦。
②負責製定、修改培訓製度。
③負責公司通用教材的編寫、修改。
④負責對培訓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及考核。
⑤負責外派人員培訓的審核及辦理。
⑥負責管理外派受訓人員攜帶的資料書籍、書麵報告等相關材料。
⑦負責其他有關人才發展方案的研究、擬定及實施。
⑧負責各項培訓費用預算的擬定。
(2)各職能部門:
①負責本部門全年度培訓計劃的彙總及呈報。
②負責製定、修改部門專業培訓規範,及選擇培訓導師。
③負責舉辦內部專業培訓課程並彙報成果。
④負責部門專業培訓教材的編寫與修改。
⑤負責在培訓結束後對受訓人員的培訓結果進行跟蹤。
第四條培訓規範的製定。
(1)人力資源部應協同各相關部門進行《公司員工在職教育訓練規範》的製定,提供培訓實施的依據,內容包括:劃分各部門的工作職務;確定培訓課程及時間;編寫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等。
(2)各部門職能或其他生產條件等發生變動時,人力資源部應立即結合實際情況對培訓規範進行修改。
第五條培訓計劃的擬定。
(1)各部門負責根據公司的整體培訓規範及部門需要,填寫《年度培訓計劃表》,並交人力資源部審核,以作為實施培訓的依據。
(2)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各部提出的培訓計劃填寫《年度培訓計劃彙總表》進行彙編,並報請總經理審核。
(續表)
第六條培訓的實施。
(1)培訓主辦部門需根據《年度培訓計劃表》的相關內容,按期實施培訓。
(2)教材如有補充或變更,培訓講師在開課前一周需將講義原稿送人力資源部進行統一印刷。
(3)培訓結束時,實施培訓相關內容的考核,監考由主辦部門或講師負責。
(4)實施在職訓練時,要求參訓學員準時出席並簽到,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者應辦理請假手續。人力資源部負責對上課及出席的具體情況進行監督並記錄。
(5)人力資源部需定期召開檢查會,以對各項訓練課程的實施成果進行評估,並將記錄送至各相關單位督促其加以改進。
(6)培訓測驗缺席者,需在事後進行補考;補考仍不出席的,以零分處理。
(7)培訓測驗成績及成果報告將作為考核及晉升的參考依據。
第七條培訓成果的呈報。
(1)每項培訓結束後,培訓講師應在一周內完成對學員成績的評定工作,連同試卷送至人力資源部,建立完善的員工培訓資料。
(2)每項培訓結束後,主辦單位應在一周內完成《在職培訓結報表》、《講師小時費用申請表》的填報,送至人力資源部存檔,以作為各項費用支付的憑證。
(3)需支付教材編寫費用時,主管部門需填寫《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報請總經理簽字批準後憑此予以支付。
(4)各部應做好部門內部人員的《在職人員培訓資曆表》。
(5)各部門每三個月,應填寫《員工培訓報告表》,以便於了解部門近期在職培訓的實施情況並送至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條培訓評估。
(1)每項培訓結束時,主辦部門需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在職員工受訓意見調查表》,學員填寫後與測驗卷一同被收回,部門對學員意見進行彙總,送至人力資源部會簽,人力資源部對彙總意見進行分析,以完善培訓內容。
(2)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各部門的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定期發放《培訓效果調查表》,以供各部門主管填寫後彙總意見,並結合生產及銷售績效,比較分析培訓的成效,並以書麵報告的形式將情況呈報審核後,發放給各部門及相關人員,以便於以後培訓時參考。
第九條外部培訓。
(1)因工作需要,各部門可推薦外派員工接受培訓,報請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根據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督促員工辦理相關手續。
(2)派外受訓人員返回後,應及時將受訓的書籍、教材及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料送至人力資源部存檔,其受訓成績將記錄於受訓資曆表中。
(3)派外受訓人員應將受訓所獲知識整理成冊,整理成教材,擔任講師舉辦講習會,
(續表)
把相關知識傳授給其他員工。
(4)外派培訓人員報銷差旅費前,人力資源部應檢查其派外受訓的資料是否交回,並在報銷單據上進行簽注。未經過審核的單據,財務部門將有權拒絕為其報銷。
第十條附則。
(1)各項培訓的舉辦,應盡量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利用下班時間進行的培訓,參訓人員無權報支加班費。
(2)本製度經總經理審核批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培訓管理製度
××公司員工培訓管理製度
執行部門檔案編號
審批人員批準日期
第一條本製度製定的目的是為了適應本公司業務及員工培訓發展的需要,為員工製定及實施培訓計劃、跟蹤培訓結果,以保障本公司及全體參訓員工在培訓過程中得到應有的利益
第二條本製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每年年底人力資源部將對公司內部員工的培訓需求進行調查。
(1)各部門經理應結合員工的工作表現及征求員工個人意見後,及時完成培訓需求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