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施舍動機和投入方向有異。中國封建大戶的平時義舉,往往僅為滿足一種家族虛榮,圖個好名聲罷了,且並非無償,而是有潛在索取——比如對百姓施舍,是為了“安鄰”,給自己打造一個友好而安全的周邊;比如對寺廟捐贈,則為祈求神靈保佑、為來世積攢功德。相反,西人的捐贈習性除了受信仰召喚外,還源於主人對某類事物的熱愛、崇敬或某種職責使然,比如資助文化活動、科學實驗和各種基金會等。一戰之前,維特根斯坦家族就是歐洲著名的藝術資助人,音樂家馬勒、勃拉姆斯、克拉拉·舒曼等都是其家族賓客。類似的公益傳統在歐美源遠流長,我們熟悉的藝術家、科學家中,可找出很多深受其惠的例子:斯賓諾沙、盧梭、柴科夫斯基、紀伯倫……而諸如“諾貝爾”等著名的科學和藝術獎項,其源頭無不來自民間,這些對世界文明影響深遠的私人公益,除了精神的答謝和民間紀念,並無利益索取,清潔性毋庸置疑。而且,它們以純民間方式運行,不受權力集團和意識形態操控,從而最大限度維護了撫助與獎勵的公正,完美履行了精神和物質保姆的職責。
而在傳統中國——乃至當代,你都難見這種以“私人”為源頭的公益清流。(今天中國的富人不可謂不多,個人捐助也形式多樣,但有多少獨立、公正和有效的慈善投入?有多少純民間的科學藝術文化資助?)雖然我們古代多有豢養“門客”之風,但那不過一種出賣與收購的利益交易。
除了文化和信仰原因,還有一點:中國社會環境下,私產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遠遠不夠,使得同胞早早養成了“不露富”的習慣,這就給私產的公開化帶來了障礙——而私產的公開化恰恰是捐助文化的基礎。
有一個熟悉的說法:中國曆史的進步是靠階級鬥爭推動的。無論你是否同意這層因果,但有一點是顯然的:兩千年的封建史確以“農民起義”為鏈扣,以自下至上的暴力顛覆為起承。而“起義”之原始動力和熱情都源於“殺富濟貧”,無論陳勝吳廣還是朱元璋李自成,“均田地、同富貴”皆其蠱惑所在……可以說,剝奪私產的陰影一直籠罩著華夏天空。休說亂世,即便朝權穩固的時代,大戶私產也是不安全的,一旦引起權力垂涎,即難逃滅門抄家、貨充官府的命運。晉代“金穀園”的主人石祟不就因富遭誅了嗎?而在西方,這種窺視私產的“革命”很難發生,隨便哪個王朝,私產的道德合法性在民間輿論和體製文化中都不受質疑。
中國古人對資產的出讓和轉移,路徑不外有二:捐官和犒神。而目的隻有一個:尋求權力(世權和神權)庇護!沒辦法,對環境和命運的恐懼使然。比如,一個人有了點家業,當務之急即築牆砌院、招募家丁——即使不憂官,也憂鄰裏和賊寇。之後呢?就得想法子捐頂烏紗來,混個一官半職做護身符。再不濟,也得拿銀子孝敬父母官,和衙門結成友好對子。(曾經有些先富起來的企業家,以資政助學等方式混個“代表”“委員”之類,也實出同因——表麵上慷慨仁義,實為忍痛割愛,另有隱衷。其視角並非向下,而是仰上的。)
所以,一旦當私產得不到製度與環境的保障,得不到民間輿論和世俗倫理的肯定,那公開的捐贈也就等於引火燒身、自取滅亡了。明初的沈萬三不就因捐贈太盛而捐了腦袋嗎?
總之,綜觀中國傳統文化,雖然先民時代有過孔子那樣純真的財產觀(“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但遺憾的是,為後人發揚的聖人之學,皆成了被權力篩選過的意識形態,“中庸”淪為了“犬儒”,乃至後來,在對物的態度上,文化視界中隻剩下了兩極:一為實用主義的超強重視,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一為清高至虛的極度鄙夷,對資財恐避不及,棄之若糞。不是太實,就是太幻,我們似乎很難在虛實之間找到平衡,所以便出現了這樣的局麵:務實者出於貪婪不肯舍讓,清高者因囊虛又無實可捐……
不管怎樣,在資產觀上,中國文化終究沒有締結出一種優雅的理性態度:“結實地擁有”與“從容地出讓”。這和封建體製下財產的安全性及個人獨立支配財富的能力有關,又和極度實用或務虛的文化習性——缺乏真正的超功利信仰有關。在幾千年的曆史中,一麵忽視個體價值和私人生活內容,一麵卻拚命地維護一己所得,精神的滅己性和物欲的狹私性——形成強烈反差。
我們的生命行李太瑣碎、太繁重了。
(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