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是否仍不乏一支(哪怕再微不足道的一線)試圖阻止施暴的力量呢?比如會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幾位記者或律師不顧一切地站出來,向同胞大聲疾呼——再罪孽深重的人也有權得到合法審判?或許確曾有過這可能,但現在沒有了。因為,那些高尚的充滿理性和不計私利的頭腦,那些最早鼓吹*政治的人,早已成了*的犧牲品,早已被不容異端的權力提前絞殺了。剩下的,惟有對*的無知,對*的冷漠,對武力的效仿。如今,已沒有誰出來攔截衝向*者的拳頭和棍棒了(假如他們活著,本來最有希望這麼做的。也就是說,那些被*者提前殺死的人,恰恰是唯一可能在未來使*者免遭非法侵害的盾牌)。
不寬容導致新一輪的不寬容,暴虐衍生新一茬的暴虐。在將最優秀的政敵(比如法國大革命中懇赦國王的“吉倫特派”)斬草除根、格殺勿論之後,迎接殺戮者的隻能是更激烈的施暴和反打。當把一個國家最寶貴的“溫和派”和“理性派”推進墳墓時,也就等於提前把自己送進了墳墓。*者應從正在倒下的身體上看見自己屍首的影子——因為那些罹難者,本是唯一主張以正常方式審判自己的人——在未來,在仇恨的烈焰衝來時,本應由他們為奄奄一息的者築起“防火牆”和“隔離帶”。
曆史上,這樣的情形屢見不鮮:*與反*,使用的竟是同一工具和手段。反抗者根本不會,也不可能想起別的法子對付昔日仇人。而且,即使在收割了暴君的頭顱之後,那塊土壤也會瘋長新一茬的剃頭刀,正像法國十八世紀末上演的那樣:從“三級會議”到“國民公會”再到“熱月政府”和“督政府”,從“執政帝國”到“百日事變”再到“波旁複辟”,從路易十六到馬拉和夏裏埃,從羅蘭、丹東、德穆蘭到羅伯斯庇爾和聖鞠斯特……頭顱如椰子般紛紛滾進大革命的草筐,最終人們發現:這要求填滿的筐子竟是漏底的!
3
羅馬詩人查維納說過:“沒有一個專製暴君能安享天年。”
古代暴君多被宮闈陰謀和朝堂政變所弑,近代以降的*者,多為激憤的民眾所殺。希臘人把誅戮暴君當作公民的義務,羅馬人將之奉為美德事跡,連西塞羅、彌爾頓等大文豪也公然譽之……可以說,在幾千年講究“德政”“明主”的傳統政治史上,“暴君當誅”,一直受到民間輿論的鼓吹,甚至得到了權力意識形態的慫恿(實為篡權者所盜用)。直到十九世紀中期,隨著對法國大革命的理性反思,該狀況才有所轉機。
按現代理性看來,這些不擇手段隻求目標、不計曆史成本隻圖正義*的行為,無疑應受譴責。事實證明,代表大多數人私意的“眾意”和象征法理及曆史正義的“公意”常常是矛盾的。法製文明、**,其服務對象乃一切社會公民,不僅保護正常人利益,還負責犯罪嫌疑人的正當權益,侵害哪怕暴君的人身安全也是犯罪。這種犯罪,若借道德之名恣肆流布,即會重蹈大革命的悲劇:一麵宣布永遠結束專製時代,一麵迎來一場更恐怖的混亂時政。
美國曆史上湧現過那麼多有爭議和得罪人的政治家,但他們卸職後,罕有遭報複的,更不用說暗殺了。為什麼?因為他們不是國王,更非*者,很少有濫權的機會(完備的法治程序和製衡原理會大大減少權力的過失),政治過錯很少被看作“一個人的罪孽”,政治家的安全也不是靠權力係統維係,離開了權力,恢複為常人的他們反而更安全。即便像尼克鬆那樣被起訴,也會麵對相應的司法程序,而非極端性的暴力*。
在憲政社會,不同政見者或許去焚燒國旗、*示威,但不會以消滅某個當權者的肉身為目標,因為他清楚:自己所反對的乃政府集體的決策,乃權力機關合議的結果,而非某人的私自意誌,權力者本人隻是個代言符號而已,即使從肉體上令之毀滅,也無助於事實改變。同時,更因為像*示威之類的行為被憲法充分尊重和保護,所以,即使再激烈的敵對情緒,由於得到了合理發泄和即時疏導,也不會延伸出極端後果。
惟有在絕對“人治”的時代,仇恨才會衝著權力者本人而去,因為大家清楚,所有不公正和殘酷現實,皆因壟斷權力的斯人(即“一手遮天”者)而起,和其它社會元素無關。既然政府之事即斯人之事,國家意誌即斯人意誌,那麼,人們即會意識到:隻有斯人的毀滅,才會給民生帶來福音,給社會帶來轉機。於是,弑君——作為一股隱秘的曆史願望和民意衝動,早就在私下磨刀霍霍了。
*社會的權力轉移,通常在有序的選舉係統內進行,作為一種自由與溫和的方式,它的輸贏和更迭都是“精神性”(非“肉體性”)的,遠離暴力和武器,故曆史成本也最低。而極權社會裏的權力角逐,情形則大變:政變或革命,無不以死亡為賭注,以“鏟惡務盡”為目標。在一個完全拒絕對話與協商的社會裏,任何一縷理想的實現都隻能靠肉體和性命去搏取——就像奴隸主欣賞人獸戲,而斯巴達克則把奴隸主關進獅虎山——以惡抗惡,以命搏命,殺人者亦被殺——一種最原始、最粗陋、成本最高的“物質性——肉體性反抗”。
*者不僅死亡風險高,統治成本也大得驚人,非法和脆弱的權能離開了死刑和武力,幾乎一天也呆不下去。比如中非“食人皇帝”博卡薩,這個馬基雅弗利亞主義者,最信奉的即《君主論》名言:“軍事問題應是君主唯一專業,忽視軍事就會亡國,而精通軍事,會使你贏得整個國家。”為此,他頒布了《優軍法案》,使全國總人口的二十分之一成了軍人,國家預算的一半劃為了軍費。可惜的是,馬基雅弗利亞忘了告訴他:權力者愈嗜暴,暴死的危險愈大。很多時候,*者無不死於自己的刑罰,死於自己的遊戲規則,劊子手無意中常常扮演了自己的劊子手之角色。1987年,在博卡薩被處死前,有人替他算了一筆賬,按他製定的《刑法典》:其左手將被剁掉三千次,右手將被砍掉兩千次,耳朵將被削掉一千回,而腦袋,將被砍掉六百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