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章 橫生枝節(2 / 2)

出門兒,和陳金二人再無廢話,急匆匆往前街走去。

常雲亮已經包紮好了,家都沒回,兄弟幾個都聚集在了衛生所門口,一個個麵上凶光畢露,怒氣衝衝,豪氣衝天。不需要問什麼原因,也不需要商量,常雲亮不知道從哪裏拎了一根一米左右長的鐵棍,招呼一聲,兄弟們就跟在後麵,急匆匆往馬頭鎮上走去。

說起來,現今這個年代,確實比以前要好得多了,如今要是開戰打架了,受傷的一方可就舒坦了,絕對不會回家立刻找人去報仇幹仗,而是先報案,讓派出所的介入,然後呢,打了人的那一方家裏人就趕緊找人來這邊兒商量著和解吧,其實就是拿錢唄,拿得少了這邊兒不樂意,要告你,那你就很有可能蹲監獄,最次也要拘留了。所以就得盡量多的拿錢,盡量滿足挨打了這一方的人。

挨打了的人,肯定大賺!

看似不風光,實則很劃算的。

別說什麼臉麵啊丟人啊什麼的,難道非得去報仇,然後一大幫人去打群架,血濺五步,玩兒出人命才好麼?

真不如錢來的劃算啊!

說白了,如今這個社會,別以為自己打了人就風光了,有本事你打了人還白打,那才叫風光,可誰有這麼大本事?

然而在八十年代初期,不像是如今啊!那個時候,打架鬥毆就是要戰勝了才是麵子,至於派出所那邊兒,真個鬧到了派出所,賠了錢罰了款,挨打了的人也落不到一分錢,雙方都得出錢,而且錢都讓派出所給落下了。

嗯嗯,就是這樣。

所以那個時候,解決這種事情的方式,多半都是靠武力解決,哪怕打傷了,自己看傷,打贏了就風光,說白了就是純粹的賠本兒買賣。

可還是要打!

而且那個年代裏,就因為這個很不好的習慣,導致了許多殺人案件的發生。

唉,確實不好。

不扯淡了,咱繼續講故事!

話說當時我們一夥人怒氣衝衝地殺向馬頭鎮,半路上一邊快走一邊聽常雲亮和常漢強把事情的起因給說了一遍。原來,這事兒說白了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要非得說出個是非對錯來,常雲亮他自己首先就錯了。

當時常雲亮和常漢強倆人一起去馬頭鎮上買過年的新衣服,倆人都看上了一件新款的夾克衫,然後倆人就和買衣服的老板討價還價,結果談妥了三十二塊錢一件兒,倆人每人買了一件。常漢強買了衣服後就先回來了,而常雲亮自己還在馬頭鎮上溜達著想買條褲子,結果看到有人和他買了一樣的夾克衫,上前一問,人家花了三十塊錢……

要按理說,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兒麼?

多花了兩塊錢買了件兒衣服,怨咱自己不會討價還價,而且差得真不算多,雖然在那個年代裏兩塊錢也算是不少了,問題是看對誰來講了——常雲亮本身家裏經濟條件就不錯,更何況現在哥兒幾個各自家裏都有幾萬塊錢,還在乎這麼兩塊錢麼?最重要的是,這怪咱自己啊!

可常雲亮當時不知道哪根兒筋出了問題,愣是覺得自己吃了大虧,找到人家賣衣服的門市上,非得讓人退回來兩塊錢不成,人家不退,常雲亮這小子竟然毫不畏懼這是在人家的門市上,而且人家門市上男男女女四五個人呢,他竟然……動手砸人家門上的牌子了!

這還了得?

都是兩個肩膀扛一顆腦袋,誰怕誰啊?

你砸人家門上的牌子,那簡直等於扇人家的臉!人家能樂意你麼?

結果自然就打起來了,所以常雲亮挨打也是必然了!

這小子挨了打也不服軟,滿臉是血的在馬頭鎮上嚷嚷著,這事兒沒完,他娘-的你個狗-日-的打了老子,你這門市就別想開下去了!

然後,常雲亮帶血回村,碰上了陳金和薛誌剛,趕緊讓他倆招呼兄弟們,準備報仇!

事情就這麼個起因,兩塊錢就引發了一場血案。

當時咱們為了哥們兒義氣,怒火衝頂,火冒三丈,什麼都不顧及不考慮了,隻想著為兄弟出頭,報仇雪恨呢!實在是沒想過,常雲亮怎麼就會因為這兩塊錢,去找人家並且跟人家大打出手呢?他平時不是這麼小氣的人,更何況,這明擺著是不講理嘛!最重要的是,常雲亮和我們說起來這些的時候,也絲毫沒有避諱著自己的錯,誇大別人的錯,而是直來直去,好像很理所當然自己沒錯兒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