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當前特殊兒童的義務教育
1915年7月民國政府的《國民學校令》就提出了殘疾兒童的義務教育問題,但戰亂之中的舊中國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隻能是一紙空文;1989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於發展特殊教育的若幹意見》中新中國政府第一次明確地提出了特殊兒童義務教育的問題,要求“把殘疾兒童教育切實納入普及義務教育工作的軌道,各級教育部門要把殘疾少年兒童教育同當地實施義務教育工作統一規劃、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檢查,將殘疾少年兒童教育發展規劃執行情況作為檢查、驗收普及初等教育的內容之一。”國家此後的《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八五”規劃、“九五”規劃等文件中也有類似的規定。1948年全國共有46所特殊教育學校,在校生2380人;1985年我國大陸有375所特殊教育學校、4萬名在校生;1991年有886所特殊教育學校,近8.5萬在校生。
到2010年,全國特殊教育學校發展到1705所,義務教育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有2775個,在校盲、聾、智殘學生51.9萬人。截至2010年底,全國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總數14.5萬人。其中,視力殘疾1.7萬人,聽力殘疾1.5萬人,言語殘疾1.1萬人,智力殘疾3.7萬人,肢體殘疾3.7萬人,精神殘疾0.8萬人,多重殘疾2萬人。如果拿這個已接受特殊教育的51.9萬和學齡殘疾兒童總數的750萬相比,大陸學齡殘疾兒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率為6.92%,如果拿它和按照美國比率推算相比,其接受特殊教育服務比率為1.4%~2.1%,這與國務院批轉的“中國殘疾人事業‘九五’計劃綱要”中“視力、聽力言語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分別達到80%左右”的目標和我國大陸普通兒童98.7%的入學率相比尚有一段距離,更不能和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西方發達國家幾乎100%的特殊兒童服務率相比了。
我國台灣地區特殊兒童義務教育的主要形式是隨班就讀、輔導班和特教學校,目前有16所特教學校、近2000個特教班、共約4萬人接受特殊教育;我國香港地區1995年有特殊教育學校68所、近萬名特殊兒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務;我國澳門地區雖然特殊教育機構不多,但與台灣和香港一樣絕大多數特殊兒童也都接受特殊教育服務。
五、當前殘疾人中等及其以上教育
殘疾人中等及其以上教育是特殊兒童義務教育的繼續和深化,是殘疾人學習一技之長、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保證。
“2010年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
已開辦特殊教育普通高中99所,在校生6067人。其中,聾高中84所,在校生5284人;盲高中15所,在校生783人。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機構147個,在校生11506人,畢業生6148人,其中獲得職業資格證書4685人。全國有7674名殘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1057名殘疾人進入特殊教育學院學習。