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法律的強製性不同,宗教倫理的力量在“心”,在於靈魂和精神係統。事實提醒我們:惟有在信仰和心靈的意義上,才能真正實現“大地倫理”,改善我們的地球和地球上的我們。
現在,盡管綠色概念已深入人心,可細察便發現,我們對“綠”的所有主張和陳述,都停留在對“利弊”“禍福”的分析與權衡上——比如蔬菜是否殘留農藥、裝飾材料是否對人體有害、吃野生動物是否會染上寄生蟲……說到底,這不過是在做一道如何“利己”的算術題和選擇題。也就是說,我們的環保價值觀,無不以“擔心傷己”為心理驅動、以“利害”口吻暗示眼前的危險,同時,我們的行動也源於對“損失”的恐懼:比如急急護林,是因撲麵而來的沙塵暴;比如呼籲保護某類植物,理由是它含有某治病成分……可問題是,一旦排除了這種利弊嫌疑,我們將憑何依據來確定對事物的態度?
不難料,若以這種“人類中心論”來製訂保護名單和緊迫性,非但對真正的保護起不到決定作用,甚至有害:因為人常常會據眼前之需和實惠大小,在保護範圍、程度、排名和緩急上擬定一種“性價比”,會通過精明計算在實用性上做篩選,從而很容易找到一種更服務眼前和地方的托辭,最終放棄遠大承諾。比如,在建一座水電站和保護一種魚類之間,決策者會選擇前者——並非魚類不重要,而是大壩“更重要”,更直接地服務當下人。
說到底,我們並沒有把“大地倫理”納入日常信仰,很多所謂的保護不過是變相自戀而已。從這個角度講,某種保護與某種虐殺並無質別,雙方來自同一個“源”——自保和利己原則。
而在西方,這種機會主義價值觀,早已引起了倫理和精神的不滿。自然哲學家霍·羅爾斯頓在《哲學走向荒野》中說:“我們通常關心的不是受威脅的物種,而是受威脅的人類未來……從人類中心論出發尋找保護物種的理由,本質上帶有一種剝削性,盡管這種剝削很微妙……人類把其他所有物種都視為鉚釘、資源、研究材料或供人娛樂的東西,這就是一種剝削了。僅僅出於對人類利益的考慮而認定物種有無價值,就像一個國家從利益角度論證其外交政策。”“人們已經學會了一些物種內的利他主義,現在的挑戰是學會物種間的利他主義。挽救物種的功利理由,對於製定政策很有用,可我們就不能揭示出最好的理由,就不能弄清人類義務的全部範圍嗎?”
是啊,雖然我們發明了“集體主義”“奉獻精神”等利他倫理,可這隻是被鼓勵在人類集團內部上演的故事,於人之外的事物毫無意義。人們——哪怕俗稱高尚的人,也往往隻留意對同類的道德,對內部成員所負的責任,卻完全忽視了對大地、萬物、宇宙的道德和責任……而“大地倫理”的美德在於:它把“責任”探出了人類邊界——試圖將人類義務的“全部範圍”搞清楚!
在對待自然上,若不能擺脫“利己”的欲望糾纏,若沒有類似宗教那樣的虔敬態度和終極信仰,無論我們理性知識上再發達,也隻能算臨時和保守處理了人與外界的一種短期關係——一種機會主義的“實用外交”。
3
中國文化中一直深藏著一種執拗的實用和拜物情結。隨著儒學的權力化與道家的世俗化,國人的生存精神中愈發缺少一種超功利的、對抗物質人生和私己性的基因。從古典的經世之用到現當代“天不怕地不怕”“欲與天公試比高”的英雄實踐,從政治生產力到技術生產力,無非對物質主義的一次次闡發。
和歐美相比,中國更多的是政治話語和世俗的物用精神。基督教雖在近代影響中國,但1870年的天津教案與義和團滅洋運動,都驗明著國人對上帝的誤解和恐懼。唯一的本土宗教——道教,卻是以煉丹、采補、房術、畫符掐訣為工具,以養壽延年、滋欲縱樂為取向……這種超強的自戀和利己與世界宗教精神已相去甚遠。而先民文化中“天人合一”的自然觀,始終也未發育成一種普世的生存精神,滲入國人的日常細胞和裏髓中去,頂多作為一種價值幻象,成了少數士人淡漠世囂的文化掩體。
20世紀,隨著政治意識形態對宗教殘留及傳統文化的猛烈掃蕩,國人在世俗精神的路上就再也沒障礙了。代之而起的政治倫理,脆弱性顯而易見,“唯物論”“鬥爭說”非但不抵禦實用主義,反而本質上更慫恿物質精神,鼓勵向萬物宣戰。所以,一旦商業大潮湧至、生產力號角吹響,中國的“俗世”底子立刻敞裸無遺,毫無精神植被的覆蓋。一個幾乎什麼都不信、拚命求實唯物的群體,還有什麼禁忌和敬畏呢?上不封頂、下無底限,肆無忌憚、海闊天空的“通吃”即成必然。
飲食上的“無法無天”,背後不正是精神上的“無法無天”嗎?
(2002年)
為什麼不讓她們活下去
革命肉體的潔癖
電影中,不止一次看過這樣的情景:美麗的女戰士不幸被俘,雖拚死反抗,仍遭敵人侮辱……接下來,無論她怎樣英勇、如何堅定,多麼渴望自由和繼續戰鬥,都不能甩開一個結局:殉身。比如敵群中拉響手雷,比如跳下懸崖或滾滾怒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